索引号: | 330726ZF130000/2022-43666 | 文件编号: | 发布机构: | 县人力社保局 | |
生成日期: | 2022-06-27 | 主题分类: | 组配分类: | 部门动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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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江创新“仲裁建议书”制度
发布日期:2022-06-27 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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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在浦江某服装公司上班的王某向浦江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提出仲裁申诉,称其在节假日期间被公司解雇。因未签订劳动合同,双方仅口头协议工资、工作内容等事宜,王某自身权益难以得到保障。
浦江劳动争议仲裁部门通过核查、调解等环节,及时化解了该公司与职工的劳动争议,使王某在两周内顺利拿到一次性补偿。为避免此类劳动争议案件再次发生,针对类似企业法律意识薄弱,在用工管理上的盲点,该仲裁院向涉事服装公司发出“劳动仲裁建议书”,提出相关整改意见。
“公司收到仲裁建议书后,会立刻着手安排相关人员进行学习并及时纠正、改进建议书中存在的问题。今后,公司会进一步规范用工管理,最大程度避免劳动纠纷,努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该服装公司收到仲裁建议书后,向仲裁院给出答复。
据悉,向存在劳动争议隐患的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发出劳动仲裁建议书,针对用工制度规范、企业监管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加强和改进管理的建议,这是浦江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的一项创新工作机制。“仲裁建议书”制度是“对症下药”,通过一对一宣传指导,避免一些公司与部分员工未签订劳动合同、未缴纳社保费用、未明确加班工资等问题的发生,从合理合法角度进一步规范劳动用工,在使劳动成本利益最大化的同时,切实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信息来源: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