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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30726JD150000/2022-47682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党政综合办公室
生成日期: 2022-11-21 主题分类: 其他 组配分类:
公开形式: 网站 文件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岩头镇关于《浦江县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二档、三档)和“金惠保”(原称大病保险)缴费须知》的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2-12-26 16:13 浏览次数:

一、实施背景和相关依据

根据《金华市基本医疗保险办法》(金政发〔2018〕45号)、《金华市大病保险实施办法》(金政办发〔2022〕11号)等文件规定,浦江县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二档、三档)和全体参保人员“金惠保”缴费工作现已全面启动,请参保人员及时缴纳。

二、缴费对象

1.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二档、三档)缴费对象为浦江县城乡居民、学生、领取我县居住证的外来人员和未参加一档缴费的灵活就业人员。

2.“金惠保”缴费对象为浦江县职工(一档)和城乡居民(二档、三档)基本医疗保险全体参保人员。

三、缴费标准

1.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三档个人缴纳615元(含大病保险基本保费个人缴纳部分30 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二档个人缴纳2050元(含大病保险基本保费个人缴纳部分30元)。

2.“金惠保”保费每份100元,最多可选缴3 份。

四、缴费时间

缴费时间为2022年11月25日至12月26日。为便于银行扣缴,委托银行代扣的参保人员应在相应扣款账户中存足应缴金额。

五、缴费方式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与“金惠保”均由税务部门征收。参保人可通过签订缴费协议、银行窗口、村(社区)便民服务站、浙里办、支付宝、微信、电子税务局、税务窗口等多种渠道进行缴费。

1.签订缴费协议。缴费人可与银行签订缴费协议,委托银行从签约账户代扣医保费。只要保证账户余额充足,医保费便可自动从账户中扣除(银行、浙里办、支付宝、微信、电子税务局、税务窗口均可签订协议),原已经签过缴费协议并通过银行账户扣款的缴费人无需重签。

可签约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邮储银行、金华银行、农商银行。签协议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及用于扣款的银行卡。

2.银行窗口。缴费人可携带本人身份证直接到相应银行窗口进行缴费。

3.村(社区)便民服务站缴费:缴费人可携带本人身份证直接到所在村(社区)便民服务站进行缴费。

4.浙里办、支付宝、微信。打开浙里办、支付宝、微信→搜索“浙江税务社保缴费”,点击可为自己或他人进行缴费。

5.电子税务局。打开浏览器,登录etax.zhejiang.Chinatax.gov.cn(或者直接百度搜索“浙江省电子税务局”)→点击“用户名登录”(尚未注册的需先进行注册)→点击“城乡居民(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费缴纳”,即可进入操作界面。

6.办税服务窗口。缴费人可携带身份证及银行卡直接到办税服务厅进行缴费。

六、居民医保档次变更及“金惠保选缴”

1.居民医保签约银行代扣人员如需变更档次,请于2022年11月25日前通过浙里办、支付宝搜索“浙江税务社保缴费”,选中“变更档次”模块进行变更(仅支持为本人进行变档);二是携带身份证到签约银行办理变更;三是携带身份证直接到办税服务窗口进行变更。

2.居民医保不选择银行代扣人员请通过浙里办、支付宝、微信、银行、办税服务窗口,在缴费时同步进行变更和缴费。

3.“金惠保”未缴纳和缴纳未满3份参保人,均可通过“浙里办”搜索“浙里医保”→选择“浙里惠民保”→点击“切换城市”选择“金华”→点击“我要投保”进行选择或增加份数。

七、温馨提示

1.“金惠保”与基本医保实行同步缴费,选择浙里办、支付宝、微信等手机客户端缴费的参保人请先缴纳基本医保(615元或2050元)后,再返回缴费界面缴纳“金惠保”(100元/200元/300元),选择银行代扣方式的参保人请保证账户余额充足。银行代扣缴费人员存在未同步扣款情况。

2.参加职工医保的参保人“金题保”按上一年度选缴份数从个人账户扣缴,上部  未选缴的按1份扣缴。

相关待遇、具体缴费步骤等未尽事宣,请关注“金华医保”、“金华税务”微信公众号。

七、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浦江县岩头镇人民政府

解读人:徐双芳

联系电话:0579-84210110

信息来源:党政办



信息来源:党政综合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