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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缴费基数有变化
发布日期:2021-02-23 10:56 浏览次数:

  日前,2021年度我县医疗保险缴费基数有调整;新标准从2021年2月18日起执行。

  根据金华市发布的最新医保政策,我县医疗保险的缴费基数实施新调整。这次调整的主要内容是:企业单位职工缴费基数按照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确定,上限为17880元,下限为3580元。

  按照“最多跑一次”改革要求,本次调整企业无需再次申报,自动从人社部门共享获取,按养老保险缴费基数进行调整。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按不低于3580元、不高于17880元确定,缴费比例为9%。按此政策,现行缴费由359.10元/月,降低到322.20元/月,减少36.90元/月。

  另外,从2021年起,机关事业单位医保缴费基数改为每年1月调整,其它单位就业人员仍然是每年7月调整。


(编辑:陈有林 通讯员 叶玉玉)
信息来源:今日浦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