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30726JD070000/2022-47771 | 文件编号: | 发布机构: | 大畈乡人民政府 | |
生成日期: | 2022-12-30 | 主题分类: | 组配分类: | 法规文件 | |
公开形式: | 网站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中共浦江县大畈乡委员会文件
大委〔2022〕5号
工作责任制大畈乡环境卫生、垃圾分类及新时代长效管理
各行政村:
为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强化我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巩固“垃圾不落地”工作成果,不断推动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创造整洁、优美、文明的生活环境,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特制定《大畈乡环境卫生、垃圾分类及新时代长效管理工作责任制》,请遵照执行。
一、责任对象
全体驻村干部、村支部书记(村主任)、村支部副书记(监委会主任)及村民委员会副主任。
二、工作目标和任务
目标:彻底消除农村环境卫生“脏、乱、差”现象,全乡生活垃圾“不落地”、分类正确率保持90%以上,形成农村环境卫生(垃圾分类)长效管理机制,促进“美丽乡村”建设。
任务:日常检查台账资料完善,村级公开栏垃圾分类红黄榜内容更新及时,垃圾分类党员联系户制度落到实处,落实环境卫生三员制度(即:监督员、协理员、收集分拣员)和“定人、定时、定岗、定责”制度。
三、考核办法
本责任制以村为单位进行考核,实行奖惩相结合方式。乡成立考核组,每月开展不定期督查检查。
考核人员:乡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
四、奖惩措施
驻村干部、村支部书记(村主任)、村支部副书记(监委会主任)、村副主任根据各自职责认真做好环境卫生(垃圾分类)工作,其三员由村级负责考核,协理员工资由各村自定并经村民代表大会通过。
完善垃圾分类各种台账资料及时掌握村垃圾分类工作情况,如被乡督查考核组查出台账不完善、资料不全、红黄榜内容欠缺或内容更新不及时,先由乡分管领导对村干部进行提醒谈话,如再不及时整改落实,每次扣相关责任人年终考核奖500元。
五、日常工作
(一)县、乡督查考核组每月不定期抽查全乡7个行政村的垃圾分类、环境卫生情况。
各行政村垃圾分类的任务数为正确率90%以上,按每村抽查15户的比例计算。
1.县环境卫生、垃圾分类“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山区片或新时代长效管理检查全县第一名奖励村1万元、第二名奖励村0.8万元、第三名奖励村0.5万元;联村工作组相应奖励1500元、1000元、800元;村支部书记(村主任)、村支部副书记(监委会主任)及村民委员会副主任相应奖励1000元、800元、500元。
2.县环境卫生、垃圾分类“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山区片排名后三名或新时代长效管理检查全县后三名的扣除联村组当月驻村补助,村支部书记(村主任)、村支部副书记(监委会主任)及村民委员会副主任扣除相应绩效奖1000元、800元、500元。
3.在乡专项督查检查中,村级垃圾分类正确率低于80%的,扣相关责任人(驻村干部、村支部书记(村主任)、村支部副书记(监委会主任)及村民委员会副主任)各200元;所扣经费用于奖励正确率90%以上的村相关责任人,按次计算,每月兑现一次。
4.在督查中交办给各村的环境卫生问题,各村须在3天内保质保量完成整改,并上传同一角度的整改前后对比照,按照整改质量和速度评比加分或扣分,完成情况以百分比形式计入月考、季考,累计至年终考核。如遇特殊情况需延期整改时间的,需提前与督查组沟通同意后方可延期,如因主观原因造成延期未整改或弄虚作假的,取消相关责任人当月绩效考核奖。
(二)垃圾收集工作
1.乡政府按各村人口数及其他实际情况下达易腐垃圾每日任务数:上河、夏明、清溪、建明各2桶;湃桥、大姑源、小姑源各1桶,未完成的扣相关责任人每月200元;所扣经费用于奖励完成村的责任人。各村应该高度重视垃圾收集工作,安排专人每日跟车督查保洁员,做好垃圾分类收集工作。
2.乡督查组将不定期抽查各村生活垃圾收集点垃圾分类情况。如存在垃圾混装、混倒、分类不理想等情况,每发现一次,扣相关村500元,经费从乡拨付给各村的卫生费中扣除,扣除的经费用于奖励收集情况好的村。
六、相关责任人应重视发挥垃圾分类党员联系制度。未扎实有效开展垃圾分类工作,被乡督查考核小组累计通报批评三次以上的,年终考核不得评优评先。
七、本责任制自2022年3月1日起开始执行,如发现本责任制以外情况的,由乡党政班子研究解决。
附件:1.环境卫生月度考评表
2.垃圾分类月度考评表
中共浦江县大畈乡委员会 浦江县大畈乡人民政府
2022年2月25日
附件1
环境卫生月度考评表
检查对象: 村 自然村 检查时间:
内容 | 分值 | 评分标准 | 扣分 |
卫生死角 | 20 | 田边、路边、塘边、花坛内、沟渠内等区块存在卫生死角的,每处扣2分。 | |
乱堆乱放 | 15 | 门前屋后、空闲地等区域乱堆乱放的,每处扣2分。 | |
地面保洁 | 10 | 路面、公共区域、背街小巷等区块零星垃圾较多,保洁不到位的,每处扣1分。 | |
水体保洁 | 15 | 河面、池塘有垃圾漂浮的,每处扣1分。 | |
村内生活污水乱排、直排的,每处扣2分;存在黑臭水沟的,每处扣3分。 | |||
家禽犬只 | 10 | 家禽散养的,每处扣2分;犬类未拴养的,每处扣1分。 | |
垃圾清理 | 10 | 生活垃圾日产日清,存在临时堆放点、垃圾露天落地堆积的,每处扣5分。 | |
乱贴乱画 | 10 | 存在乱贴小广告、牛皮癣等问题的,每处扣0.5分。 | |
乱搭乱建 | 10 | 存在乱搭乱建、拆后未清的,每处扣2分。 | |
加扣分项 | 县分类办及上级部门日常督查中,受表扬的每次加2分;出现问题被通报的,每次扣2分(三个月有效期,即通报后3个月内抽查到该村的,计入该村最后得分)。 | ||
最后得分 |
检查人员(签字):
附件2
垃圾分类月度考评表
检查对象: 村 自然村 检查时间:
内容 | 分值 | 评分标准 | 扣分 |
源头分类 | 70 | 随机抽查15户源头分类情况,其中垃圾完全未分类的,每处扣3分;分类不清的,每处扣2分。 | |
垃圾不入桶,随意堆放的,每处扣1分,且未分类的,每处再扣3分;垃圾较多露天堆积的,每处扣5分。 | |||
村内有使用公用桶且未履行分类制度的,每只扣5分。 | |||
有害垃圾、可回收物暂存点未分类的,每只扣2分。 | |||
收集点垃圾未分类的,每只扣5分。 | |||
分类收运 | 5 | 收集车混装混运的,扣3分; 收集车外观脏乱的,扣2分。 | |
收集车分类桶分类不清的,扣2分。 | |||
分类设施 | 10 | 垃圾桶污损的,每处扣0.5分。 | |
农户垃圾桶单桶、多桶混合使用的,每处扣1分;且未分类的,每处再扣3分。 | |||
每村至少设置一处有害垃圾、可回收物暂存点,未设置的,扣2分。 | |||
收集点(暂存点)存在脏乱差问题的,每处扣2分。 | |||
收集点垃圾桶满溢导致垃圾随地堆积的,每处扣3分。 | |||
分类标识 | 5 | 垃圾桶分类标识错误的,每处扣0.5分。 | |
收集车标识缺失、不规范的,每处扣1分。 | |||
分类宣传 | 5 | 每个行政村至少设置3处垃圾分类宣传,宣传内容缺失、破损、不规范的,每处扣0.5分。 | |
长效制度 | 5 | 严格落实党建+、红黄榜等长效管理制度。红黄榜未设置的,扣5分;未及时更新的,扣3分。 | |
加扣分项 | 县分类办及上级部门日常督查中,受表扬的,每次加2分;出现问题被通报的,每次扣2分(三个月有效期,即通报后3个月内抽查到该村的,计入该村最后得分)。 | ||
最后得分 |
检查人员(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