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30726000000/2021-38156 | 文件编号: | 发布机构: | 县国资办 | |
生成日期: | 2021-07-09 | 主题分类: | 组配分类: | 意见征集 | |
公开形式: | 网站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关于《浦江县政策性融资担保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1-07-09 1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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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浦江县政策性融资担保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完善政策性融资担保体系,着力缓解小微企业和“三农”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融资担保行业加快发展的意见》(国发〔2015〕43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政策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的意见》(浙政发〔2015〕32号)、《浙江省政策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工作指导意见(试行)》(浙金融办〔2016〕46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有效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基金作用切实支持小微企业和“三农”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6号)、《省政策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全省政策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2020年工作要点〉》(浙融担办〔2020〕4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体系改革切实支持小微企业和“三农”发展的意见》(浙政办发〔2021〕22号)精神,特制定《浦江县政策性融资担保业务管理暂行办法》。为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进一步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立法)质量,现将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浦江县东山路76号县国资办,邮编:322200。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pjxgzb@163.com。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1年7月19日。
联系人:张琳;电话:84107115。
浦江县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2021年7月9日
信息来源: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