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30726ZF080000/2021-40356 | 文件编号: | 发布机构: | 县医疗保障局 | |
生成日期: | 2021-10-02 | 主题分类: | 组配分类: | 部门动态 | |
公开形式: | 网站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自党史学习教育开展以来,浦江县医疗保障局推出了一系列创新做法和务实举措,推动党史学习教育不断走深走实。
“就感觉这个事办到我们患病老百姓的心坎上了,现在药用上了不说,更重要的是钱省了不是一星半点。”家住浦阳街道的赵先生在接到我局工作人员“回访”服务电话时说道,若没有医保政策,就要跑到其他地方配药,不仅费时费力,还有可能因为不能及时用药加重病情。
原来赵先生患有特质性肺纤维化疾病,需使用乙磺酸尼达尼布软胶囊进行治疗,该药恰是特殊药品国家谈判药之一,但是这款药品并不便宜,一盒的价格要近1万余元,高昂的价格且需求量不大,致医院对该类药品临时配备不足。为保障群众的用药需求,该局联合医院部门,根据特殊药品政策规定,实行特殊药品短缺供应应急机制,为群众送上了用药“及时雨”,解决了群众用药上的“燃眉之急”,便有了开头那一幕。
花费更省
以赵先生所用药物为例,之前只纳入大病保险支付范围,现调整为涉及住院费用直接按乙类药品支付。以长期使用乙磺酸尼达尼布软胶囊为例,在正常用药的情况下,1年买药要花费6.6余万元,现在按特殊药品政策规定,药品价格明显下降了,一盒的价格降至2786元,经报销后,则只需花费1万余元。
服务更好
为避免惠民政策“空转”,不让特殊药品成为共同富裕医保路上的“拦路虎”。该局强化部门协作,对采购流程、群众治疗必须且价格高昂的高值药品的供应配置情况进行了实际了解,推出了院方承诺制,由县内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做到承诺,凡有病人需要使用国家医保谈判特殊药品的,最大限度内保障群众用药,确保让群众在家门口就能用上便宜的好药。
“落实特药政策,能有效减轻群众就医负担。为提高群众购药的可及性,下一步根据国家统一部署开通购药“双通道”,符合相应条件的,在县内定点零售药店也可购药报销。”该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年以来,特药结算1.9万人次,支付特药金额1050余万元。
信息来源: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