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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惠民有新政 报销便捷减负担
发布日期:2021-06-04 11:02 浏览次数:

本报消息(通讯员 张雁 倪芳芳)“我家老伴吃的药可以通过规定病种门诊报销了,更有安全感了,真是太好了。”日前,家住前吴乡马桥村的盛阿姨在浦江县医疗保障中心医保窗口前,高兴地说。

盛阿姨的老伴患有糖尿病30余年,还伴并发症,每个月都要吃药,长期下来是一笔不小的费用。工作人员张雁告诉她,根据最新的政策,阿魏酸哌嗪片(胶囊)成为了规定病种新增的药品,今后也可以享受医保规定病种门诊待遇了。

规定病种门诊,就是对少数病程较长、不适宜长期住院治疗,且门诊费用不低的特殊病、慢性病,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比例进行支付的一种医疗待遇,解决群众看病难题,减轻医疗费用负担。据悉,我县从2019年开始,实施全市统一的规定病种工作,共推出特殊病种20种,慢性病种14种,在调整病种范围的同时提高支付比例,充分保障参保人员的规定病种门诊需求。

申报渠道更便利。浦江医保参保人所患疾病符合规定病种范围内的,均可在县内三家医院(即人民医院、中医院、浦江二院)申请办理门诊规定病种,经经办机构核准后,即可享受规定的门诊规定病种待遇。

费用结算更快捷。在费用结算方面,个人负担将减少。“以他克莫司胶囊为例,血液系统恶性疾病参保人员以往一个月实际用药费用大概为2000余元,过去只能按照普通门诊报销政策按20%报销,仅可报销400余元,而现在根据全市规定病种新增药品目录清单,按参保情况进行特殊病种门诊报销最少可报销1600余元,最高可报销1900余元,同时为深入推进医保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规定病种门诊治疗费用可以市内直接联网结算,真正让群众用药安心又便捷。

报销范围再扩大。此次新增的7种药品,29项诊疗项目,涵盖了34种规定病种,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患者医疗支出负担。

(编辑:张雁 倪芳芳)
信息来源:今日浦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