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30726000000/2021-42231 | 文件编号: | 发布机构: | 县建设集团 | |
生成日期: | 2021-12-15 | 主题分类: | 组配分类: | 意见征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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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届县委第十一轮巡察整改
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0年11月25日至12月30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对县建设集团党组开展了巡察。2021年1月22日,县委巡察组向建设集团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县建设集团党组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责任担当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一是统一思想认识,认真领会巡察整改要义;二是强化组织领导,切实抓好具体工作部署;三是明确目标责任,认真督查,确保整改落到实处;四是强化成果运用,提升企业发展运作能力。
巡察反馈后,在巡察整改工作中及时进行分类处置,其中进行批评教育、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并追究经济责任2人、批评教育1人、谈话提醒20人、谈心谈话6人;制定及修改完善制度17项,追缴资金3.623231万元。
一、关于现代企业制度未真正建立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提出业务拓展和提升方案,如推动集团物资贸易部良性运转,谋划商品混凝土项目、启动渣土消纳业务、成立工程全过程咨询公司。
(二)制定《浦江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党组会议议事规则(试行)》、《企业重大事项决策及报告制度(试行)》等制度,进一步理清职责并明确重大事项报告规范,提高决策科学化。
(三)推进白马红砖厂二期项目,该地块涉及占用永久性基本农田,前期手续已经上报自然资源局,待规划调整和农转用手续完成后立即实施。
(四)集团党组书记对此项问题已在民主生活会上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二、关于监管体制有待进一步理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完善监管体系,加强日常监管,制定《建设集团外派外借人员管理制度(试行)》、《关于进一步加强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的通知》等相关人员监管制度。同时,加强与国资办衔接沟通,严格遵守国资办印发的如《浦江县县属企业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制度,进一步理顺监管体系。
(二)分管领导已在民主生活会上对此项问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三)利用周一夜学组织全体干部学习相关制度,并严格按制度执行。
三、关于党组对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重要性认识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确定党组对意识形态工作进行专题研究每年不少于2次,已于2021年4月和7月各召开1次、拟定12月底前再召开1次意识形态工作专题研究会议。
(二)已制定2021年班子成员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内容的学习计划,并定期组织学习,截至10月已开展学习10次。
(三)补充完善班子民主生活会述职报告中意识形态内容,并于2021年2月26日重新调整集团班子分工,明确意识形态工作分管领导。
四、关于理论学习中心组组织学习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2021年3月24日制订了2021年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明确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截至2021年10月,已组织学习11次,学习内容包括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中国共产党简史、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等资料。
(二)2021年1月29日和2月22日已组织学习相关内容,如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的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浙江省委贯彻《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
(三)2021年1月29日,已补充完善新增的学习内容记录,并认真做好日常的学习记录。
(四)分管领导已于2021年3月16日对办公室主任和副主任进行谈话提醒。
五、关于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尚有短板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建立舆论引导应对处置机制,制定并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舆情风险排查和应对处置工作的通知》,加强集团舆情突发事件处理与信息发布工作。
(二)组织集团及子公司干部职工对此项制度进行学习。
(三)计划于5月、12月组织集团班子、中层管理人员召开专题会议,对中层管理人员、网评员进行网络意识形态专题培训。因疫情防控等原因,已向宣传部领取《网络强国论述摘编》等学习资料,于9月27日利用周一夜学开展集中学习。
六、关于市场竞争力不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利用周一夜学、专题会议等形式定期进行国资办及集团制定的企业制度的学习并作学习记录。
(二)2021年3月9日,经计划财务部、各子公司统计分析,巡察反馈中提及的5家营业收入全部为政府业务收入的公司中,经核查,其中的测绘公司营业收入并非全为政府业务收入,因财务人员列支错误导致。剩余4家公司已进行原因分析,并提出切实可行扩大各公司自营业务的计划和举措。
(三)要求下属子公司统计分析政府工程项目承接和发挥作用情况,分析当前公司发展利弊并提出今后业务承接方向和发展计划。
(四)制订红砖厂、商品混凝土搅拌站等参与市场化竞争性项目实施计划。
七、关于业务水平不高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提升业务水平和企业资质。建设集团在引进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的基础上,于2021年2月初,继续完成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的引进。
(二)阶段性完成公司资质提升,如排水公司制订对排水管道检测与评估作用能力、排水管道更新与非开挖修复作业能力等资质申报的计划。目前,公司已派四名员工参加“排水管道检测与评估工程师”职业资格培训和考核,向中国市政工程协会管道检测与修复专业委员会申请并于2021年7月28日取得两项作业能力的丙级资质。测绘公司资质待自然资源部明确新的标准和政策后(预计在2021年底出政策),计划一年内升级为乙级。
(三)2021年与浙建集团设计院、义乌城规院建立股份合作机制,拓展业务的同时培养人才队伍,制订招聘计划,计划今年引进紧缺高级人才17名。浦江县规划设计院与义乌城规院合作的义乌规划设计院浦江分院于4月1日成立,对今后浦江县规划设计院的资质提升具有重要意义。截至10月,集团已成功引进高级人才1名,招聘国监2名、专监5名、监理员2名、中级会计师2名、二级建造师3名、工程师1名,业务拓展的同时,人才队伍也在日益发展壮大。
(四)建立健全人才激励机制,制订《浦江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专业人才培育三年行动计划》,计划2022年前取消挂证人员1名。
八、关于民生实事推进打折扣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对东街项目、东苑小区项目完成情况查明问题,东街区块实际户数为403户,应接户数389户,其中历史街区改造已接226户,本次工程实际应接户数163户,实际接户数140户,其中13户排污口不明,另外10户地势问题导致无法接户,实际接户率达85.8%。
(二)分管领导于2021年3月16日对排水公司项目负责人进行谈心谈话。
(三)创新解决困难和矛盾的方法,建立与属地社区的政策处理协作机制。2021年8月11日,由县府办召集县治水办、建设局、街道办事处等部门就该事项进行协调,会议同意业主单位与其终止合同,并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对已完成的工程量进行成本核算。在支付必要的工程款项基础上,对施工单位的违约责任进行追究,现阶段排水公司已根据会议精神与施工单位就开展后续成本核算事宜进行对接跟进。
(四)提升接户率,进一步增强污水零直排工程的实效, 2021年8月11日召开协调会后制订了新开展项目的提升方案。
九、关于部分遗留问题长期得不到化解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推进东苑小区污水零直排工程验收,提出计划方案,治水办、建设局、建设集团、排水公司共同协调解决。
(二)建筑设计院对已拖欠超3年的36万元设计费项目进行数额、对象、原因的确认,并理清可收回的款项共计7个项目,无法收回的款项共计5个项目,可回收待定共计2个项目。目前对确认无法收回的款项已向国资办申报作坏账处理。对有望收回的款项制订了催缴计划和措施,正在积极推进中。同时,也对三年内应收账款进行梳理,共11个项目已制订催缴计划,正在积极推进。
(三)举一反三,由计划财务部牵头,对其它公司进行应收款梳理和收缴计划制订。
十、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深不透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分管领导于3月16日对现任办公室主任、副主任进行谈心谈话并作工作指导。
(二)制订年度学习计划,学深学透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系统学习“两书一章”,改进重业务、轻学习的情况,计划一月一次学习,截至10月底已开展学习10次。
(三)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要求理顺规范和工作流程,按程序规范执行,杜绝以后此类情况发生。
十一、关于未建立领导班子定期学法制度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结合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制定《浦江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领导班子学法用法制度》。
(二)拟定每年至少举办两期法治专题讲座的计划,计划邀请法律顾问作法治专题讲座,学习民法典、宪法等。已于6月由计划财务部牵头学习《公司法》,11月已邀请法律顾问举办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讲座。
(三)领导班子利用周一夜学进行学法制度学习。
十二、关于会议记录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分管领导于3月16日对会议记录人进行了谈话提醒并作指导。
(二)规范集团党组会议记录并进行签字整改。根据发言先后顺序做好决策过程记录。从2020年1月起,所有党组会议都记录在专用会议记录本作决策过程记录,并由参会人员签字。
(三)定期对下属各单位会议记录进行抽查并指导。已于3月18日和19日对下属单位会议记录本进行抽查并作指导。
十三、关于组织关系转移不及时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安排办公室专人负责党务工作,对调出或离职的党员已进行全面排查。8月已配齐人事监察部科室人员,后续将由其开展日常党务工作。
(二)及时转移调出或离职党员的组织关系,截至目前,已转出项波云,戴皓欢、傅新贤、陈小委、张以进、楼松彪六人党员关系,黄晓锋党员关系将根据法院审理结果办理转出手续。
(三)继续跟踪调查黄晓锋治安处罚事件后续进展情况,并根据法院审理结果视情作出处理。
(四)3月31日,组织集团6个支部的支部书记和党务工作者进行《入党积极分子》《入党志愿书》填写规范、发展党员工作辅导等内容的辅导再学习。
十四、关于支部活动手册记录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对相关问题核查完毕,分管领导已于3月16日对市政公司支部书记进行谈话提醒,因测绘公司支部合并至大地园林支部,已对大地支部书记进行谈话提醒,原测绘公司支部书记现任集团党组成员,已在民主生活会进行自我批评。
(二)每月按时开展支部活动和会议,规范记录支部活动手册。市政公司和测绘公司支部于3月22日前对活动手册进行完善。
(三)3月31日,由直属机关委员会召开会议,组织6个支部的支部书记及党务工作者对浦江县直属机关发展党员票决制、三会一课制度等内容进行规范化学习。
(四)定期检查所有支部2021年活动手册规范记录情况,已于3月19日进行抽查并作指导,计划每季度对支部手册进行一次专项检查。
(五)二季度邀请组织部人员进行集团党建方面工作指导。
十五、关于“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3月31日组织6个支部的支部书记及党务工作者进行三会一课制度专题培训。
(二)二季度邀请组织部人员对集团党务工作进行指导。
(三)分管领导于3月16日对市政公司、测绘公司支部归并后的大地园林支部书记进行谈话提醒,测绘公司原党支部书记现为集团党组成员,已在民主生活会上进行自我批评。
(四)集团本部不定期进行抽查,如有再发现类似问题则进行严肃处理,3月18日至19日已对集团6个支部进行抽查,并强调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进行学习和组织活动,并规范做好记录工作。
十六、关于“三务”公开流于形式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分管领导于3月16日对6家下属公司负责人进行集体谈话提醒。
(二)根据相关制度,规范各公司“三务”公开情况并要求6家公司限期进行整改,已于3月18日组织进行检查,6家单位均已完成整改。
(三)开展常态化监督检查,截至3月底已进行1次检查,计划每季度不定期开展抽查,规范“三务”公开。
十七、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已召开三次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进行部署。
(二)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一岗双责”履行力度,做到廉政教育常态化。党组书记与党组成员开展党内谈话提醒,分管领导与集团各科室负责人、下属单位班子成员经常性开展廉政教育谈话并做好记录。签订2021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三)华宇监理公司、测绘公司4名涉及公油私用问题的驾驶员已于2019年11月份退回所涉金额,在2019年第四季度党风廉政会议上进行公开检讨,并向全体党员干部作警示教育。同时,依据《浦江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工作人员作风和效能问责暂行办法》已扣除3人相应比例的年终奖金(剩余一人2018年3月已离职)。分管领导于3月16日对测绘公司负责人和现任华宇监理负责人进行谈话提醒,强调严格油卡保管,强化公车维修和资金支付应严格审批和审查,加强日常监管,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内部管理机制,不断强化全体干部职工的廉洁守纪意识。
十八、关于廉政风险防范意识不强,个别员工存在违规行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增强廉政风险防范意识、定期组织制度和警示案例学习,已利用周一夜学定期开展学习。
(二)已于3月5日开展全面专项排查和整治,未发现相关情况,计划将不定期继续开展日常监督抽查。
(三)已纠正3位职工的接私活分配设计费行为,严格按集团及单位薪酬规定执行。
(四)对三人进行谈心谈话。
(五)建筑设计院和规划设计院已建立健全承接设计业务防范职工接私活工作规范出台《浦江县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内部管理制度》和《浦江县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内部管理制度》,严禁职工接私活工作规范,并已组织本单位职工进行学习。
十九、关于未出台“三重一大”事项报告制度,造成下属公司报告“三重一大”事项比较随意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分管领导在民主生活会上对该问题进行认领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二)制定《企业重大事项决策及报告制度(试行)》,规范明确报告“三重一大”事项范围,严格执行单位班子研究、逐级审查、部室联审、分管领导审批等程序。
(三)利用周一夜学组织制度学习并贯彻落实。
(四)2021年1月4日起,常态化邀请县纪委监委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参与集团“三重一大”会议。
二十、关于费用报销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对建筑设计院某员工发放2018年1至12月汽车油费补助事项,根据国资办批复按1300元/月实报实销进行整改,已于3月18日将超额部分金额追缴完毕汇入建筑设计院公司银行账户。
(二)测绘公司、排水公司已对2019年8月购买羽毛球气排球活动服装各3000元进行账务调整从工会经费中列支。市政公司以加油发票代替支付挖机租赁费和顶管工程款的情况,为前期财务制度不规范导致,涉及的12.06万元油款已于2021年2月从该公司在郑家坞土地整治项目2019年10-11月的机械租赁费中进行清算回收,并于2021年3月结清清睿公司的机械租赁费余款,合计6311.75元。以加油发票代替顶管工程款情况,经核查,时间为2018年2月12日,因账目已完结,无法调整,自集团成立后,已建立健全相关财务制度,规范报销手续,后无此类现象发生。
(三)分管领导于3月16日已对建筑设计院等相关单位财务人员进行谈话提醒,并对计划财务部部长、建筑设计院等子公司负责人进行谈话提醒。
(四)3月19日,计划财务部组织集团全体财务人员进行费用报销规范的培训,并严格规范报销程序。
二十一、关于账目核算不够清晰明了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理清蒋塘砂场相关账务,已于2月10日及时结算支付相关费用。
(二)对市政公司2018年8-9月代付挖机加油款已在2021年2月从浦江县清睿工程机械租赁有限公司在郑家坞土地整治2019年10-11月机械租赁费中进行清算回收。
(三)计划财务部制订《强化账目核算工作措施》,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制度。
(四)分管领导于3月16日对相关子公司市政公司分管负责人进行谈话提醒。
(五)计划财务部已组织下属子公司分管负责人及财务人员进行财务合同、强化账目核算工作措施等的学习。
二十二、关于将职责内工作进行外包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对职责内工作外包情况进行全面核查、梳理。
(二)召开财务人员培训会议,明确各下属单位财务人员负责税务申报。
(三)分管领导于3月16日对新世纪公司、试验公司、测绘公司三位主要负责人进行谈话提醒。
二十三、关于工程管理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根据《浦江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设项目施工、监理企业履约考核评价办法(试行)》文件精神,对施工单位山西四建施工企业一季度履约考核评价定级C级(浦建司安〔2021〕2号)。
(二)对东山路拓宽改造工程7份整改通知书的相关事项已督促施工方完成整改。
(三)已对东苑小区排水管网进行全面排查,派驻纪检组已进行实地考察了解情况。8月11日,由县府办召集的协调会上,会议同意业主单位与其终止合同,并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对已完成的工程量进行成本核算,在支付必要的工程款项基础上,对施工单位的违约责任进行追究。排水公司已根据会议精神与施工单位联系开展后续成本核算事宜。
(四)排水公司已规范书面整改通知并于2月24日寄送施工方并对后续整改工作及时跟进。8月11日,县府办召集建设局、治水办等部门召开协调会,排水公司根据会议精神已与施工单位就已完成工程量开展成本核算进行对接和资料收集反馈,后续将持续跟进至该事项解决。
二十四、关于制度建设有待推进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蒋塘砂场统砂脱泥清洗粉碎加工项目未进行公开招标事宜进行核查和处置。经核查,未进行公开招标原因是经加工行业人员实地勘察,认为项目成本高,可操作性不强,经济性不高,遂进行多方询价,选择加工费报价最低,服务质量最好的公司进行为期1年的项目试验考察,试用期后,于2021年1月进行公开招标,由浦江县明曜运输有限公司中标。
(二)推进制度建设。在严格执行国资办采购制度前提下,针对集团实际,细化相关制度,健全工程材料、园林苗木等工程物资采购制度,现已制定《浙江省浦江县市政建设有限公司采购制度》、《浦江县大地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制度(试行)》,对不同情况下采购方式作出具体规定。
(三)完善各单位物资采购决策、审批、询价、验收、签字程序,利用周一夜学集体进行制度学习。
二十五、关于合同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规范工程合同管理规定,并在周一夜学组织进行学习。
(二)理清市政公司与清睿公司、吴校伟经济纠纷的责任主体,通过法律途径予以追诉,已于2月23日向清睿公司完成追缴执行费7149.09元,利息5000元,合计12149.09元。
(三)分管领导于3月16日对相关下属市政公司负责人和大地园林公司负责人进行谈话提醒。
(四)完善市政公司和大地园林公司挖机租赁、苗木购销等合同,已制订《浙江省浦江县市政建设有限公司合同管理制度》、《浦江县大地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制度(试行)》,并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
二十六、关于档案管理不健全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健全工程档案管理制度,制定《浙江省浦江县市政建设有限公司档案管理制度》,并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
(二)市政公司已完成2017年(含)以后的工程资料归档。
(三)集团项目建设部和安全质量监督部对集团和下属子公司工程资料整理归档情况进行检查并对检查情况已进行书面通知。
二十七、关于公车使用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制定完善公车使用制度。
(二)规范集团公司公车使用登记台账,严格履行用车审批和外出登记。
(三)严格要求下属子公司规范公车使用登记并进行抽查。
(四)对集团2019年之前公车使用未登记情况进行核查。经核查,集团2018年4月成立初始无公车配备,直至2018年11月12日才从大地园林公司、测绘公司分别将浙G035CG和浙GH282J变更至集团名下,故无使用登记记录。
二十八、关于公车维修管理不严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对相关问题进行核查,经核查没有发现廉政方面问题,今后将继续严格执行维修审批程序,如有相关违规情况进行严肃处理。
(二)4月23日,组织集团本部及10个子公司办公室负责人和驾驶员对《浦江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车辆管理制度(试行)》和《浦江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公务用车油卡使用管理规定(试行)》进行学习培训,今后按规范进行及时审批上报。
(三)严格落实公车维修管理规定并监督执行。
二十九、关于公车油卡使用管理存在漏洞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华宇监理公司、测绘公司4名驾驶员公油私用已于2019年的党风廉政会议上进行检讨,并作警示教育。2019年11月已退回所涉金额,并依据《浦江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工作人员作风和效能问责暂行办法》对所涉人员扣除相应比例的年终奖金。
(二)3月16日,分管领导对华宇监理、测绘公司负责人进行谈话提醒。
(三)完善规范公车油卡使用管理制度,制定《浦江县建设集团公务用车油卡管理规定(试行)》并开展定期检查。
三十、关于外借人员管理不严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已通知新世纪公司外借职工返岗整改,于4月份召回单位上班, 9月10日本人向公司提出辞职,9月13日经新世纪公司班子会议研究同意其辞职。
(二)2月23日,集团已全面排查集团外派外借人员情况,合计18人外派外借,其中新世纪1人已于4月返岗,截至4月共外派外借17人。
(三)制定《浦江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外派外借人员管理规定(试行)》,按规定严格执行。
(四)3月25日,对新世纪公司负责人进行谈话提醒。
三十一、关于对新修订的2019年《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五个办法”等配套政策法规学习不深不透,对选人用人的基本要求掌握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分管领导已在民主生活会上对该项问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二)党组对2019年《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浦江县党政机关中层干部选拔任用操作规程》和“五个办法”等配套政策法规开展专题学习。
(三)严格按选人用人规范执行,确保程序到位。
三十二、关于多个选任环节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3月4日,对5批次26人次的选拔任用资料进行梳理,汇总问题清单。对民主推荐环节票数、考察环节民主测评和征求意见表进行汇总。
(二)3月15日针对8人考察预告时间不一致、考察对象26人未附原始谈话记录的情况进行检查、整理。
(三)做到任职文件落款时间以党组会议决定时间为准,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相关规定,拟在二季度邀请组织部对集团选人用人工作进行指导。
三十三、关于“凡提四必”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落实“凡提四必”,对22名干部档案进行完善与审核。
(二)规范审核表信息填写,并对考察材料进行补充完善。
(三)严格落实派驻纪检组、党组书记廉政双签字制度。
(四)于二季度邀请组织部人员指导工作,对规范化流程进行学习。
三十四、关于考察时间过短,存在“赶会场”情况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党组成员已在民主生活会对此项问题进行认领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二)党组对2019年《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浦江县党政机关中层干部选拔任用操作规程》和“五个办法”等配套政策法规开展专题学习。
(三)今后在干部提任考察中保证时间充足,在公示期开展督查,发现违规情况则立即叫停。
(四)严格执行选人用人各项规定。
三十五、关于出国(境)审批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修订完善单位因私出国(境)管理制度并贯彻落实,利用周一夜学学习出入境管理制度。
(二)举一反三,全面核查各单位人员护照管理情况,已于2月23日进行核查,3月17日对新增的33名人员进行备案,对持有证件予以集中保管,共收集护照18本,往来港澳通行证6本,往来台湾通行证2本,做到备案“应备尽备”、证件“应收尽收”。
(三)分管领导分别于3月16日和3月29日对排水公司和市政公司两位职工进行批评教育,要求上报个人书面检讨,并扣除考核奖金1%。
下一步,县建设集团党组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继续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的要求,持续抓好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一是继续紧抓巡察整改工作,做到“一问一档”件件有着落;二是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规范,构建符合企业发展的长效机制;三是强化政治担当,切实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四是加强日常监督制约和检查,坚持不懈推进“四风”问题整治,不断巩固和扩大整改落实工作成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579-89393186;邮政信箱:浙江省金华市浦江县中山北路169号;电子邮箱:pjjsjt@163.com。
中共浦江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党组
2021年12月14日
信息来源: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