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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30726ZF180000/2022-25341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浦江县农业农村局
生成日期: 2022-01-29 主题分类: 组配分类: 公开年报
公开形式: 网站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2021年浦江县农业农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2-01-29 15:57 浏览次数: 来源:办公室

2021年浦江县农业农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要求,向社会公开《2021年浦江县农业农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1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浦江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浦江县西山北路75号,邮编:322200,电话:84101507)。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方面。2021年,我局通过各类渠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41条,其中,在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开的信息条数共计172条,在清朗浦江等其他平台上共69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2021年,本机关共受理依申请公开0件,信函申请0件,网络申请0件。未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举报投诉件,未收取任何依申请公开信息费用。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县农业农村局信息公开工作由局办公室牵头,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和县农业农村局信息中心负责浦江县农业农村局的信息发布工作,严格执行“先审后发”和“谁发布谁审核”工作要求,确保信息公开准确一致。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2019〕61号)要求,围绕重点工作,合理优化网站版面,科学设置信息公开栏目,加强日常维护和巡查,确保政务信息发布及时、有效、权威。

(五)监督保障方面。及时调整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人员,确定信息公开分管领导和具体负责人员,落实人员责任。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本年制发件数本年废止件数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000
行政规范性文件00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85
行政强制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总计
商业企业科研机构社会公益组织法律服务机构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000000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0000000
三、0本年度办理结果(一)予以公开000000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0000000
(三)不予公开1.属于国家秘密000000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000000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000000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000000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000000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000000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000000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0000000
(四)无法提供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000000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000000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0000000
(五)不予处理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0000000
2.重复申请000000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000000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000000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0000000
(六)其他处理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00000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000000
3.其他0000000
(七)总计000000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000000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结果纠正其他结果尚未审结总计未经复议直接起诉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结果纠正其他结果尚未审结总计结果维持结果纠正其他结果尚未审结总计
00000000000000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一是信息公开的合法性审查界定缺乏专业人士把关;二是主动公开意识不强;三是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不够。    

下一步改进:

(一)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信息公开制度。规范和完善政务公开的内容、形式,对涉及公众关心的重大问题、重大决策应该公开的及时公开,同时有区别地抓好对内与对外公开,提高公开针对性、实效性。规范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形成以制度管人、以制度谋事的机制,进一步提高机关干部对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鼓励开展信息公开工作相关业务培训,组织学习信息公开条例。

(二)进一步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和监督。层层落实责任,定期督查通报,确保把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对经审核认定可以让社会广泛认知的政府信息,在答复申请人的同时,应通过主动公开渠道予以公开,减少对同一政府信息的重复申请。

(三)进一步增强政务公开的广度和深度,确保政务公开取得实效。丰富信息公开内容,及时将农业、农村、农民的信息向社会各界传达。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我局未发出政府信息处理费收费通知书,不存在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