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30726JD170000/2021-40680 | 文件编号: | 檀政〔2020〕10号 | 发布机构: | 檀溪镇 |
生成日期: | 2021-10-20 | 主题分类: | 政务公开,其他 | 组配分类: | 部门乡镇文件 |
公开形式: | 网站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各行政村、镇属各单位:
《檀溪镇公路养护实施方案》、《檀溪镇河道(溪渠)保洁长效管理实施方案》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檀溪镇人民政府
2020年2月26日
檀溪镇公路养护实施方案
为切实提高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能力,全面提升乡级农村公路管理机构规范化水平,结合我镇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镇成立檀溪镇公路养护领导小组,统筹与协调全镇范围内的公路养护工作。檀溪镇公路养护领导小组,具体名单如下:
组 长:黄志余 黄鹏甫
副组长:曹晓菲
成 员:蒋成果 楼贤成 金逍宏 徐美萍 张志辽
陈 展 陈冰渊 陈汉杰 王小燕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曹晓菲兼任,成员周星子、朱江彪、执法中队队员、周淑珍。
二、养护道路名称:檀溪镇乡村公路共有9条,其中乡道2条,029乡道(候蒲线-罗家),030乡道(候蒲线-王灵);村道7条,候蒲线-长山、平湖-胡公祠、城头-檀溪、候中线-梅溪、候蒲线-塔头、潘周家-大元、罗家-林场、大元-项丰、候中线-塘家汇,共计30公里。
三、农村公路日常养护管理工作的考核实行月考核制,实行平时巡查与定期考核相结合,以每条线路为单位进行考核。(附考核评分标准)
(一)养护范围:养护道路路肩外2米内均属于养护范围(穿村道路属于养护范围)。
(二)养护要求与考核具体细则:
1.管理部分:(1)养护人员要定岗定位,责任落实到人,上报路段养护人员姓名、联系电话,要配备养护服装、工具等物资,养护期间必须着养护工作服;(2)及时汇报养护巡查时发现的危及交通安全的事项;(3)要及时制止反映举报私自开挖路面、拆除护栏、在道路范围内违章建筑等侵害路产路权行为。
2.路面部分:(1)路面保持清洁,路面无积水,路面无堆积物;(2)及时清理小面积山体滑坡塌方;(3)清扫的垃圾、杂物应当日送至指定的场所,不发生将垃圾随意丢弃或乱堆乱放现象;(4)桥隧涵清洁干净,桥面排水良好,桥下流水顺畅。
3.路基部分:(1)路肩平整无积水、无堆积、无种植;(2)及时处理浮石、浮岩,确保边坡稳定;(3)及时清理边沟,确保排水顺畅;(4)及时修剪杂草,路基范围内无超过长草;(5)做好绿化地段修剪工作。
4.沿线设施部分:(1)维护道路沿线设施齐全完整;(2)保持标志标线、公里牌、百米桩、安全设施整洁无污物;(3)及时扶正公里牌、百米桩标志等标志标牌。
四、遇重大节日或举办重大活动,应服从镇公路管理站的要求和安排,做好突击性的养护工作。接受社会的监督,对群众提出的合理整改要求必须在24小时内进行。镇公路管理站每月定期组织一次养护考核,总分在95分以上为合格,每季考核平均得分95分以上按乡道2200元/公里,村道2000元/公里;80-95分按乡道1800元/公里,村道1600元/公里;60-80分按乡道1400元/公里,村道1200元/公里。
五、养护期间被镇级以上人民政府、部门、领导督查中通报批评的视程度扣除本月10%-20%养护费。若全年每次考核总分在95分以上为合格,视情奖励。
六、养护费根据考核结果按季度拨付。
附表1:养护质量考核评分表。
附表2:养护经费明细表。
附表1:
养护质量考核评分表
线路名称: 承包人: 2020年 月 日
日常养护考核要求 | 考核评分标准 | 扣分 | 得分 | |
管理 5分 | 1、及时制止举报侵害路产路权行为。(2分) | 1、没有及时制止举报侵害路产路权行为扣2分。 | ||
2、及时汇报养护巡查时发现的危及交通安全的事项。(2分) | 2、不及时汇报养护巡查时发现的危及交通安全的事项,汇报后不及时设立标志扣1分。 | |||
3、养护人员是否着养护工作服。(1分) | 3、养护人员在道路养护期间不着养护工作服扣1分 | |||
路面 养护 30分 | 1、路面保持清洁、平整。(15分) | 1、不清洁每米扣1-2分。 | ||
2、路面无积水。(5分) | 2、路面有积水,每处扣1分。 | |||
3、油路无坑洞,水泥路无影响行车的断板。(5分) | 3、油路有坑洞,每1平方扣1分,砼路面有断板影响行车,每平方扣1分。 | |||
4、路面无堆积物。(5分) | 4、路面有堆积每处扣1分。 | |||
路基 养护 30分 | 1、路肩平整无积水、无缺口。(3分) | 1、路肩有积水、缺口每处扣1分。 | ||
2、路肩无堆积种植。(5分) | 2、路肩有堆积和种植每处扣1分。 | |||
3、边坡稳定、及时处理边沟浮石浮岩。 (2分) | 3、未及时处理边坡、边沟浮石每处扣1分。 | |||
4、边沟排水顺畅。(5分) | 4、边沟排水不顺畅,每米扣1分。有积水每处扣1分。 | |||
5、路基无超过长草。(15分) | 5、路基有超过长草每100米扣1-2分。 | |||
桥隧涵养护 10分 | 1、 桥隧涵完整、清洁,桥面排水良好。(3分) | 1、桥隧不清洁每处扣1分,桥面积水每处扣1分。涵洞堵塞每道扣1分。 | ||
2、构造物表面无杂草。(4分) | 2、构造物表面有杂草酌情扣分。 | |||
3、桥下流水顺畅。(3分) | 3、桥下流水不顺畅,有垃圾杂物影响泄洪扣3分。 | |||
沿线设施养护15分 | 1、沿线设施齐全、完整。(5分) | 1、沿线设施不齐全、不完整每处扣1分。 | ||
2、保持标志标线、公里牌、百米桩、安全设施整洁无污物。(5分) | 2、标志标线、公里牌、百米桩、安全设施不整洁每块扣1分。缺少一块扣1分。 | |||
3、及时扶正公里牌、百米桩标志。(5分) | 3、歪斜不正每块扣1分。 | |||
绿化 养护 5分 | 1、做好绿化地段修剪、治虫等工作。(5分) | 1、绿化维护不及时、不修剪每处扣1分。 | ||
综合 形象 5分 | 1、平时巡查总体形象较好(5分) | 1、总体情况不酌情扣分。 | ||
合计 | ||||
说明 | 1、单项分数扣完为止不记负分。 2、本考核标准基础分100分。 |
附表2:
“以奖代补”日常养护经费明细表 | |||||||||||
乡镇 | 乡道公路 | 里程 | 下拨经费(元) | 养护实体质量考核得分 | 村际公路 | 里程 | 下拨经费(元) | 养护实体质量考核得分 | |||
檀溪镇 | 外罗家—盘山 | 4.6 | 平湖——长山 | 1.6 | |||||||
盘山-罗家 | 4.9 | 何坞口—梅溪 | 1.7 | ||||||||
寺前—项丰—王灵 | 5.7 | 候中线—塔头 | 1 | ||||||||
潘周家—大元 | 1.5 | ||||||||||
大元-小洑 | 3.5 | ||||||||||
小洑-项丰 | 2.8 | ||||||||||
候中线—塘家汇 | 1.2 | ||||||||||
罗家—林场 | 1.5 | ||||||||||
合计 | 15.2 | 0 | 合计 | 14.8 | 0 | 乡、村道合计(元) | 0 | ||||
考核加权平均得分95分以上(含95分)乡道以每年2200元/公里计算;80分~95分(含80分)以每年1800元/公里计算;60分~80分(含60分)以每年1400元/公里计算 | |||||||||||
考核加权平均得分95分以上(含95分)村道以每年2000元/公里计算;80分~95分(含80分)以每年1600元/公里计算;60分~80分(含60分)以每年1200元/公里计算 |
檀溪镇河道(溪渠)保洁
长效管理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五水共治”的会议精神,进一步改善人居环境,树立“五水共治”是政治大事、民生大事、责任大事、作风大事的观念,实现“消灭黑河、臭河、垃圾河,改善水质”的总目标,确保河道清洁畅通,巩固“五水共治”成果,保障灌溉引水、防洪排涝安全,充分发挥河道(溪渠)综合效益,根据《浙江省河长制》及有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结合河长制和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本制度适用于镇辖区内的所有河道(溪渠)。
二、保洁范围是指河道的管理范围,包括河道(溪渠)、两岸堤防及临、跨河的各类水利工程设施和渠道,实施保洁全覆盖。
三、镇成立河道(溪渠)保洁长效管理领导小组,统筹与协调全镇范围内的河道(溪渠)保洁长效管理工作。河道(溪渠)保洁长效管理领导小组,具体名单如下:
组 长:黄志余 黄鹏甫
副组长:张志辽
成 员:蒋成果 楼贤成 金逍宏 徐美萍 曹晓菲
陈 展 陈冰渊 陈汉杰 王小燕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张志辽兼任,成员周星子、朱江彪、执法中队队员、周淑珍。
主要职责:
1.加强组织领导,将河道(溪渠)保洁工作纳入干部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范畴;
2.协调解决辖区内河道(溪渠)保洁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3.明确各村作为河道保洁责任单位,并以各自行政区域划分河道保洁责任区为界。
4.保障河道保洁所需经费,列入年度镇财政预算。
5.组织进行河道(溪渠)保洁监督考核工作。
四、镇负责全镇河道(溪渠)保洁实施与管理工作,班子成员担任各河道(溪渠)镇级河长。
主要职责:
1.宣传、贯彻、执行河道管理法律、法规及有关文件精神。
2.加强保洁巡查,劝阻破坏堤防安全和污染水面的违法行为。对劝阻无效的,及时报告县水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处理。
3.根据县下达的保洁任务,下达各保洁项目的管理目标任务,并组织内部考核,建好其他关于保洁的文件内容。
4.镇所辖区域主要由壶源江(下游)及金家源、罗家源、长车坞溪、中余溪(下游)、大元溪、车方溪、新三溪、齐陈溪、塔头溪组成,支流长具体负责检查指导所划分河道(溪渠)的保洁工作,及时督促联系村深入开展保洁、提升工作。村段长(驻村干部和村支部书记)具体按划分区域的河道(溪渠),每周巡查,及时处理和反馈检查结果。在各责任区域的河道(溪渠)显著位置设立公示牌。公示牌上应写明河道(溪渠)名称、江段长姓名、联系电话、村负责人、保洁员、责任单位、举报监督电话等信息。
五、村(相关单位)负责辖区内河道(溪渠)保洁实施与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各村做好本区域内河道(溪渠)保洁工作,驻村干部、村书记和主任为第一责任人和责任人。负责制定村规民约,引导村民自觉维护河道(溪渠)整洁。负责日常保洁工作,落实保洁员和组建护水队,配备保洁设备和设施,建立保洁管理制度,明确管理范围、职责和劳动报酬。
2.各村做好日常检查整改工作。
3.根据实际情况落实好本村的保洁员。
4.对保洁员明确相关职责:
(1)学习、宣传、贯彻河道管理法律法规。
(2)佩带河道管理员标志,不酗酒、不吸烟,文明上岗。
(3)每天必须按规定时间清扫。
(4)保持河道清洁,及时打捞和清运河面(溪渠)、迎水坡(包括滩地)、堤岸的垃圾、有害或废弃漂浮物。做到河道(溪渠)面无漂浮物,河岸干净整洁。
(5)堤防上和堤防内均无垃圾及焚烧垃圾。
(6)清除河道行洪障碍物、阻碍行洪和灌溉引水的高杆作物、河坡垃圾、杂草等。
(7)保护和管理沿河(溪渠)设置的河道(溪渠)保洁公示牌、宣传牌、河道垃圾隔离设施等,有破损应及时上报。
(8)制止乱倒垃圾、乱堆乱放乱排等现象。如发现上述现象,应及时制止和清理,对擅自占用河道(溪渠)和排放污水现象必须及时上报。
六、河道保洁标准
1.河道(溪渠)保洁要以改善水生态环境,恢复河道(渠道)自然功能,消除脏乱差现象为准则。河道(渠道)保洁应达到“六无标准”,河面无影响水生态的植物、漂浮物,河(渠)中无障碍物,河(渠)岸无建筑垃圾,污水无未经处理直接排放,堆放的打捞物对河道无二次污染,无死树、树杈等搁置在堰坝、桥墩。严禁将河道(溪渠)内清理的垃圾搁置在河(渠)岸,应及时清运,做到岸坡干净整洁。
2.台风、暴雨过后当日起三日内,各责任单位应集中力量清理河道(溪渠)中的垃圾、废弃漂浮物、杂草、障碍物等,确保河道(溪渠)畅通和河(渠)面、河(渠)岸干净整洁。
3.发现突发性水污染等事件,各责任单位应立即采取行动寻找污染源并向镇环保所或县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采取相应措施。
4.河道保洁范围:河岸10米内,及因暴雨满过河堤产生的垃圾。
5.因暴雨天气等不可抗天灾造成河道清理困难应及时上报
七、保洁监督考核
1.镇每月对所辖区域河段至少考核1次,考核结果与村段长和保洁员工资及干部年终评先评优挂钩,与岗位目标责任制挂钩,与环境卫生工作和奖励经费挂钩。根据考核得分情况,实行每月排名,在镇、村务和公开栏上公布,对排名靠后的河道(溪渠)明确落实整改措施。河道(溪渠)保洁纳入镇目标责任考核,考核主要依据平常巡查、领导抽查、群众举报和查台账相结合。
2.对“月考”连续两次排名最后一位的村段长进行约谈,相应的护河保洁员按责任制进行处罚,组长对于约谈后仍无明显改观的,给予通报批评乃至免职,并与相关村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挂钩。
八、保洁费用标准和应用
保洁经费按标准下拨,根据考核结果每季度下拨一次。保洁补助资金必须做到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或留作他用。每月考核一次,季度平均分95分以上,全额支付保洁费;85分-95分扣除保洁费10%;75分-85分以下扣除保洁费20%;75分以下扣除保洁费30%;县级以上单位巡查、检查被通报的,一票否决,当季度以75分以下处理;扣除的经费用于奖励本季度保洁工作情况好的村。
巡查、检查中发现河岸有成堆的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秸秆)焚烧痕迹,每堆(处)扣除保洁费100元;河段中任意100米距离河段内,巡查、检查中发现零散垃圾10处(件)以上的,每100米扣除保洁费100元;被县级以上巡查、检查到并交办督办的,加倍扣除保洁费;扣除的经费年终时用于奖励保洁工作情况好的村。
年终河道保洁工作情况提交镇班子会议研究,酌情给予奖励。本方案自2020年3月1日起开始执行,如发现本方案以外情况的,由镇党政班子研究解决。
附表1:檀溪镇河道保洁情况考核评分表
附表2:檀溪镇河道保洁范围责任分解表
附表1:
檀溪镇河道保洁情况考核评分表
村河道 2020年 月 日
序号 | 分值 | 考 核 细 则 | 扣分 | 得分 |
1 | 5 | 发现堤防上和堤防内外垃圾未清运,每处扣2分。 | ||
2 | 5 | 堤坝上和堤坝内外有焚烧垃圾的,每次扣2分。 | ||
3 | 30 | 岸边、堤坝、水面有垃圾或漂浮物、死树干、有成堆的建筑垃圾,每处扣5分。 | ||
4 | 10 | 发现病死动物尸体的,每次扣5分。 | ||
5 | 10 | 河段中任意100米距离河段内,巡查、检查中发现零散垃圾10处每段扣10分,少于10处视情扣分。 | ||
6 | 20 | 保洁员没有在岗在位也没保洁,并且联系不上的扣20分; 保洁员没有在岗在位也没保洁,联系后及时保洁的扣15分; 保洁员在岗在位,但保洁效果差的扣10分。 | ||
7 | 20 | 督查交办的问题,没有及时整改的每次扣10分; 未整改到位的每次扣5分。 | ||
合计 | 100 |
考核人员:
附表2: 檀溪镇河道保洁范围责任分解表 | ||||||
序号 | 河流名称 | 河道保洁范围 | 经费 | 责任村 | 村段长 | |
1 | 齐陈溪 | 金鸡水库至中余溪出口 | 3300 | 寺前村 | 陈清佳 | |
2 | 塔头溪 | 塔头村至中余溪出口 | 3300 | 会龙村 | 陈柏青 | |
3 | 新三溪 | 毛家村至中余溪出口 | 4500 | 廿七都村 | 项奇迹 | |
4 | 长山溪 | 长山村至塘家会村 | 3300 | 平湖村 | 黄晟 | |
5 | 金家源 | 梅溪金家村至壶源江出口 | 5500 | 赤岩村 | 陈国林 | |
6 | 车方岭溪 | 车方岭至中余溪出口 | 9000 | 会龙村 | 陈柏青 | |
7 | 大元溪 | 王灵村尾、岭脚村至小洑村下游 | 14300 | 廿七都村 | 项奇迹 | |
大元村上游0.5km至周家村上游0.5km | 4600 | 大元村 | 周旭武 | |||
周家村上游0.5km至出口 | 2200 | 潘周家村 | 周金华 | |||
8 | 罗家源 | 水竹湾至前溪村下游0.5km | 12000 | 罗家村 | 陈章金 | |
前溪村下游0.5km至壶源江出口 | 9000 | 九母岛村 | 吴建文 | |||
9 | 中余溪 | 黄毛畈堰至避水岭脚堰 | 7000 | 会龙村 | 陈柏青 | |
避水岭脚堰至芝堰 | 7000 | 下宅村 | 陈奇泉 | |||
芝堰至仓坵堰 | 12000 | 寺前村 | 陈清佳 | |||
仓坵堰至出口 | 4000 | 毛店村 | 毛建勇 | |||
10 | 壶源江 | 青龙潭至恒方电站尾水口 | 22000 | 赤岩村 | 陈国林 | |
恒方电站尾水口至洑溪桥 | 23000 | 平湖村 | 黄晟 | |||
洑溪桥至利民桥 | 8000 | 城头村 | 陈文安 | |||
利民桥至立前畈堰 | 9000 | 毛店村 | 毛建勇 | |||
立前畈堰至荡江岭堰 | 37000 | 潘周家村 | 周金华 | |||
合计 | 20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