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30726JD070000/2022-46552 | 文件编号: | 发布机构: | 大畈乡人民政府 | |
生成日期: | 2022-11-09 | 主题分类: | 组配分类: | 部门乡镇文件 | |
公开形式: | 网站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为规范和管控浦江县大畈乡建明村、上河村土地利用、农民建房、保护和修复村庄生态环境、土地资源,推动和提升村庄产业发展、公共配套。大畈乡人民政府组织编制了《浦江县大畈乡建明村、上河村村庄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现将村庄规划草案予以公告,广泛征求公众意见。
一、项目名称:
浦江县大畈乡建明村、上河村村庄规划。
二、公告时间:
2022年11月9日至2022年12月10日。
三、公告地点:
浦江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站;
大畈乡人民政府公告栏;
建明村、上河村公告栏。
请在公告之日起30日内将有关意见和建议通过以下联系方式反馈我乡,我乡将充分予以考虑。
联系电话:15867960001/18757987677
联系邮箱:1840501845@qq.com
联系地址:大畈乡人民政府自然资源和规划所
邮寄地址:书面意见请邮寄至浦江县大畈乡夏明村1号大畈乡人民政府自然资源和规划所,赵宽宏/赵盼宏(收)(邮编322200)
浦江县大畈乡人民政府
2022年11月9日
《浦江县大畈乡建明村、上河村村庄规划》主要内容
一、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范围为大畈乡建明村、上河村行政管辖范围(以下统称规划区),总面积11.62平方公里。
二、规划期限:
2022-2035年。
三、规划定位:
中国山水诗人小镇、长三角醉美乡闲地、诗画浦江乡村标杆。
四、强制性内容:
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少于“三区三线”确定的95.33公顷的目标;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严格落实“三区三线”确定的规模(264.23公顷)和位置;村庄建设用地规模(农村居民点用地)22.50公顷。
五、规划结构:
规划形成“一核一心、两轴四区”的总体结构。
一核:上河未来乡村发展核;
一心:石井于公共服务中心;
两轴:壶源江发展轴、清溪发展轴;
四区:三个生态涵养区、一个上河-仓来乡村休闲游乐区。
六、产业布局:
规划形成“一心一带六区”的产业空间布局结构。
一心:上河乡村旅游接待中心;
一带:壶源江-清溪河谷田园经济带;
六区:上河诗人小镇文化体验区;上河乡村休闲游乐经济区;仓来休闲农业发展区;美丽山林经济区(3处)。
七、配套设施
1. 公共服务
根据“1+1+1”村庄等级体系,构建“标配+特色化配置”相结合的公服设施设置标准。标配主要依据《浙江省村庄规划编制技术要点(试行)》的要求落实;特色化指标结合规划区发展旅游的实际及打造未来乡村的需求进行配置,重点配套住宿、餐饮、商业、交通服务、文化、数字化等相关设施。
2. 交通设施
规划区道路等级分为对外交通、干路、支路、宅前路四个等级。
依托候中线、黄大线形成以道路为承载的慢行道;依托滨水慢步道、山体慢步道形成山水型慢行道。
规划共设置6处停车场,其中2处停车场为现状保留,其余4处结合现有的广场及硬地进行改造。
八、农居点总平面布局
详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