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30726000000/2021-34628 | 文件编号: | 发布机构: | 党政办 | |
生成日期: | 2021-02-09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组配分类: | 政策解读 |
公开形式: | 网站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郑宅镇村级财务代理管理制度》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1-02-09 1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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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宅镇村级财务代理管理制度》政策解读
一、制定背景
为了切实加强村级集体经济财务管理,规范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会计核算,强化监督力度,促进廉政建设,根据浦三资办﹝2016﹞4号,关于印发《浦江县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业务操作指南(试行)、《浦江县村级财务管理流程图(试行)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了《关于下发〈郑宅镇村级财务代理管理制度〉的通知》。
二、制定依据
《浦江县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业务操作指南(试行)、《浦江县村级财务管理流程图(试行)的通知》的文件
三、主要内容
一是实行镇村联管:全镇农村财务管理实行镇村联管。
二是实施“统一管理”:统一镇村联管资金账户、统一报账日、统一实行收款发票领用制度、统一审批制度、统一财务公开。
三是资金管理:严禁公款私存、出借、抵押、担保、白条子抵库和挪用,实现所有资金的智慧监管。
四是收入管理:各种现金收入、政府补助及拨款等收入款项均要及时全额存入浦江农商行郑宅支行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账户,不得坐收坐支用于支付报销业务。
五是支出管理:实行财务预决算制度、支出审批权限、工程招投标制度、报刊征订实行限额制、村级公务实行“零招待”制度。
六是承包合同管理、财产物资管理、清账《郑宅镇村级财务代理管理制度》政策解读理财与届末审计工作相结合、档案管理
四、适用范围、施行时间
1. 适用范围:全镇
2. 实施时间:自发文之日起实施
3. 解读单位:浦江县郑宅镇人民政府
4. 解读人:楼爱军(浦江县郑宅镇人民政府农业办公室成员)
信息来源:农业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