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生态环境局浦江分局关于《关于划定浦江县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止使用区的通告》公开征求意见情况的反馈
发布日期:2021-10-27 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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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局于2021年9月26日-2021年10月26日在浦江县政府网(http://www.pj.gov.cn)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截至10月27日,我局收到0条反馈意见,现将反馈结果予以公示。如有疑问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
1.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浦江县文溪东路329号金华市生态环境局浦江分局418室,邮编:322200。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pjxltb@126.com。
联系人:石雷鸣,联系电话:0579-88089381。
金华市生态环境局浦江分局
2021年10月27日
信息来源:金华市生态环境局浦江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