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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30726ZF270000/2022-25320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生成日期: 2022-01-29 主题分类: 组配分类: 公开年报
公开形式: 网站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2021年浦江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2-01-29 14:53 浏览次数: 来源:办公室

2021年浦江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政府

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浙江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浙政办发〔2021〕28号)要求编制。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211月1日起至2021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浦江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pj.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浦江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文旗路288号,邮编:322200,电话:89375863,传真:88089081)。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浦江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浙江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浙政办发〔2021〕28号)等文件精神,全面深入推进政务公开,以公开促落实、强规范、补短板、优服务,各项工作稳步推进。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不断拓展公开的深度和广度,积极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按照“补短板、强基础、建机制、抓特色”原则推进政务公开重点工作,查漏补缺,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2021年,我局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计99条,“浦江执法局”诗画浦江推送图文消息共292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进一步完善我局依申请公开制度,优化依申请公开接收、登记、办理、调查、答复等各个环节工作流程,从严把握不予公开范围,做到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全面提升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质量,依法保障公众合理信息需求。2021年,我局无依申请公开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按照推进政务“五公开”要求,由办公室具体负责推进、协调、落实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其他部门就涉及本部门的政府信息,做好相关的内容组织、信息提供以及保密审查工作,切实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推进决策预公开,2021年共向社会公众公开预决策3条,收到意见0通过政务公开让公众更大程度参与政策制定、执行和监督。

(四)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完善门户网站公开栏目及信息,按照《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浙江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浙政办发〔2021〕28号)文件要求,完善本部门基本公开目录,创新公开载体,拓宽公开范围,积极利用“浦江执法局”诗画浦江载体,推送各类政府信息,及时利用浙江省政务服务网公开行政处罚结果,利用信用浦江公示我局行政许可。

(五)监督保障情况

结合人员变动,我局及时调整完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人员,进一步明确了局主要领导任组长,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领导为副组长,靠上抓;局机关科室和下属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协同抓;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形成政务公开齐抓共管工作合力。结合工作实际,完善我局政务公开制度,严格履行政务公开责任制,进一步分解、细化、量化政务公开的总体任务,具体落实到相应处(室)和人员,同时纳入全局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深入推进政务公开规范化、常态化。定期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社会评议,接受群众和社会的监督。社会评议的主要内容:(一)公开内容:内容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及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要求,是否充分体现本部门的职能特点,是否及时反映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二)公开形式:形式是否便民、利民,是否能够及时进行更新,实行长效管理。(三)公开程序和时限:程序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及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要求,应该公开的内容是否按照时限要求及时公开。(四)公开制度:制度是否规范健全,是否具有实用性和操作性。(五)公开效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否得到基层和群众的认可,是否保证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社会评议方式主要包括:(一)公众评议:根据工作实际和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设计调查问卷,向群众发放或在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供公众评议;(二)特邀代表评议:邀请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和有关专家等进行评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86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1714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整体平稳有序,但也还存在一些问题,例如: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较为零碎;政务信息内容的审核仍需加强等。

下步,我局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认真做好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和重点任务,加强统筹谋划,提升信息公开内容质量。二是加强信息公开素材的收集、撰写和审核,确保开信息及时、准确公开。三是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督查考核,做好相关网站、公众号的日常维护和自查,避免问题发生。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我局未发出政府信息处理费收费通知书,不存在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