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30726ZF230000/2022-47536 | 文件编号: | 发布机构: | 市生态环境局浦江分局 | |
生成日期: | 2022-12-21 | 主题分类: | 组配分类: | 发展规划 | |
公开形式: | 网站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一、2022年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我局对标对表补齐全县生态短板,持续巩固和深化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截至目前,浦阳江上仙屋出境断面水质稳定达到地表水Ⅲ类,壶源江保持Ⅱ类水质,生态交接断面考核优秀,全域51条支流水质均达到Ⅲ类以上,饮用水源地均达到Ⅱ类及以上水质标准;PM2.5浓度为22微克/立方米,城区环境空气优良率为97.4%,大气环境质量稳定达到国家二级标准;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和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均达到100%。生态文明建设硕果累累,浦阳江(浦江段)被评为全国首批美丽河湖优秀案例(全省仅2个),连续两年获得“大禹鼎”金鼎、“美丽浙江”建设工作考核优秀县,还是金华市唯一一个获评浙江省第一批生态文明建设实践体验地的县(市)。
(一)主要工作
一是加强顶层设计,进一步构建“大生态”工作体系。对浦江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进行了调整,进一步加强我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能力。积极推动跨区域联防联控,与诸暨市、萧山区签订浦阳江流域水污染防治上下游协商协助机制合作备忘录。
二是加强服务经济力度,持续推动绿色低碳发展。落细落实开辟环评审批绿色通道,今年以来完成审批“区域环评+环境标准”项目11个、”打捆“审批3个、”多评合一“审批1个。深化排污权改革工作,制定《浦江县排污权交易流程》《浦江县优化排污权交易改革工作方案》,规范了排污权交易行为,完善了排污权市场交易机制,推动排污权科学合理配置。完成全县122家复合布企业规范提升,为浦江县招大引强腾出近1342.53 吨的挥发性有机物指标。建立了浦江县VOCs总量指标库,可为保障新上项目总量指标需求730.6吨。实施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企业差异化管理,将符合条件的22家企业纳入清单管理,开展非现场检查52家次。落实轻微环境违法不予行政处罚,共办理轻微不处罚案件10起,减免处罚金额68万元。企业环境应急预案备案再提速,预案网上申报审核由5个工作日压缩至24小时办结。成立浦江县政府EOD工作专班,结合项目实际情况,识别划定项目区域,对项目进行策划、组合、包装。
三是加强示范创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治水方面,完成金坑岭饮用水源保护区勘界标定和“千吨万人”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划分,制定饮用水源地“一源一策”保护方案;深入开展“污水零直排区”提质增效工作,编制了《浦阳江总氮源解析工作方案》,完善更新浦江县断面水质防反弹联合工作机制。治气方面,完成低VOCs原辅材料源头替代30家、低效设施淘汰或者升级改造10家;大力推进VOCs突出问题整改,完成3个产业集群整治提升和2个恶臭异味治理项目,审核入库1个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项目;编制完成亚运会和省运会环境质量保障方案。治土方面,开展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全面完成全县污染耕地源解析,同时开展污染耕地控源断源方案编制。治废方面,积极开展“无废城市”创建,制定《浦江县全域“无废城市”建设2022年重点工作任务》;扩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与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运体系覆盖面,新增1000余家企业纳入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收运体系,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运体系纳入家数达376家(为任务数的159%),工业固体废物安全处理率和危险废物利用处置率均达97%以上。
四是加强数字能力建设,持续推动环保能力提升。省级数改试点——水生态健康在线应用已完成驾驶舱基本框架开发并上线浙政钉,水生态修复模块已接入省生态环境厅“浙里碧水”应用。高空瞭望烟火报警系统今年以来已自主发现露天焚烧违法行为1万余起。“七张问题清单”工作应报尽报,截至目前,我县前两轮问题集中梳理发现问题48个,已纳入省或市级问题清单1个;日常工作主动发现问题278个,其中向全省“问题发现.督察在线”平台推送省级标准问题20个。积极探索非现场实时监管执法,以复合布行业整治提升为契机,共安装集成摄像头110个用于实时监控复合布企业生产情况。
五是加强执法监管,持续做好中央和省级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1-10月,共出动执法人员5784余人次,检查企业2249余家次,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26份,罚款金额597万余元,查封扣押1起,移送公安机关2起,行政拘留2人,办理有奖举报案件1起,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2起。印发《金华市生态环境局浦江分局信访工作实施方案》,按照“问题属性、业务归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重要环境信访件领导包案制,不断优化环境信访工作办法,今年来共受理信访126件,同比下降10%。牵头做好中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的组织协调工作,确保所有问题按时序完成整改、销号清零。完善企业环境污染问题发现和环境信访特别是重复访的梳理、研判、处理机制,今年以来共检查发现问题14个,立案查处14家,有效防止问题反弹,确保整改到位。
(二)亮点工作
一是生态共富底气更足。我县出台了浦江县推进生态共富实施意见,得到了省生态环境厅郎文荣厅长的批示肯定。
二是省委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零信访举报”全市唯一。在今年省委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中,我县取得全市唯一“零信访举报”的好成绩,得到了俞佩芬书记的批示肯定。
三是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成效初显。孙中茂废旧贵金属提炼加工点环境污染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被省生态环境厅被评为第二批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典型案例。
二、2023年重点工作谋划
(一)打好四大战役,切实推进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
一是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开展水晶烫钻企业的VOCs源头替代和砖瓦企业整治提升工作;推进企业用电监控安装和汽修行业钣喷中心建设;开展洒水车GPS平台安装和联网,严控工地扬尘污染、秸秆焚烧等违法行为,确保环境空气质量稳定达到国家二级标准。二是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全面深化河(湖)长制,制定“一河(湖)一策”,核实乡村两级河长图版,力争县乡村三级河长巡河率和问题处理率“双100%”;继续开展浦阳江流域总氮治理,降低上仙屋出境总氮指标浓度,争取年度达标;及时管控华统牧业、电镀园区的污染物排放,降低其对上仙屋断面水质影响;稳步推进“污水零直排区”提标提质,完成“污水零直排区”标杆镇建设任务,推行“以点带片”“分级统筹”专业运维管护模式;逐步完善农污治理工作,新改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开工82个,撤并农污终端30个。三是深入打好净土清废保卫战。大力监督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落实土壤、地下水的自行监测和修复治理工作,高标准实施“无废城市”建设“四张清单”。四是深入打好环境问题歼灭战。坚持问题导向,以中央环保督察、省环保督察、各专项督查以及“七张问题清单”反馈的环境问题为重点,强化整改力度。
(二)落实服务举措,强势助推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是推进生态共富布局。深入实施《浦江县推进生态共富实施意见(2022-2025年)》,积极配合相关部门探索“生态+农业”“生态+工业”“生态+旅游业”等发展模式,打造“1+N”生态文明宣教阵地,在高质量发展中扎实推进全域共富大美。二是优化资源要素配置。开展挥发性有机物(VOCs)初始排污权核定,积极向上争取排污权交易试点,盘活我县排污权指标,最大限度发挥总量效能。三是提升环评审批绩效。开展小微企业环评“打捆”审批试点,实现高效审批的同时,让企业享受审批提速降费改革红利。
(三)谋划重大举措,加速建设现代环境治理体系
一是推进流域水质预警。探索建立汛期污染监管机制,开展浦阳江流域汛期污染强度监测,减少出现旱季“藏污纳垢”、雨季“零存整取”现象。二是推进执法机制改革。深化落实《浙江省生态环境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清单(试行)》和轻微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加强执法科技化水平,推进非现场执法能力建设;完善企业环境污染问题发现机制,加强生态环境风险应急处置能力。三是推进数字能效管理。开展企业环保治理设施监管一件事数字化改革项目建设,通过数字化手段,借助用电设备传感感知,全天候感知企业废气治理情况,重塑企业废气治理监管流程,提升监管效率,探索建立企业全生命周期管理制度。四是推进低碳试点建设。争创黄宅镇上山村、郑宅镇东明村、白马镇旌坞村、前吴乡桃源村等4个全省低(零)碳村以及花桥乡1个全省低(零)碳乡镇。五是推进生态保护修复。开展浦江县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中期评估工作,全面掌握我县生态环境保护中期中期目标和重点项目完成情况;配合相关部门做好EOD项目谋划和推进工作;做好2023年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