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因乱倒垃圾被处罚

发布日期:2022-02-11

本报消息(通讯员 强哲 黄晨)日前,执法部门接到群众举报,有人乱倒生活垃圾影响环境卫生。执法部门及时查处了这两起乱倒垃圾案件。

2月6日,浦阳执法中队接群众举报,称溪下村一居民家门口堆放了大量生活垃圾。执法队员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发现该处堆放着四大袋生活垃圾,而扔垃圾的人早已不见踪影。执法队员立即对现场进行查看,并前往属地派出所请求协助,通过调取监控,在社区工作人员的帮助下,成功锁定当事人。

无独有偶,2月8日,浦南执法中队也接到群众举报,称江南新村一区一住宅附近堆放着大量生活垃圾。执法队员立即赶到现场,搜寻有效线索。根据现场热心群众反映,执法队员成功锁定了当事人。经调查询问得知,于某为图方便不顾社区工作人员劝导仍乱倒生活垃圾。

两位当事人为图方便,将垃圾随意倒在家门口附近,原以为过年期间管得没这么严,没想到还是逃不脱法律的制裁。鉴于两位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执法队员依法对他们分别作出200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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