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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30726ZFC40000/2021-34732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集团办公室
生成日期: 2021-02-18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组配分类: 办事服务
公开形式: 网站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供水价格表
发布日期:2021-02-18 16:25 浏览次数:

浦江县城市供水到户价格表

单位:元/立方米

用户分类

供水

价格

污水

处理费

标准

到户

价格

适用范围

居民生活用水

“一户一表、抄表到户”居民用户

1、第一级水量(每户每年268立方米及以下的用水量)

1.95

0.45

2.40

城乡居民住宅及其附属设施(指物业服务、门卫、消防、车库)等生活用水;普通高等学校(包括大学、独立设置的学院和高等专科学校)、高中(普通高中、成人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包括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初中(普通初中、职业初中、成人初中)、小学(普通小学、成人小学)、幼儿园(托儿所)、特殊教育学校(对残疾儿童、少年实施义务教育的机构)的学校教学用水和学生生活用水;敬老院、孤儿院、救助管理站等提供住宿的收养、收容服务场所用水;生产经营企业内可以单独计量的职工集体宿舍、食堂用水;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公益性服务设施、农村非营利性公共活动场所用水;宗教场所(指经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登记的寺院、宫观、清真寺、教堂等宗教活动场所)的生活用水。

2、第二级水量(每户每年超过268立方米至456立方米(含)的用水量)

2.90

0.45

3.35

3、第三级水量(每户每年超过456立方米以上的用水量)

5.85

0.45

6.30

合表居民用户和执行居民生活用水价格的非居民用户

2.05

0.45

2.50

非居民生活用水

非工业用水

2.85

1.20

4.05

除居民生活用水和特种用水以外的全部用水。

 

一般工业

2.85

1.20

4.05

铅酸电池、电镀、印染、化工、造纸、制革、制药等重污染工业

2.85

2.30

5.15

特种用水

3.70

2.30

6.00

高尔夫球场、桑拿、水疗等用水。

备注:供水价格中包含原水费和水资源费。

根据浦江县物价局《关于调整浦江县城市供水价格并实施阶梯水价的通知》(浦价〔2015〕14号)文件要求,从201621日(用水时间)起供水价格执行新的收费标准。


信息来源:集团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