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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30726ZF110000/2022-25330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浦江县财政局
生成日期: 2022-01-29 主题分类: 组配分类: 公开年报
公开形式: 网站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2021年浦江县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2-01-29 15:21 浏览次数: 来源:办公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的要求,向社会公开《2021年浦江县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浦江县财政局公开办联系(电话:0579-84107870,电子邮箱:zjpjcs@126.com)。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浦江县财政局按照《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浙江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文件要求,以公开促落实、强规范、补短板、优服务,各项工作稳步推进。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1年,浦江县财政局通过门户网站发布政务信息139余条,其中动态信息120条,规范性文件3件,政策解读3件,意见征集3条。梳理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调整栏目设置;更新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栏目,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格,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网络渠道;清理行政规范性文件,保留34个、全文废止0个。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1年,浦江县财政局收到政务公开申请0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浦江县财政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围绕重点领域,进一步加大主动公开力度,不断提升政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

1.推进决策公开。今年以来,浦江县财政局门户网站“意见征集”栏目中主动公示《关于公开征求浦江县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等3件征求意见通知,并在重大决策作出后及时公开议定事项和相关文件。

2.推进执行公开。通过政务网站和诗画浦江APP及时发布信息,主动公开政府采购、行政事业性收费、财政资金直达基层等领域信息,主动公开上级和本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最多跑一次”改革及重要政策的执行措施、实施步骤,以及根据工作进展公布取得成效、后续举措等。持续推进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公开,实现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社保基金“四本预算”全公开,实现使用财政资金部门信息公开全覆盖。持续推进三公经费、国有资产、项目绩效、专项资金、地方政府债务等重要财政信息公开,推动财政资金运行更加高效透明。

3.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公开。落实权责清单制度,公开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公共服务清单等,每年对动态调整情况及时做好维护更新。按照权责清单目录,及时调整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服务事项和办事指南,按工作进展或时间节点公开各事项办理结果。

(四)监督保障情况

浦江县财政局始终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暂行办法》以及省市县有关文件的精神,依法及时公开各种政府信息,认真落实政务公开各项工作,并配备专职工作人员截至2021年底,浦江县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及时妥善处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3

0

3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浦江县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框架已基本形成,但还存在着一些不足,主要有:一是解读回应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政府信息公开方式途径有待优化。

2022年浦江县财政局将进一步深入学习国家、省、市\县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公开要点,针对信息公开工作问题中的新情况、新变化,深入梳理财政政务公开事项,查漏补缺,编制更加科学规范的公开目录。同时,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规范公开内容和方式,推进传统公开平台与政务新媒体协同发展,充分利用网上平台资源,全面准确及时发布权威政府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浦江县财政局未发出政府信息处理费收费通知书,不存在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相关链接:2021浦江县财政局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图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