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浦江资讯 >专题专栏 >消防专栏
浦江县消防救援大队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日期:2022-01-06 11:01 浏览次数:

中共浦江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浦江县消防救援大队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相关任务,营造浦江县消防法治工作新局面。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大队执法工作基本情况

今年以来,大队共检查单位1589家,发现火灾隐患或违法行为1317处,督促整改火灾隐患或违法行为1301处,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154份,罚款1195600元,临时查封23处,责令三停21家。

大队采取案卷自查和互查互评等方式,开展执法质量考评工作,共组织检查20余次,其中纸质案卷考评11次、网上考评4次、实地核查5次,全年共抽取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案卷、一般程序火灾事故调查、行政处罚案卷、行政强制案卷等执法案卷245件。大队获得金华全市2021执法质量考核排名第三名。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执法规范化不断提升。一是建立定期学习制度,大队每周一晚结合夜学,组织全体防火干部和辅助执法文职开展消防业务和法律知识学习,不断拓展文员辅助执法和消防救援站指战员参与执法,切实提高执法能力与水平。目前大队全部执法辅助消防文员都考取执法资格证,2名消防救援站指战员报名执法资格考试。二是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使用“浙政钉”掌上执法开展检查。今年以来,在抽取并检查重点单位的基础上,同时将消防产品监督检查纳入“双随机、一公开”系统,有序推进消防产品质量监督工作,提升使用领域消防产品监督执法规范化水平。同时,大队积极联合县公安局、县文广旅体局、县教育局等部门分别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和跨部门联合随机抽查。三是执法全过程透明化,监督检查、行政处罚、火灾调查等案件办理,全程实施视频录像,相关影像、图片等资料按要求上传监督管理系统。行政许可类项目,杜绝“体外循环”,确保执法活动100%网上受理、网上流转、网上审批,进一步完善监督抽查机制。

(二)执法触角不断纵深发展。一是推动政府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推动党委政府领导带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20余次,推行行业系统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开展部门联合执法30余次,下发工作提醒函和火灾风险提示函102份,通过责任制考评对乡镇(街道)督导检查7轮次,有效推动消防安全属地监管和行业监管责任落实。二是强化第三方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监管,开展对辖区设有消控室的88家公共建筑进行全面排查,共排摸在浦江开展执业活动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22家,大队严格程序,依法查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从业人员的违法执业活动7家次,并将其列入消防重点领域行业信用评价管理,综合运用经济、法律、行政等手段,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高压震慑。三是“消防车道”管理取得新突破,依托文明城市创建,指导住宅小区开展“消防车道”和停车位施划,完成29个小区“消防车道”施划,创新执法形式,对违规占用消防车道的车辆进行处罚和强制拖离。

(三)执法为民意识不断强化。一是审批程序简单化,贯彻实施新修改的《消防法》,全面实行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告知承诺制度,及时向申报人讲解实行告知承诺管理的范围、依据、条件、程序、期限等,并提供《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消防安全告知承诺书》和《消防安全检查申报表》等相关文书的下载。对于申请一般程序的,消防窗口实行 “一次告知”,在受理消防审批事项时,受理人员将申报程序和条件、提交材料、办理时限等一次性告知。对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受理;对文件资料不齐全的,一次性告知缺少的文件资料,当场说明法律规范依据,切实将消防审批程序简化优化。二是轻微违法 “免处罚”,在执法过程中实行“说理式服务”,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慎用行政处罚权和自由裁量权,对初次且轻微的消防违法行为,坚持教育为主,给予足够的整改期,使其在积极整改的情况下不因轻微消防违法行为而受到处罚;在执法过程中,通过说通“法理”、说清“事理”、说明裁量对单位负责人进行耐心说服教育,使之心悦诚服整改火灾隐患。

三、存在的主要不足及原因

2021年,大队消防执法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一方面部分执法人员法律素质不高,业务水平不强,部分法律法规修订后,缺乏系统性学习;另一方面消防知识宣传教育不够深入,引领群众提升消防意识的措施不够多样。

四、2020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有关情况

大队严格落实集中法律审核制度,并由大队党委书记、政治教导员负责法制审核工作,大队党委副书记、大队长负责行政审批工作。大队严格把控消防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火灾调查等工作,规范执法行为,未出现“体外循环”、执法过错和引起恶劣社会影响的上访和舆情事件,在执法过程中无违法违纪案件。

五、下一步工作举措

(一)建立规范执法的工作机制。严密有效的监督机制是保证消防监督队伍的纯洁性,确保消防监督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的关键,大队将认真落实执法质量考评、执法过错追究等相关规范执法的工作机制,紧盯行政强制、终止调查、案件作废删除等敏感执法项目,完善措施,抓内外监督,保证消防监督执法的公正性、准确性和严肃性。

(二)不断夯实执法业务水平。结合市消防救援支队岗位练兵工作,形成执法人员业务学习新热潮。定期组织全体执法人员轮流授课,并参考支队稽查的形式对办理的各类案件进行实地核查走访,不断提高业务能力水平。同时,鼓励大队干部及辅助执法文员积极参加消防注册工程师以及在职学习等活动,提升防火业务水平。

(三)持续提升为民服务意识。转变执法观念,增强服务意识,以公平、公正的要求来规范监督执法工作。在监督执法中,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突出强化服务意识,主动、耐心、热情服务于监督执法之中,以自愿服务的思想意识来指导监督执法,用严格的监督执法来实现服务。




                                                               


                                                                浦江县消防救援大队

                                                                  2022年1月6日



信息来源:浦江县消防救援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