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政务公开 >信息公开目录 >部门信息公开 >县政府办公室 >公开年报
索引号: 330726ZF010000/2022-25366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县府办
生成日期: 2022-01-29 主题分类: 组配分类: 公开年报
公开形式: 网站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浦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文字版)
发布日期:2022-01-29 17:41 浏览次数: 来源:县府办

2021年浦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的要求,向社会公开《2021年浦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202111日至202112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浦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联系(电话:0579-84113749,电子邮箱:pjxxxgkb@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浦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浙江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浙政办发〔202128号)文件要求,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全力提升政务公开水平。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1年,全县各级行政机关通过政府网站、微信订阅号、微博公众号、抖音、头条等政务新媒体累计主动公开信息31000余条,主动公开以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共计26件。县政府办公室会同县司法局对 2020 8 31 日以前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并在浦江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公开《浦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县政府办公室始终坚持把依申请公开信件答复作为检验政府服务水平的重要渠道,始终坚持依法依规、及时高效的原则办理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件。2021年,政府及办公室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87件,办结87件,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0件,办结率100%,申请内容主要集中在土地征收、房屋拆迁、安置补偿等方面。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落实信息主动发布制度,按照标准统一、信息安全的原则,编制部门单位信息发布任务清单,第一时间公开行政机关的文件、业务数据和执法结果等信息,防止出现简单发布动态信息滥竽充数的现象,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全面落实信息发布管理制度,加强信息发布审核,提高公开的信息的质效,落实专人负责网站信息排查及督改。

(四)平台建设情况

始终坚持把浦江县人民政府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渠道,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页面设置,提高政府网站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影响力。加强政务新媒体管理工作,组织政务新媒体主办单位在全省政务新媒体管理平台完成账号信息更新工作,督促主办单位及时更新新媒体内容、更正错误表述等,提升政务新媒体的影响力。目前全县共开设政务新媒体10个(其中微博2个,微信6个,抖音1个,头条1个)。

(五)监督保障情况

通过第三方评估情况督改、政务新媒体管理情况督改、通报批评等手段对乡镇街道和部门进行考核,对各单位政务公开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督查情况定期计分,年底纳入各单位综合考核评分中。年底,采用网络问卷调查的方式组织全县范围内社会评议活动,在县政府网站上发布《2021年度浦江县政府信息公开调查问卷》,广泛收集采纳人民群众意见并改进相关工作。从问卷评议结果看,实际完成有效样本量166个,我办政府信息公开群众满意度为90%2021年,我县未发生信息公开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6

36

20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87

0

0

0

0

0

8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0

0

0

0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78

0

0

0

0

0

78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5

0

0

0

0

0

5

(七)总计

87

0

0

0

0

0

8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一是公开内容单一,数量不够,质量不高,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领域信息发布不全、信息量偏少;二是政务公开需要进一步服务营商环境优化,提升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相结合的水平;三是依申请公开的办理能力还需进一步提高。

(二)改进措施。一是深化主动公开工作,抓住当前数字化改革整合共享有利契机,加强信息联动,整合升级各个平台,深入推进政务公开二是加大政府网站与政企服务平台、政务大数据平台等的互联互通,进一步推进技术创新、数据赋能、服务直达的精准公开和服务,优化营商环境建设;三是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加强依申请公开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加快办理答复速度,审慎做好答复,避免诉讼风险。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本机关未发出政府信息处理费收费通知书,不存在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