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30726000000/2021-36802 | 文件编号: | 发布机构: | 办公室 | |
生成日期: | 2021-05-19 | 主题分类: | 气象 | 组配分类: | 政策解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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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江县防雷重点单位信用评价管理办法(2021 年修订)》的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1-05-19 1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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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江县防雷重点单位信用评价管理办法(2021修订)》的政策解读
一、制定背景
为了加强防雷减灾安全工作,全面提高防雷安全重点单位防御雷电灾害的综合管理水平,推动防雷重点单位信用管理体系建设,根据《浙江省公共信用信息管理条例》和《浙江省防雷安全重点单位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二、修订说明
根据《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浙江省失信约束措施清理规范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浦江县防雷重点单位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进行修订,删去第五条第三款中的“采取国家或地方规定的其他惩戒性措施。”
二、制定依据
根据《浙江省公共信用信息管理条例》和《浙江省防雷安全重点单位管理办法》。
三、主要内容
《浦江县防雷重点单位信用评价管理办法(2021 年修订)》主要适用于以县域内防雷重点单位,按照一定的程序和评分标准对防雷重点单位进行信用评价,以评价结果划分等级进行监督和管理。
四、适用范围、施行时间
1.适用范围:浦江县域
2.实施时间:2021年1月1日起实施
3.解读单位:浦江县气象局
信息来源: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