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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紧急提醒
发布日期:2021-11-01 11:29 浏览次数:

浦江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紧  急  提  醒


为切实巩固我县疫情防控成果,保障广大市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我县疫情防控工作紧急提醒如下:
一、主动、及时报备。
密切关注国内疫情动态以及中高风险地区变化情况。10月13日以来有江西省上饶市旅居史,10月29日乘坐上饶—上海(G1382)列车的所有人员;10月30日乘坐上海—南昌(K287)列车的所有人员, 10月29日江西九江旅居史,10月30、31日上海迪士尼乐园旅居史,与已通报核酸检测阳性人员有接触或有时空交集的来浦返浦人员,应第一时间向所在单位、居住地村(社区)或住宿宾馆进行报备,并按要求主动配合健康管理措施。
二、合理安排出行。
非必要不出省。如确需前往,请在离浦前、返浦前向所在村(社区)、工作单位报备,途中全程保持警惕,做好个人防护。
三、尽快完成新冠疫苗接种。
请符合条件但尚未接种新冠疫苗的市民尽快预约接种。新冠病毒灭活疫苗完成2剂次接种后满6个月的18岁及以上人员请预约加强免疫接种。
四、养成良好习惯。办公室
要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增强个人防护意识。坚持科学规范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咳嗽、打喷嚏时注意遮挡,使用公筷公勺。出入医院、景区、宾馆饭店、大型商超、农贸市场、影剧院、交通场站等重点场所时应戴好口罩,积极配合测量体温、查验健康码、行程卡等防控措施。
五、主动关注疫情动态。
主动关注国内外疫情发展态势,关注官方渠道发布的信息,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积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
六、做好自我健康监测。
主动进行自我健康监测,一旦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应做好个人防护及时到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浦江二院发热门诊就诊(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如实报告相关的旅居史和接触史。

浦江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1年10月31日



相关人员行程轨迹
一、林某某,女,江西省铅山县葛仙山镇南耕村人。经初步流调,其自10月13日以来行程轨迹如下:

10月13日-26日

在葛仙村度假区仙村客驿餐厅工作,住集体宿舍,期间曾往返葛仙山镇朱村。

10月27日

上午11:40到港东村中学对面永安餐馆拿菜,随后到港东村日丰超市买东西。下午15:00到葛仙山南耕村看望家人;16:00出入葛仙山杨村农业银行对面快递点及圆通手机店,17:00后无外出。

10月28日

上午11:30与家人一同前往湖坊镇。12:00在湖坊镇镇区超市买菜,在超市对面的卡贝希诺母婴店购买儿童用脸霜;12:30到湖坊卫生院就医,14:30到湖坊镇红绿灯水果店买水果,随后驾车回家;16:00后无外出。

10月29日

中午12点返回葛仙村度假区。


二、吴某某,男,九江市八里湖新区蛟滩村人,系葛仙村度假区工作人员,为铅山县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林某某的同事。行程轨迹如下:

10月29日

14时左右自葛仙山度假区乘坐大巴车往上饶火车站,16时经过车站安检候车,16时40分乘G2037次列车就座3号车厢04D座位,其间前往4号车厢补票,5号车厢上厕所,随后返回3号车厢。当天18时50分在庐山站下车,其妻叶某驾车到车站接站,途中于19时10分到柴桑区第一小学旁洪兴大药房购药未果,返回蛟滩安置区南组团14栋家中。

10月30日

10时10分左右,吴某某独自驾车到柴桑区人民医院发热门诊就诊,经核酸检测为阳性。


三、占某某,女,为日前江西省通报病例的密切接触者。杭州发布的通报信息描述)

10月29日

乘坐G1382列车从上饶到上海。

10月30日

乘坐K287列车从上海返回上饶。乘坐K287列车期间,因被告知为日前江西省通报病例的密切接触者,列车长要求其与同行者杨某某就近在杭州临时下车。

10月31日

凌晨,两人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接受隔离医学观察。上午,占某某核酸初筛阳性,杭州市疾控中心复核阳性,有发热等症状,结合临床表现,被诊断为确诊病例。杨某某核酸检测阴性,无相关临床症状。与占某某同乘8车厢人员信息已转往相关省市追踪管理。





信息来源:浦江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