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30726ZF260000/2022-25204 | 文件编号: | 发布机构: | 县统计局 | |
生成日期: | 2022-01-28 | 主题分类: | 组配分类: | 统计数据 | |
公开形式: | 网站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浦江县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主要数据公报
浦江县第三次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浦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浦江县统计局
( 2022年 1月 28日 )
根据国务院和省政府部署,我县开展了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工作。“三调”统一采用土地利用分类标准、统一应用优于米分辨率的卫星遥感影像为调查底图,以2019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全面查清了全县国土利用状况,掌握了各类国土资源家底。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主要数据成果公布如下:
(一)耕地8604.32公顷(129064.80亩)。其中,水田6980.73公顷(104710.95亩),占81.13%;旱地1623.59公顷(24353.85亩),占18.87%。
位于2度以下坡度(含2度)的耕地3501.36公顷(52520.40亩),占全县耕地的40.69%;位于2~6度坡度(含6度)的耕地1970.04公顷(29550.60亩),占22.90%;位于6~15度坡度(含15度)的耕地1893.35公顷(28400.25亩),占22.00%;位于15~25度坡度(含25度)的耕地980.82公顷(14712.30亩),占11.40%;位于25度以上坡度的耕地258.75公顷(3881.25亩),占3.01%。
(二)园地7958.39公顷(119375.85亩)。其中,果园4769.97公顷(71549.55亩),占59.94%;茶园1386.25公顷(20793.75亩),占17.42%;其他园地1802.17公顷(27032.55亩),占22.64%。
(三)林地61902.76公顷(928541.40亩)。其中,乔木林地53520.04公顷(802800.60亩),占86.46%;竹林地4124.87公顷(61873.05亩),占6.66%;灌木林地3672.02公顷(55080.30亩),占5.93%;其他林地585.83公顷(8787.45亩),占0.95%。
(四)草地489.20公顷(7338.00亩),全部为其他草地,占100%。
(五)湿地12.91公顷(193.65亩),全部为内陆滩涂,占100%。
(六)城镇村及工矿用地7172.38公顷(107585.70亩)。其中,建制镇用地2774.71公顷(41620.65亩),占38.69%;村庄用地4129.36公顷(61940.40亩),占57.57%;采矿用地178.10公顷(2671.50亩),占2.48%;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90.21公顷(1353.15亩),占1.26%。
(七)交通运输用地1950.70公顷(29260.50亩)。其中,铁路用地27.19公顷(407.85亩),占1.39%;公路用地1150.12公顷(17251.80亩),占58.96%;农村道路773.06公顷(11595.90亩),占39.63%;管道运输用地0.33公顷(4.95亩),占0.02%。
(八)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2869.49公顷(43042.35亩)。其中,河流水面981.37公顷(14720.55亩),占34.20%;水库水面830.11公顷(12451.65亩),占28.93%;坑塘水面867.95公顷(13019.25亩),占30.25%;沟渠80.48公顷(1207.20亩),占2.80%;水工建筑用地109.58公顷(1643.70亩),占3.82%。
“三调”是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也是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后统一开展的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三调”数据成果全面客观反映了我县国土利用状况,也反映自然资源管理方面的一些问题,对存在的问题必须按照有关要求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加以改进。综合分析全县耕地数量和人口增长、发展需求等因素,我县人均耕地少、耕地后备资源不足的基本情况没有改变,耕地保护形势仍然十分严峻,必须毫不动摇地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守耕地保护红线和粮食安全底线,压实地方党委和政府耕地保护责任,实行党政同责。要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非粮化”,从严控制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从严查处各类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或改变耕地用途行为,规范完善耕地占补平衡。要坚持系统观念,加强顶层规划,因地制宜,统筹生态建设。必须继续坚持节约集约用地制度,提高土地开发利用效率。继续推动城乡存量建设用地开发利用,完善政府引导市场参与的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政策体系。强化土地使用标准和节约集约用地评价,大力推广节地模式。
“三调”成果是县委县政府制定我县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战略规划、重要政策举措的基本依据,要加强“三调”成果共享应用,将“三调”成果作为国土空间规划和各类相关专项规划的统一基数、统一底图,发挥“三调”成果在服务生态文明建设、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的作用,为我县数字化改革夯实数据基础,推进县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