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30726ZF020000/2022-00214 | 文件编号: | 发布机构: | 发改局办公室 | |
生成日期: | 2022-01-10 | 主题分类: | 组配分类: | 部门动态 | |
公开形式: | 网站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关于公益性安息堂骨灰存放格位使用费标准的批复
发布日期:2022-01-10 1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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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乡镇人民政府:
根据《浙江省公墓管理办法》、《浙江省定价目录》和《浙江省物价局 浙江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墓价格管理的通知》(浙价费〔2017〕60号)等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就我县公益性安息堂骨灰存放格位使用费标准及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核定安息堂骨灰存放格位使用费标准:单穴使用费不得超过2000元/穴,双穴使用费不得超过3500元/穴,可根据建设运营成本等情况进行下浮,幅度不限。
二、以上标准已包含一个使用周期内20%预留维护经费,预留维护经费应足额提取并专款专用。一个使用周期年限按《浙江省公墓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三、以上批复自发文之日起执行。请按规定做好收费公示和宣传解释工作,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浦江县发展和改革局 浦江县民政局
2021年12月20日
信息来源:发改局价格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