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30726JS130000/2022-40630 | 文件编号: | 发布机构: | 妇保院党政办 | |
生成日期: | 2022-02-25 | 主题分类: | 卫生 | 组配分类: | 部门乡镇文件 |
公开形式: | 网站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教育部《关于开展医学科研诚信与作风学风建设专项教育整治活动的通知》(国卫科教函〔2021〕193 号),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浙江省医学科研诚信与作风学风建设专项教育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浙卫办发函〔2021〕48号)要求,特制定我院医学科研诚信与作风学风建设专项教育整治活动实施方案。
—、总体目标
通过开展医学科研诚信与作风学风建设专项教育整治活动,严格规范医学科研诚信和相关行为,扎实推进我院医学科研诚信和学风作风长效机制建设,杜绝科研诚信不端行为的发生,营造有利于我院医学创新发展的良好氛围。
二、活动主题
强化诚信建设,坚守学术道德。
三、活动内容
(一)科研诚信管理体系和制度的建立与完善
医院将建立科研诚信监督管理工作组,统筹规划和实施本单位科研诚信管理监督工作,具体人员名单及分工职责如下:
1.科研诚信管理小组名单:
主 任:吴建华
副主任:黄美环
成 员: 张丽丽 郑丽娟 张海琼 肖 敏 赵 明 陈 琼 张秀萍 潘彩云 汪芳华 郑甜甜 傅乐乐 陈琦瑗 张灿灿 张旭松 张立晓 石恩军 方艳苗
2.职责分工:
主 任:负责科研诚信工作方案、量化指标的制定、解释与重大问题的裁决。
副主任:协助主任做好各项科研诚信的管理工作,深入实际调查研究,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
成 员:认真梳理与科研诚信相关的工作内容,负责资料收集,明确本单位科研诚信风险点及管理相关责任人,并在此基础上建立科研失信防控和管理制度、建立本单位科研诚信档案和个人科研诚信信用记录、建立科研过程诚信承诺制度以及科研过程可追溯制度。
(二)开展全员科研诚信教育
1.10月底前集中开展一次全员科研诚信专题教育,并结合近期国家通报的科研诚信不端案件开展警示教育。
2.医学科研人员登录“浙卫培训学习APP”学习科研诚信专题课程,作为必修课程学习。将科研诚信教育纳入继续教育、住院医师、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的重要内容和考核要求。
3.在职工入职、职称晋升、科研申报等关键环节开展科研诚信教育,并将科研诚信教育引入专业技能考核竞赛、党建团建等活动。
(三)签署科研诚信承诺书
全面实行科研诚信承诺制度,在全院凝聚坚守科研诚信的共识,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科研环境。医院要结合科研论文发表、科研项目管理、科技成果管理等组织相关人员签订《科研诚信承诺书》并予以存档。
(四)扎实开展对照检查整改
1.管理制度自查整改:医教科对照管理制度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认真分析、制定措施、逐项落实、全面整改。
2.存量论文自查处理:组织所属医学科研人员按照科研诚信规则对照检查表,全面检索中英文科技文献数据库,对本单位、本人署名的科技文献进行全面梳理,并重点对 2016年1月1日以来投稿、发表的科技文献逐篇对照检查。科技文献通讯作者、第一作者要对照科技文献,全面检视文献相关研究的伦理审查、利益冲突、原始数据及保存地、发表过程、作者署名、基金标注等情况。参与署名的作者,要对照科技文献全面梳理本人对文章的贡献、署名过程等。在自查过程中发现已经发表和投稿的科技文献存在违反科研诚信和相关行为规范的,医学科研人员要根据现行有效的科研活动准则,对问题论文及时采取勘误、撤稿或其他相应学术处理措施,并在2021年10月31日前向医院报告。由医院根据过错情况,按照宽严相济的原则予以处理,处理尺度要综合考虑政策要求、严重程度、违规动机、社会影响等因素。医教科认真总结,于2021年11月30日前向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检查整改情况。同时建立台账,准确记录医学科研人员报告时间、报告违规事项等内容,由机构党政主要负责同志签名(标注日期)、加盖公章(签署日期)后连同电子表格(光盘保存)密封后封存,供必要时启封备查。(时限:2021年11月30日)
3.科研工作自查。医学科研人员要对本人目前正在开展的医学科研工作进行全面梳理,对是否及时客观准确记录科研数据及是否遵守其他科研诚信和相关行为规范进行自查。对自查发现正在开展的科研活动存在违反科研诚信和相关行为规范的,要依法依规全面整改到位。(时限:2021年12月31日)
四、工作要求
各科室需高度重视科研诚信建设工作,增强忧患意识、树立底线思维,着力加强对学术不端行为的预防和监督,并根据医院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制定科研诚信科室活动方案,完善相关管理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