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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30726ZF040000/2021-35312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办公室
生成日期: 2021-03-12 主题分类: 组配分类: 部门预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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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江县教育局2021年部门预算
发布日期:2021-03-12 14:56 浏览次数: 来源:教育局计财科

2021年浦江县教育局本级及下属单位预算公开.rar浦江县教育局部门2021年预算公开表格.xls 

浦江县教育局2021年部门预算

 

一、浦江县教育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起草教育规范性文件,推进教育系统法制建设。负责教育行政执法工作。

2.负责全县教育的统筹规划,承担全县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重大问题调研、政策研究,拟订全县教育改革和发展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3.指导、督促和检查全县学校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等工作以及全县教育系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4.指导全县教育系统安全稳定工作,负责教育系统安全监督管理,督促教育系统相关主体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组织或配合查处学校安全管理方面的失职或违法行为。

5.统筹管理本部门教育经费。参与拟订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的政策并监督使用情况,负责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

6.负责推进基础教育高质量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规范教育教学秩序,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7.指导职业学校教育教学改革、职业指导工作。统筹继续教育系统建设。

8.指导学校思想政治、德育、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劳动教育和国防教育工作。指导中小学校少先队、共青团工作。

9.负责全县教育人才队伍建设。指导全县师德师风建设。组织实施教师资格制度,参与学校编制、岗位、工资等政策制定。

10.负责全县学籍学历管理工作。参与拟订普通高等学校、职业院校毕业生就业政策,指导中职学生就业和创新创业工作。

11.负责全县教育系统国际合作与交流工作,开展与港澳台的教育合作与交流。

12.负责全县语言文字工作,指导语言文字规范化建设。

13.负责全县教育督导工作,依法组织实施教育督导评估、检查验收、质量监测等工作。

14.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15.职能转变。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强学校党建工作和县委关于建设“清廉浦江”的总体要求,履行对学校党建工作的指导和监督职责,指导督促全县教育系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提升党建工作水平。深入推进全县教育系统“最多跑一次”改革,进一步推进教育数据资源共享,进一步推进减事项、减材料、减环节,坚持以群众视角设计教育改革方案,明确改革目标,提升教育服务质量和便利化水平。加强对各级各类学校教材的使用管理,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提升教材的思想性、科学性、时代性。强化教育督导职责,强化民办教育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管理,不断提升教育质量,促进教育公平,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确保党的教育方针和政策贯彻执行到位。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浦江县教育局部门预算包括:本级预算和下属73家学校(单位)预算。

下属单位包括:

浦江县教育考试中心、浦江县教育发展服务中心、浦江县教育技术中心、浦江县机关会计核算中心教育分中心、浙江广播电视大学浦江分校、浦江县教育研究与教师培训中心、浙江省浦江中学、浦江县第二中学、浦江县中山中学、浦江县第三中学、浦江县职业技术学校、浦江县新华幼儿园、浦江县浦阳幼儿园、浦江县机关幼儿园、浦江县马良幼儿园、浦江县前吴乡中心幼儿园、浦江县花桥乡中心幼儿园、浦江县大畈乡中心幼儿园、浦江县大许中心幼儿园、浦江县潘宅中心幼儿园、浦江县白马镇中心幼儿园、浦江县檀溪镇中心幼儿园、浦江县中余乡中心幼儿园、浦江县郑家坞镇中心幼儿园、浦江县岩头镇幸福新村幼儿园、浦江县仙华项宅幼儿园、浦江县月泉幼儿园、浦江县翠湖幼儿园、浦江县黄宅镇中心幼儿园、浦江县南苑幼儿园、浦江县岩头镇中心幼儿园、浦江县郑宅镇中心幼儿园、浦江县杭坪镇中心幼儿园、浦江县虞宅乡中心幼儿园、浦江县实验中学、浦江县第四中学、浦江县青少年业余体育学校、浦江县壶江初级中学、浦江县第五中学、浦江县第七中学、浦江县黄宅镇初级中学、浦江县岩头镇初级中学、浦江县白马镇初级中学、浦江县郑宅镇初级中学、浦江县堂头中学、浦江县檀溪镇初级中学、浦江县仙华外国语学校、浦江县实验小学、浦江县浦阳第一小学、浦江县浦阳第二小学、浦江县南苑小学、浦江县浦阳第五小学、浦江县大溪中心小学、浦江县平安中心小学、浦江县潘宅中心小学、浦江县园区小学、浦江县七里中心小学、浦江县黄宅镇中心小学、浦江县黄宅镇第二小学、浦江县黄宅镇治平中心小学、浦江县岩头镇中心小学、浦江县黄宅镇前陈中心小学、浦江县白马镇中心小学、浦江县郑宅镇中心小学、浦江县郑家坞镇中心小学、浦江县前吴乡福和希望小学、浦江县花桥乡中心小学、浦江县杭坪镇中心小学、浦江县檀溪镇中心小学、浦江县金融希望小学、浦江县虞宅乡中心小学、浦江县中余乡中心小学、浦江县培智学校

    二、浦江县教育局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浦江县教育局2021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浦江县教育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专户资金收入、事业收入(不含专户资金)、其他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上年结转;支出包括: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城乡社区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其他支出等。浦江县教育局2021年收支总预算141,185.66万元。

(二)关于浦江县教育局2021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浦江县教育局2021年收入预算141,185.66万元,其中:上年结转10,948.39万元,占7.75%;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2,851.94万元,占79.93%;政府性基金收入6,000.00万元,占4.25%;专户资金5,007.11万元,占3.55%;其他收入6,378.22万元,占4.52%。

(三)关于浦江县教育局2021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浦江县教育局2021年支出预算141,185.66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教育支出118,363.7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453.1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565.04万元、城乡社区支出6,089.63万元、农林水支出0.0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661.66万元、其他支出52.49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87,448.84万元,占61.94%;日常公用支出14,940.03万元,占10.58%;项目支出38,796.79万元,占27.48%。

结转下年0万元。

(四)关于浦江县教育局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浦江县教育局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18,851.94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112,851.94万元、政府性基金6,000.00万元;支出包括:教育支出96,172.1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453.1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565.04万元、城乡社区支出6,000.0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661.66万元。

(五)关于浦江县教育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浦江县教育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12,851.94万元,比2020年执行数增加2910.58万元,主要是教师待遇提升等。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教育支出96,172.11万元,占85.2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453.13万元,占7.49%;卫生健康支出2,565.04万元,占2.27%;住房保障支出5,661.66万元,占5.02%。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教育支出(类)教育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356.60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本级人员、公用支出。

(2)教育支出(类)教育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47.00万元,主要用于教育系统教育管理等支出。

(3)教育支出(类)教育管理事务(款)其他教育管理事务支出(项)1,397.46万元,主要用于招生考试、学校物品集中采购、语言文字工作等支出。

(4)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学前教育(项)5,847.62万元,主要用于学前教育人员、公用支出和扶持学前教育发展支出。

(5)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小学教育(项)28,660.90万元,主要用于小学教育人员、公用支出。

(6)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初中教育(项)21,229.11万元,主要用于初中教育人员、公用支出。

(7)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高中教育(项)12,794.28万元,主要用于高中教育人员、公用和助学金支出。

(8)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其他普通教育(项)4,079.00万元,主要用于免费教科书、民办学校杂费减免、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生活补助、爱心营养餐、教师交流、扶持民办教育发展等支出。

(9)教育支出(类)职业教育(款)中等职业教育(项)5,433.61万元,主要用于职业高中教育人员、公用支出、助学金支出、双证制培训等。

(10)教育支出(类)广播电视教育(款)广播电视学校(项)512.24万元,主要用于电大浦江分校的人员、公用支出,社区教育支出。

(11)教育支出(类)特殊教育(款)其他特殊教育支出(项)430.83万元,主要用于培智学校人员、公用支出,随班就读及送教服务支出。

(12)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教师进修(项)1,039.58万元,主要用于研培中心人员、公用支出,开展培训、教科研等工作。

(13)教育支出(类)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项)2,854万元,主要用于素质教育及城乡均衡、校园安保、学校体育场地对外开放、教师培训、职业教育实训设备等支出。

(14)教育支出(类)其他教育支出(款)其他教育支出(项)11,289.88万元,主要用于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控、学生交通安全接送、教育配套设施提升改造、残疾人保障金、丧葬抚恤金、老年开放大学建设等。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0.37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本级退休人员护理费。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5,645.50万元,用于局机关本级及下属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807.26万元,用于局机关本级及下属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1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11.61万元,用于局机关本级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553.43万元,用于下属事业单位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2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5,661.66万元,用于局机关本级及下属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关于浦江县教育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浦江县教育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90,493.3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80,174.5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生活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10,318.87万元,主要包括: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关于浦江县教育局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1.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浦江县教育局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6,000.00万元,比2020年执行数增加5,517.67万元,主要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

2.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城乡社区支出(类)支出6,000.00万元,占100.00%。

    3.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项)6,000.00万元,主要用于浦江二中食堂扩建工程、壶江初中改扩建工程、郑宅初中食堂扩建工程、堂头中学扩建工程、培智学校迁建工程。

(八)关于浦江县教育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浦江县教育局2021 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38.08万元,比2020年除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因公出国(境)费用外的执行数增加10.11万元,增长36.15%,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

2021年除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因公出国(境)费用外,其他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万元,与上年执行数持平。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因公出国(境)学习交流的通知》(浙教国际〔2019〕66号)文件精神和上级教育部门出国计划安排,为进一步提升我县中小学教师素质,助力我县现代化教育发展,2021年安排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12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916.54%。主要用于下属预算单位人员的培训、交流等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达到《中共浙江省委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和《浙江省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文件中规定的“10%以上的高中段教师、3%以上的义务教育阶段教师要有出国交流学习的经历”的要求。

    2.公务接待费:2021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10.38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304.69%。主要用于接待评估、检查等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招待总额小且零招待单位较多。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27.7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9.06%。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7.7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业务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按定额标准和最基本运行经费预算。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行政参公单位填写,事业单位请删除)

2021年浦江县教育局本级1家行政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47.5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9.00万元,增长23.38%,主要是人员增加和福利费定额标准提高

2.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浦江县教育局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3,516.6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864.8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8,406.81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45.00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浦江县教育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8辆,其中,领导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及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行政执法专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2021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及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4.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1年浦江县教育局专项公用类和发展建设类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2,358.56万元。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专户资金:教育收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4.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7.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8.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0.教育支出(类)教育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1.教育支出(类)教育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数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2.教育支出(类)教育管理事务(款)其他教育管理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教育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13.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学前教育(项):反映各部门举办的学前教育支出。

14.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小学教育(项):反映各部门举办的小学教育支出。政府各部门对社会中介组织等举办的小学的资助,如各类捐赠、补贴等,也在本科目中反映。

15.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初中教育(项):反映各部门举办的初中教育支出。政府各部门对社会中介组织等举办的初中教育的资助,如捐赠、补贴等,也在本科目中反映。

16.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高中教育(项):反映各部门举办的高级中学教育支出。政府各部门对社会中介组织等举办的高级中学的资助,如捐赠、补贴等也在本科目中反映。

17.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其他普通教育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普通教育方面的支出。

18.教育支出(类)职业教育(款)中等职业教育(项):反映各部门(不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举办的中等职业学校支出。

19.教育支出(类)广播电视教育(款)广播电视学校(项):反映各部门举办广播电视学校的支出。

20.教育支出(类)特殊教育(款)特殊学校教育(项):反映各部门举办的盲童学校、聋哑学校、智力落后儿意学校、其他生理缺陷儿童学校的支出。

21.教育支出(类)特殊教育(款)其他特殊教育(项):反映各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特殊教育方面的支出。

22.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教师进修(项):反映教师进修、师资培训支出。

23.教育支出(类)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教育费附加支出。

24.教育支出(类)其他教育支出(款)其他教育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教育方面的支出。

2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2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3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1. 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项)反映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村饮水、环境、卫生、教育以及文化等基础设施建设

 

 

(编辑:于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