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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海琪:做一颗永不松劲的“螺丝钉”
发布日期:2021-06-07 11:06 浏览次数:

通讯员 郑珐轩

出生于1962年的陈海琪,从事司法行政工作21年,无论在什么职务、什么岗位、什么环境,他都兢兢业业、任劳任怨、不计得失,工作上不松懈、不推诿。曾获得浙江省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工作者、浦江县十佳政法干部、金华市首届十大法律援助优秀工作者、优秀公务员等荣誉称号,所在的科室和司法所也多次被上级评为先进单位。

2018年4月,鉴于陈海琪同志的年纪和身体原因,局领导同意其辞去浦阳司法所所长的职务,并安排他到局机关工作。但是,临近退休的陈海琪仍然坚守岗位,像一颗螺丝钉,哪里需要往哪里拧。

2018年社区矫正科科长待产请假,陈海琪同志被委派到社区矫正科担任代理负责人。他按照社区矫正工作的总体要求,规范社区矫正工作,积极做好社区矫正对象的衔接、监督、管理、矫正解除等相关工作。同时,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落实相关工作制度,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每月组织一次新接收的矫正人员的行为矫正训诫教育,并为新接收的矫正人员上教育课,努力向社会输送守法公民。

去年县矛盾纠纷调解中心的行政争议窗口需一名干部坐班,陈海琪考虑到局里人员紧张、窗口缺人,他主动申请提出去窗口工作。为使自己尽快适应岗位工作,他主动向行政复议科的人员讨教,学习相关法律和相关资料、文件等,提高业务知识,认真接待来访人员。10月,陈海琪身患皮肤红斑丘疹,但他坚持工作。直到11月病情严重,家属送他去杭州第三人民医院住院治疗13天,病情有所好转出院后需在家继续休养,但他考虑到局里人员紧张、窗口缺人,没有继续在家休息就继续去窗口上班。

今年1月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主任待产请假,领导希望他能去负责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的工作,陈海琪二话没有说就答应了。

在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工作过程中,为让更多的群众方便获得法律服务,他总是第一时间冲在服务群众一线。组织法律服务志愿者、律师在县人力资源市场开展“法律援助在身边”、在文化广场开展“浦江县学雷锋志愿服务助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行动”“三八妇女维权”等宣传活动,共解答法律咨询50余人次,发放法律宣传资料13000余册;组织开展专项“欠薪排摸”宣传活动、发放联系卡约1200多份。充分运用手机终端、短信及微信、微博等方式,广泛宣传法律援助流程,切实提升法律援助的知晓率。

针对年底前后务工者维权诉求增多的现象,他打通务工者维权“绿色通道”,简化涉及法律援助受理审查程序,对申请支付劳动报酬和工伤赔偿等事项的采用“无证明”承诺事项,确保“应援尽援”,并与劳动监察大队、信访等部门加强协作,加强对重点案件的协同处置,多渠道促进问题及时解决,提高欠薪纠纷化解成功率,让务工人员安心“就地过年”。针对建筑工地务工者的实际需求,设计法律援助联系卡,宣传相关法律常识、告知法律援助中心地址和联系方式等,并组织志愿者到重点企业和工地逐一发放,努力实现法律援助宣传全覆盖。

(编辑:郑珐轩)
信息来源:今日浦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