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30726ZF160000/2022-25422 | 文件编号: | 发布机构: | 县交通局办公室 | |
生成日期: | 2022-01-30 | 主题分类: | 组配分类: | 公开年报 | |
公开形式: | 网站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浦江县交通运输局
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我局认真编制了《浦江县交通运输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浦江县交通运输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浦江县中山北路156号,电话:84206022,电子邮箱:pjxjtj@163.com)。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根据《条例》和相关文件要求,截至2021年12月31日,我局按照《条例》规定的范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1条,其中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67条,诗画浦江App发布34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截至2021年,我局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1件。
三、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2021年我局没有收到有关因政府信息公开而引起的行政复议申请和行政诉讼案件应诉通知。
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认真落实财政预决算公开要求,按规定及时公开了2020年部门决算、2020年部门“三公”经费决算、2021年部门预算、2021年部门“三公”预费情况;2021年度办理主办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共19件,办理结果在政府网公开;按要求在2021年3月31日前公布政府信息2020年度报告。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虽然我局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做了一定的工作,取得一些成效,但也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政务公开目录和内容有待完善。二是政务公开信息力度有待加强。三是业务水平有待加强。
2022年浦江县交通运输局将进一步深入学习上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形式,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为。加强信息公开培训指导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准确、及时、规范,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持续良好地开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我局未发出政府信息处理费收费通知书,不存在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