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14349/2022-25025 | 文件编号: | 浙政函〔2022〕12号 | 发布机构: | 浙江省人民政府 |
生成日期: | 2022-01-18 | 主题分类: | 教育 | 组配分类: | 省政府文件 |
公开形式: | 网站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设立绍兴技师学院和筹建天台技师学院等3所技师学院的批复
发布日期:2022-01-20 1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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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天台县、仙居县、松阳县人民政府:
绍兴市政府《关于申请设立绍兴技师学院的请示》(绍政〔2021〕2号)、天台县政府《关于申请筹建天台技师学院的请示》(天政〔2021〕21号)、仙居县政府《关于申报筹建仙居县技师学院的请示》(仙政〔2021〕22号)、松阳县政府《关于申报筹建丽水农林技师学院的请示》(松政〔2021〕8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在绍兴市技工学校的基础上设立绍兴技师学院。学校管理体制和经费渠道不变。
二、同意在天台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的基础上筹建天台技师学院,在仙居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的基础上筹建仙居技师学院,在松阳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的基础上筹建丽水农林技师学院。3所技师学院的筹建期均不超过3年,学校管理体制和经费渠道不变。
三、绍兴市要切实加强对绍兴技师学院的领导,指导学院立足当地产业发展和市场需求,突出办学特色,创新办学模式,改善办学条件,深化教学改革,培养更多高技能人才。天台县、仙居县、松阳县要按照《技师学院设置标准(试行)》要求,加大投入力度,加强校园建设,强化师资队伍、实训基地和专业建设,加快推进各项筹建工作。省人力社保厅和省发展改革委要加强对筹建工作的指导和支持,条件成熟后及时组织验收。
浙江省人民政府
2022年1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信息来源:省政府办公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