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树立科学教育理念 严格落实“双减”政策
发布日期:2021-09-30 10:33 浏览次数:

为落实“双减”意见,科学引导课外培训消费,浦江县消保委发布以下消费提示:

作为消费者的家长应注意:

要树立科学教育理念,掌握正确的学习方法、提高学习效率,避免对校外培训产生依赖。引导孩子在课外从事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开展适宜的体育锻炼,开展阅读和文艺活动。引导孩子合理使用电子产品,防止网络沉迷。积极与孩子保持沟通,关注孩子心理情绪,引导孩子全面发展。

审慎选择培训机构。根据孩子的年龄、健康状态、兴趣爱好等因素,有针对性地选择与之相匹配的机构,不盲目跟风、不给孩子增加不必要的额外负担。不报名双休日、节假日、寒暑假期间的学科类课程。

家长可通过“全国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机构管理服务平台”(网址http://xwpx.emis.edu.cn/)查询机构经营信息,核对培训机构的培训类别与范围。建议家长实地查看营业场所,了解运行状况、防疫措施等,让孩子在安全、健康的环境下培训学习。

理性签订培训合同。签订合同时,应要求培训机构提供《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明确培训项目、课程内容和课时数量、教师资格资质、教学培训地点、设施设备、收费项目和标准、退费规则等内容。培训机构人员的口头承诺要在书面合同中得到体现。对于费用高、周期长的培训项目,一定要审慎签约,不要一次性高额缴费,预防“退费难”“套路贷”“卷钱跑路”等问题。

作为经营者的校外培训机构应注意:

严格落实“双减”政策。“双减”政策规定:对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校外培训机构不得超标超前培训;非学科类培训机构不得从事学科类培训;不得提供境外教育课程;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学科类培训;不得开展面向学龄前儿童的线上培训,严禁以学前班、幼小衔接班、思维训练班等名义面向学龄前儿童开展线下学科类(含外语)培训;从事学科类培训的人员必须具备相应教师资格,并将教师资格信息在培训机构场所及网站显著位置公布。

严格执行收费制度。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已纳入政府指导价管理,要根据市场需求、培训成本等因素确定培训机构收费项目和标准,在办学场所的醒目位置依法依规公示收费项目、服务内容、收费标准、退费办法等,向社会公示、接受监督。收费时段与教学安排应协调一致,不得一次性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的费用。

咨询电话:0579-88181935

地址:环城南路187号

浦江县消保委秘书处

2021年9月30日


信息来源:今日浦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