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30726ZF130000/2021-34394 | 文件编号: | 发布机构: | 县人力社保局 | |
生成日期: | 2021-02-03 | 主题分类: | 劳动、人事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公开形式: | 网站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为了响应党和政府对新冠疫情的防控要求,积极践行《致外地在浦建设者的倡议书》,尽量减少春节期间的人员流动,安全、有序地做好春节期间在浦的外来员工职业技能提升培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训人员:在浦江非公企业缴纳社保且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非浦江籍务工人员。
二、培训日期:2月2日-2月25日
三、培训内容:疫情防控、安全生产、生产管理、质量管理等(培训内容可根据参训人数和要求适时调整)。
四、课程安排:共计25个课时,疫情防控培训2个小时,安全生产培训8小时,生产管理培训6个小时,质量管理培训8个小时,考试时间1个小时。
五、承办单位:浦江县非公企业外来人联谊会,联系人:王南仕,联系电话:15356561627。
六、培训形式:采取线上培训(线上直播课堂)形式进行。
七、相关要求:
(一)培训质量:非公企业外来人才联谊会可联合有培训资质的民办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机构)开发线上培训平台和培训系统,聘请专业资质的讲师进行线上教学和后台管理,确保培训内容和师资质量。
(二)参加培训的学员,以实名制方式登录培训系统,按在线人数、在线时间,作为培训考勤和学习课时的主要依据。原则上每个班参训人员不超过60人。
(三)培训报备:根据春节期间的实际情况,非公企业外来人才联谊会可按先培训后报备的形式来开展培训,同时保存培训和考核相关信息、数据和视频资料备查。
八、资金安排:根据《浦江县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办法》的要求和精神,职业技能提升培训按每人每课时20元给予补助,补助资金从职业技能提升专账资金中列支。补助资金的40%作为非公企业外来人才联谊会培训费用开支,60%给参训人员作为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补贴。
九、请各乡镇、开发区及有关部门、单位做好宣传组织工作,各民办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机构)积极参与和配合非公企业外来人才联谊会做好春节期间在浦的外来员工职业技能提升培训,培训工作作为2021年的各民办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机构)年检依据。
浦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