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30726000000/2021-37503 | 文件编号: | 发布机构: | 办公室 | |
生成日期: | 2021-06-17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组配分类: | 意见征集 |
公开形式: | 网站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关于《浦江县“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1-06-17 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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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行动计划的通知》(环水体〔2018〕181号)、《关于推进乡镇及以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指导意见》(环水体函〔2019〕92号)和《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通知》(浙环函〔2020〕89号)文件要求,完成对供水人口在10000人或供水1000吨以上的饮用水源地(以下简称“千吨万人”以上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分工作。目前,我县共有“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地3个,分别是通济桥水库、里傅水库、外胡水库。我县坚持有利于饮用水水源水质改善的原则、有利于民生福祉提升的原则、有利于社会和谐稳定的原则,严格按照《水污染防治法》《浙江省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HJ338-2018)要求,经过现场勘查、科学论证,划定了我县3个“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形成《浦江县“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分方案》(见附件)。为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现将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1年7月17日。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金华市生态环境局浦江分局生态和法规科,邮编:322200。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pjxmlb@163.com。
联系人:陈越 联系电话:0579-89375513
金华市生态环境局浦江分局
2021年6月17日
信息来源:金华市生态环境局浦江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