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政务公开 >信息公开目录 >部门信息公开 >建设局 >部门预决算
索引号: 330726ZF150000/2021-40185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县建设局
生成日期: 2021-09-26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含住房) 组配分类: 部门预决算
公开形式: 网站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浦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2021-09-26 17:42 浏览次数: 来源:办公室

浦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一、概况.....................................................................................................................( 1 )

(一)部门(单位)职责........................................................................................( 1 )

(二)机构设置...................................................................................................( 3 )

二、2020年度部门(单位)决算公开表........................................................................( 4 )

三、2020年度部门(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4 )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4 )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4 )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5 )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5 )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5 )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7 )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7 )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9 )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0 )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12)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12)

(十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13 )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3 )

四、名词解释..............................................................................................................(21)


一、概况

(一)部门职责

1.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城乡规划、测绘与地理信息管理等法律、法规、规章;起草城乡规划、城市建设、建筑业、住房与房地产业、市政公用事业、测绘与地理信息管理的规范性文件,拟定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组织编制、修改县域总体规划并对实施情况进行评估;组织编制、修改近期建设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及重要地块的修建性详细规划,负责全县城乡规划编制、审批、实施、修改的监督检查,纠正或者撤销违反城乡规划和城乡规划法律、法规作出的行政行为。参与制定与城乡规划有关的行业发展规划。

3.负责城乡规划的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建设项目的选址论证,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项目用地规划许可证;审核建设项目的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负责对建设工程进行竣工规划核实,核发建设工程规划核实确认书。负责户外广告设施设置的规划管理。

4.负责编制基础测绘等相关规划与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其他测绘项目、地图、测绘成果与地理信息的管理,负责“数字浦江”地理空间框架建设与管理,提供测绘与地理信息公共服务,负责测绘与地理信息市场监管和资质管理,组织、协调地理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和地理信息产业发展,负责测量标志的管理和维护。负责城市管线的普查、整测工作,建立更新和维护管线信息系统。

5.负责对违反规划编制资质、规划竣工核实和竣工资料报送管理行为的行政处罚;负责对违反测绘与地理信息行为的行政处罚。

6.负责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工作。拟订全县住房保障相关政策并指导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保障性房源筹集,廉租住房和政府投资公共租赁住房资金、土地等保障要素的落实;编制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指导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负责全县房产权属登记、确权、发证工作;负责产权审核、处理、产籍管理工作。

7.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秩序的规范工作。拟订住房和城乡建设的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研究提出住房和城乡建设重大问题的政策建议;会同有关部门承担推进城市化;指导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和利用的相关工作;指导城市雕塑建设;指导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工作。

8.负责房地产市场的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拟订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并监督执行,指导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和开发利用工作,组织开展房地产市场的监测、分析,提出房地产业的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建议,负责推进住宅产业化和住宅性能认定工作,拟订房地产开发、房屋权属、房屋租赁、房屋面积、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物业、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房屋白蚁防治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拟订全县住房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

9.负责监督管理全县建筑活动、规划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拟订工程勘察设计、工程施工、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工程监理和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拟订工程建设、建筑业、勘察设计咨询业的行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产业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拟订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规章制度和建筑市场信用标准并监督实施;负责对建筑市场主体的资质(格)管理;负责建设工程施工许可、工程造价、竣工验收备案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发布造价信息;组织协调建筑业企业、中介机构参与外地工程承包、建筑劳务合作。

10.负责全县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拟订建筑业、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的技术政策并指导实施,组织或参与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指导建筑业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

11.指导全县城市建设与管理工作。拟订全县城镇建设与管理的政策、发展规划并指导和监督实施;指导全县城镇燃气、排水、污水处理、热力、道路桥梁、园林绿化等市政公用基础设施规划建设、运营安全、应急管理等工作;指导城市规划区内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参与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生态县建设及创建工作。

12.负责指导全县村镇建设、公用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参与村庄整治、新农村建设、农房防灾减灾、农村住房改造和权属管理等工作。指导小城镇建设工作。

13.负责推进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科技进步、建筑节能、节能减排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建筑节能的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组织建设科技项目攻关和科技成果的转化、推广;指导行业技术创新和技术引进工作。指导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建设系统各行业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负责推行建筑行业的国家职(执)业资格证书制度,组织并监督行业从业人员职业标准的实施。

14.负责对房地产业、建筑业管理方面的行政处罚(明确划给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的行政处罚权除外)。

15.承办县委、县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浦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汇总部门决算包括:局本级决算、局属事业单位决算。纳入浦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汇总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 浦江县市政园林管理所

2. 浦江县建筑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站

3. 浦江县房屋征收服务站

4. 浦江县村镇建设服务站

5. 浦江县白蚁防治站

6. 浦江县房地产管理处

二、2020年度部门(单位)决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

三、2020年度部门(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入总计60,736.67万元,支出总计60,736.67万元,与2019年度相比,收支各减少73909.28万元,下降54.89%。主要原因是:建设局本级2019年争取到棚户区改造专项债券金额较大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59,694.48万元;包括财政拨款收入57,782.4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814.1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54,968.34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万元),占收入合计96.8%;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事业收入1,711万元,占收入合计2.87%;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其他收入201万元,占收入合计0.34%。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60,342.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90.62万元,占4.96%;项目支出57,351.53万元,占95.04%;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58,153.34万元,支出总计58,153.34万元,与2019年相比,各减少73572.45万元,下降55.85%。主要原因是建设局本级2019年争取到棚户区改造专项债券金额较大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4651.8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50.11%主要原因是2020年新增50000万元专项债权收支,而年初预算无此项目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184.9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5.28%。与2019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8438.54万元,下降72.6%。主要原因是:2020年新增50000万元专项债权收支,而年初预算无此项目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184.9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万元,占0%;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0%;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0%;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0%;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6.25万元,占0.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99.53万元,占3.13%;卫生健康(类)支出26.91万元,占0.84%;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类)支出1,535.82万元,占48.22%;农林水(类)支出61.75万元,占1.94%;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0%;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0%;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0%;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0%;住房保障(类)支出1,454.68万元,占45.67%;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万元,占0%;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0%。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3564.99万元,支出决算为3,184.9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34%,主要原因是单位厉行节约其中: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 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428.15万元,支出决算为311.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2.66%,决算数或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各单位厉行节约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162.2万元,支出决算为225.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9.0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单位借用人员增加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67.95万元,支出决算为74.6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9.8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人员增加;公积金调增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00.6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923.8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医疗费、住房公积金

公用经费76.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4,968.3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1.09%。与2019年相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65031.66万元,下降54.19%。主要原因是:项目减少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4,968.3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0万元,占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类)支出3,968.34万元,占7.22%;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0%;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0%;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0%;其他(类)支出50,000万元,占90.96%;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0%;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1,000万元,占1.82%。

3.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989万元,支出决算为54,968.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557.97%,主要原因是2020年部分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未放入年初预算中其中:

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土地出让业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该项目支出未放入年初预算中

城乡社区支出(类)污水处理费安排的支出(款) 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336.5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该项目支出未放入年初预算中,属于年中新增项目

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0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该项目支出未放入年初预算中,属于年中新增项目

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类)基础设施建设(款)  市政设施建设(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该项目支出未放入年初预算中,属于年中新增项目

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类)基础设施建设(款)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8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该项目支出未放入年初预算中,属于年中新增项目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安排,故无相关数据

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0%。

2.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国有资本经营(类)支出0万元,占0%。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部门2020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安排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4.5万元,支出决算为8.8万元,完成预算的60.69%,2020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疫情期间公务活动相应减少

2.“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为0万元,占0%,与2019年度相比,减少1.42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2020年度无因公出国(境)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7.39万元,占83.97%,与2019年度相比,增加1.34万元,增长22.15%,主要原因是公车使用年限长,维修维护费用相应增加;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41万元,占16.03%,与2019年度相比,增加0.46万元,增长48.42%,主要原因是各县市公务交流增加。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国际旅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度无因公出国(境)安排。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涉及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数为11.5万元,支出决算为7.39万元,完成预算的64.2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节能减排;厉行节约

公务用车购置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为11.5万元,支出7.39万元,完成预算的64.2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节能减排;厉行节约主要用于下属事业单位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2020年度,本级及所属单位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

3)公务接待费预算数为3万元,支出决算为1.41万元,完成预算的47%。主要用于接待日常公务活动等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疫情延续,各县市交流相应减少。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国内公务接待40团组,累计150人次。

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接待0团组,0人次。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41万元,主要用于接待日常公务活动等支出,接待40团组,150人次。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年初预算数为324.09万元,支出决算为36.6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3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机关运行经费在工程管理费中列支;比2019年度增加6.01万元,增长19.61%,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逐年增加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7.7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7.7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77.7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77.5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9.67%。

(十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浦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及所属各单位共有车辆17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17,其他用车主要是一般公务用车和日常工具车;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浦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对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1个,二级项目7个,共涉及资金1598.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50.19%。组织对2020年度“白蚁防治工作经费”1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260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组织对“老旧小区改造”“省住房和城市建设专项”“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白蚁防治工作经费”等8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598.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60万元。其中,对“老旧小区改造”“省住房和城市建设专项”“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白蚁防治工作经费”等项目分别委托局内评审机构开展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老旧小区改造”“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白蚁防治工作经费”这三个项目评价结果为优秀;“省住房和城市建设专项”该项目评价结果为良好

组织对本部门(单位)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试点,从评价情况来看,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良好。

组织对本部门下属市政园林管理所”“浦江县建筑质量与安全监督站”等3个单位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试点,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598.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60万元。其中,对市政园林管理所”等单位整体支出分别委托或局内评审机构开展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为优。

2.部门(单位)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浦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2020年度单位决算中反映浦江县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及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附件1

2020年度浦江县财政支出项目

绩效自评                                                           

 金额单位:万元

一、项目基本概况

项目名称

浦江县老旧小区改造工程

项目实施单位

浦江县浦阳街道办事处

项目主管部门

浦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起止时间

2020.6.30-2020.12.30

项目负责人

虞红贤

联系电话

698978

 

资金安排情况

 

计划安排资金

312.50

实际到位资金

312.50

其中:县级安排资金


其中:县级安排资金


二、绩效自评情况

评价内容

分值

评分标准

自评得分

自评情况说明(必填项)

目标管理情况

30

1、目标合理性(10分)。项目所设定的绩效目标明确具体、科学合理的得10分;不够明确具体或不够科学合理的得5分;不明确或不科学的得0分。

2、决策合规性(10分)。项目设立依据充分,且程序规范的得10分;依据不够充分或者程序存在瑕疵的得5分;项目设立无依据的得0分;决策存在违规情形的得0分;

3、完成及时率(10分)。完成及时率100%得10分;90%以上得8分;80%以上得6分;80%以下的0分。

28

项目所设定的绩效目标明确具体、科学合理的得10分项目设立依据充分,且程序规范的得10分完成及时率90%得8分

项目实施效益

40

根据项目性质和项目预期绩效目标,细化为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和可持续影响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具体绩效指标进行评价。具体指标可量化的,按取得效益或效果的量化比例计分;不可量化的,按目标达到程度分成达到、基本达到、基本未达到、未达到四档,分别按100%、90%-60%、50%-10%、0%计分。

40

具体指标不可量化的,按目标达到程度分成达到

财务管理

30

1、财务管理质量(5分)。项目实施单位财务制度健全且严格执行的得5分;基本健全,执行基本到位的得3分;不健全或者较多情况未能执行的得0分。

2、资金使用合规性(15分)。项目资金使用符合相关的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且支出相符的得15分;基本符合得8分;不符合得0分。

3、资金执行进度(10分)。资金执行率达到91%(含)以上的得10分;91%--80%(含)得8分;80%--70%(含)得6分;70%以下的不得分。   

28

项目实施单位财务制度基本健全,执行基本到位的得3分,项目资金使用符合相关的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且支出相符的得15分资金执行率达到90%(含)以上的得8分

合计

100


96

*

 

评价结果

□优秀  90分得分100分;□良好  80分得分90□一般  60分得分80 □较差  得分60分。

优秀

*

主要绩效

(必填项, 可另附说明)

改造总涉及173栋房屋,居民约1423户,改造涉及基础设施改造、小区环境提升改造、服务功能提升改造、其他配套设施。改造共计完成立面改造3.4万平方米、铺设雨污水管网14920米、优化升级通信管道11300米,补齐了老旧小区公共服务功能短板,完善了老旧小区使用功能。通过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改造,有效提高了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此次满意度调查,发放了300份问卷,收回了300份,非常满意的为200份,基本满意的为80份,一般的为20份,满意度指标达到93.3%。

 

存在问题    (必填项,可另附说明)

1、年度中央和省级资金分配到项目或项目单位方有所延误

2、项目存在肢解现象,设计、监理未公开招投标

3、存在改造后物业管理缺失的问题,缺少长效管理机制

 

改进措施    (必填项,可另附说明)

1.及时下发相关文件

2.严格按照相关法规办事

3.发挥社区党建优势,引导居民自治


附件2

2020年度浦江县财政支出项目

绩效自评                                                           

 金额单位:万元

一、项目基本概况

项目名称

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

项目实施单位

15个乡镇街道

项目主管部门

浦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起止时间

2020.1.1-2020.12.31

项目负责人

徐雄武

联系电话

84127686

 

资金安排情况

 

计划安排资金

50

实际到位资金

50

其中:县级安排资金

50

其中:县级安排资金

50

二、绩效自评情况

评价内容

分值

评分标准

自评得分

自评情况说明(必填项)

目标管理情况

30

1、目标合理性(10分)。项目所设定的绩效目标明确具体、科学合理的得10分;不够明确具体或不够科学合理的得5分;不明确或不科学的得0分。

2、决策合规性(10分)。项目设立依据充分,且程序规范的得10分;依据不够充分或者程序存在瑕疵的得5分;项目设立无依据的得0分;决策存在违规情形的得0分;

3、完成及时率(10分)。完成及时率100%得10分;90%以上得8分;80%以上得6分;80%以下的0分。

30

及时达到了预期的目标。

项目实施效益

40

根据项目性质和项目预期绩效目标,细化为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和可持续影响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具体绩效指标进行评价。具体指标可量化的,按取得效益或效果的量化比例计分;不可量化的,按目标达到程度分成达到、基本达到、基本未达到、未达到四档,分别按100%、90%-60%、50%-10%、0%计分。

38

项目实施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居民满意度较高。

财务管理

30

1、财务管理质量(5分)。项目实施单位财务制度健全且严格执行的得5分;基本健全,执行基本到位的得3分;不健全或者较多情况未能执行的得0分。

2、资金使用合规性(15分)。项目资金使用符合相关的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且支出相符的得15分;基本符合得8分;不符合得0分。

3、资金执行进度(10分)。资金执行率达到91%(含)以上的得10分;91%--80%(含)得8分;80%--70%(含)得6分;70%以下的不得分。   

30

项目资金全部用于困难家庭危房改造,并符合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专款专用。

合计

100

*

98


评价结果

□优秀  90分得分100分;□良好  80分得分90□一般  60分得分80 □较差  得分60分。

优秀

*

主要绩效

(必填项, 可另附说明)

补助了219户农村困难家庭的危房改造,解决了困难家庭住房困难,确保农村困难家庭“住有所居”,生活环境得到改善,建房负担减轻 ,进一步促进了社会和谐,加快了城乡一体化进程。

 

存在问题    (必填项,可另附说明)

农户对补助政策不了解,存在因经费问题,改造意愿不大。

改进措施    (必填项,可另附说明)

加大政策宣传,让农户认识到房屋安全的重要性,主动改造。

浦江县老旧小区改造工程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6分,自评结论为“优秀”。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12.5万元,执行数为312.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改造总涉及173栋房屋,居民约1423户,改造涉及基础设施改造、小区环境提升改造、服务功能提升改造、其他配套设施;二是完成立面改造3.4万平方米、铺设雨污水管网14920米、优化升级通信管道11300米,补齐了老旧小区公共服务功能短板,完善了老旧小区使用功能。通过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改造,有效提高了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年度中央和省级资金分配到项目或项目单位方有所延误;二是项目存在肢解现象,设计、监理未公开招投标;三是存在改造后物业管理缺失的问题,缺少长效管理机制。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及时下发相关文件;二是严格按照相关法规办事;三是发挥社区党建优势,引导居民自治。

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8分,自评结论为优秀”。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0万元,执行数为5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补助了219户农村困难家庭的危房改造,解决了困难家庭住房困难,确保农村困难家庭“住有所居”,生活环境得到改善,建房负担减轻 ,进一步促进了社会和谐,加快了城乡一体化进程。发现的问题及原因:农户对补助政策不了解,存在因经费问题,改造意愿不大。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大政策宣传,让农户认识到房屋安全的重要性,主动改造。

3.财政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无。

4.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无。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动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

8.年初结转和结余:指预算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9.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10.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11.项目支出:指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5.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16.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020年决算公开--建设局汇总.xls 2020年决算公开-建设局.xls2020年决算公开--建设局本级.doc2020年决算公开-村镇建设服务站.docx2020年决算公开-村镇建设服务站.xls2020年决算公开-白蚁防治站.xls2020年决算公开-房管处.xls2020年决算公开-房管处.DOC2020年决算公开-园林所.xls2020年决算公开-质监站.xls2020年决算公开-质监站.DOC2020年决算公开-征收站.xls2020白蚁防治站决算.doc

2020年度市政园林所决算公开.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