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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30726ZF240000/2021-34241 文件编号: 浦应急〔2020〕2号 发布机构: 办公室
生成日期: 2021-01-29 主题分类: 应急安全消防 组配分类: 部门乡镇文件
公开形式: 网站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中共浦江县应急管理局(人防办)党委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1-01-29 15:51 浏览次数: 来源:办公室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19年11月19日至2020年1月19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对原县应急管理局(人防办)党组进行了巡察。2020年3月5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局党委(2020年4月10日党组改党委)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紧迫意识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一是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巡察整改思想自觉。县委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局党委立即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落实巡察整改工作,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和一次重大党性考验,不断强化责任担当,以思想自觉引领行动自觉。在深入推进整改过程中,把落实巡察整改与推动全县应急管理改革发展紧密联系起来,与落实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紧密结合起来,形成相互联动、相互促进。二是加强领导,严格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局党委专门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委书记、局长张建庆任组长,切实履行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对整改落实负总责,局其他班子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黄晓、洪朝阳任办公室主任,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分线、分科室,定任务、定措施和定期限,负责统筹协调、组织推进、督促检查等工作。整改过程中,局领导坚持从自身改起,带头会同科室抓好职责分工范围内的整改任务落实。先后召开局党委会议、局班子工作例会、中层以上干部会等多次会议,在全局范围内对巡察整改工作进行全面动员和部署,任务到人、责任到岗、要求到位,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三是瞄准问题,逐条逐项制定巡察整改措施。为确保巡察整改到位,2020年3月19日,我局再次专题召开局党委会议,邀请县纪委第八派驻纪检监察组领导参加指导,围绕整改方案(初稿)进行讨论研究,对照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和意见,制定《落实县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明确了整改的目标、措施、要求,有序推进整改任务落实。为聚焦问题、精准发力,制定《县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责任分解表》,将巡察组提出的问题细化为38条整改举措,逐一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完成时限,确保县委巡察组反馈问题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四是真抓真改,高标准严要求推进整改工作。建立整改工作定期反馈制度,党委书记、局长张建庆每周听取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整改工作推进情况的汇报,督促加快整改进度;各局班子领导每周牵头整改任务科室(单位)负责人进行工作会商,及时掌握进展情况。建立分析研判会商机制,对整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困难,不定期召开局党委会议或巡察整改工作推进会议,听取问题领办人的汇报,研究解决办法措施,推动整改落实。建立信息报送制度,各整改任务牵头科室(单位)每周向整改办报送整改工作进展情况,局整改办收集汇总后上报局整改领导小组。建立沟通汇报制度,党委书记、局长张建庆就整改工作和进展情况主动向县纪委派驻第八纪检监察组和县委第二巡察组沟通汇报,请求指导支持。整改办对完成的整改项目进行从严审核,一单一档、逐项对账,做到支撑材料齐备,确保整改质量。五是建章立制,切实巩固巡察整改工作成果。局党委在认真解决好县委巡察反馈具体问题的同时,坚持举一反三,以点带面,高度重视建章立制工作,发挥制度的刚性,形成整改落实的长效机制,强化制度的宣贯培训和执行的监督检查,保证制度执行到位,推动管党治党常态化、长效化。

截至目前,巡察反馈19个问题,已基本完成整改,制定及修改完善制度12项,巡察反馈问题问责4人,其中第一种形态4人,从源头上封堵制度漏洞,努力使全面从严治党在治标上下功夫、在治本上见成效,充分发挥巡察标本兼治的作用。

一、关于落实县委第五轮巡察整改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召开专题会议,对县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工)委(党组)会议的通知》(浦组通〔2018〕32号)文件进行原汁原味学习,确保内化于心;二是根据县委组织部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修订完善党委会、局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三是规范会议记录。对会议记录进行不定期检查,确保全面规范执行,并妥善存档保管。

2.关于“建章立制存在形式主义”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召开专题会议,由分管领导牵头,组织相关科室人员对《局信访工作规定》《局物资采购管理制度》《局党委议事规则》和《局机关会议制度》等制度进行再梳理,对相关制度规定进行修订完善;二是进一步提升对制度修订和落实的责任;三是加强对制度落实的监督检查,切实发挥制度规范各项工作的功能和作用。

3.关于“党政不分情况依然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召开专题会议,对县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工)委(党组)会议的通知》(浦组通〔2018〕32号)文件进行原汁原味学习,认真贯彻落实通知要求;二是根据县委组织部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修订完善党委会、局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三是规范会议记录。对会议记录进行不定期检查,确保全面规范执行,并妥善存档保管。

4.关于“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企业意识仍需提高”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对《县委县政府关于印发浦江县优化营商环境十条意见的通知》(浦委发〔2018〕23号)精神的学习,结合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实际,进一步提升安全生产服务也是优化营商环境的意识;二是严格按照年度执法计划,运用互联网+监管平台,开展“双随机”执法检查,并规范执法行为、工作程序,杜绝随意执法,给企业造成困扰;三是加大对企业的帮扶服务力度,主动下企业为其发现在安全生产领域存在的问题隐患,并督查整改。积极回应企业合理诉求,主动上门为企业把脉问症,提供免费的安全培训。

二、关于县人防办(县民防局)履行主体责任方面问题整改情况

1.关于“国防观念和人防意识淡薄”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认真落实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召开专题会议,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第三次修正)、习近平在第七次人防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等人防法律法规和重要讲话。加强干部职工的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增强国防观念和人防意识,不断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履职;二是增加人防工程易地建设核实审批的人员,将原先由窗口临聘人员审查改为由县人防工程管理所负责人进行审查,再由科室长进行审核,将审批流程在政务服务网上公开;三是积极谋划人防专项规划编制工作,经过前期多次对接,已委托浙江省地下建筑设计研究院进行编制,人防的“十四五规划,也已委托浙江省地下建筑设计研究院同步进行编制,同时,积极参与县国土空间规划和重要区块控制性规划编制工作,将人防规划内容融入其中。

2.关于“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认真落实中心组理论学习和民主生活会制度,严格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加强对人防干部意识形态教育,提高干部政治思想认识;二是建立健全议事决策制度和“三重一大”制度并严格执行,凡涉及工程项目的重大变更、大额物资的采购、大型人防工程的审批等敏感问题,及时向派驻纪检监察组汇报并请他们参与;三是加强业务学习和请示汇报,对上级政策调整严格执行到位。认真组织人员对2014年起三年中未办理人防工程平时使用登记手续的15个项目进行梳理,并完成补办。

3.关于“党风廉政主体责任意识不强”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按要求建立完善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重点岗位廉政风险排查表》和《廉政风险排查清单》,并逐级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认真履行“一岗双责”,积极开展党风廉政教育活动和谈心谈话;二是针对机构改革后应急管理局班子成员都是人防系统新兵的实际和工作需要,安排1名班子成员专职分管人防工作。平时加强对人防专业知识和政策的学习,对疑难问题和新出台的政策,在局内部开展研讨,积极向省、市业务处室沟通请教,做到学懂弄通做实;三是进一步规范人防行政审批工作,人防工程易地建设核实的审批,由窗口临聘人员受理,人防工程管理所负责人进行审查,再由科室长进行审核;有人防工程的其他审批事项的审批,由窗口临聘人员受理,科室长进行审查,再由局分管领导进行审核。形成逐级、多人审核机制,避免个人滥用职权;四是建章立制。建立了《浦江县应急管理局人防行政审批制度》、《浦江县应急管理局人防工程质量监督和验收制度》、《浦江县人民防空工程维护管理定期检查制度》、《浦江县人民防空工程维护管理岗位责任制度》、《浦江县人民防空工程维护管理细则》等人防工程项目审批、监管、验收等制度,最大限度降低廉政风险。

三、派驻纪检监察组履行监督责任问题整改情况

1.关于“主动监督意识不强”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召开专题会议,派驻组与局领导充分交换意见,规范了纪检组参与人防工程审批和人防工程竣工验收等工作的相关制度,要求人防工程应建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的项目,通知派驻纪检组参与项目审批;人防工程面积大于5000平方米项目的竣工验收,通知派驻纪检组参与项目竣工验收工作。二是派驻组主动参与应急管理局(人防办)“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监督,包括大额物资的采购、大型人防工程的审批、人防工程的竣工验收、办公用房使用等工作,认真做好监督,及时做好廉政风险提醒。

四、人防系统存在的违纪违法突出问题整改情况

1.关于“将省人防办会议‘口头要求’作为人防易地建设费收缴执行依据”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认真分析查找原因,积极向县全面依法治县办公室和局法律顾问请教沟通,在落实整改中学法、用法、依法办理,严格执行法规政策;二是积极与省、市人防办对接,沟通此类问题的处置情况,争取省级部门统筹指导,并根据省、市人防办的有关意见进行相应的整改;三是安乾置业有限公司的安乾瑧品苑建设项目,于2016年1月21日办理人防审批手续,按要求缴纳了人防易地建设费。2019年12月18日,该项目因规划发生重大变更,到人防窗口重新进行报批,根据浦政办发〔2016〕186号和浙人防办〔2018〕46号文件规定,该项目应按新结建标准执行,于2019年12月23日,已足额补缴人防易地建设费。

2.关于“将省人防办会议‘口头要求’作为人防易地建设费退款依据”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积极与省、市人防办对接,沟通此类问题的处置情况,并根据省、市人防办的有关要求进行相应的整改。二是积极向县全面依法治县办公室和局法律顾问请教沟通,在落实整改中学法、用法、依法办理。

3.关于“未按规定减半收缴人防易地建设费”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该幼儿园为城北区块旧城改建安置房排屋区块(除商业服务用房外)建设项目的一部分,已在城北区块旧城改建安置房排屋区块(除商业服务用房外)建设项目人防异地建设费补缴时,对幼儿园减半收缴部分进行了核减。二是加强政治思想教育,增强审批人员工作责任心,定期组织审批人员培训,将最新的政策进行宣讲,使每名审批人员都能对相关政策熟练掌握,坚决杜绝因工作疏忽导致核算错误等问题的发生。

五、人防系统存在的其他违纪违法问题整改情况

1.关于“违规缓缴人防易地建设费”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城北区块旧城改建安置房排屋区块(除商业服务用房外)建设项目,已于2020年4月2日,向建设单位县旧城改造指挥部(县城市开发有限公司)发函催缴,并主动与县府办分管副主任和县政府分管副县长汇报,县府办召集应急管理局、财政局、旧城改造指挥部等单位进行协调,已于2020年5月27日全额补缴完毕。二是水晶小镇客厅建设项目,因水晶风情街二期工程不再进行建设,一期应建面积改为补缴人防易地建设费,已由开发商英石(浦江)水晶小镇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于2020年1月9日全额缴纳完毕。三是严格按照省里的人防法规政策执行,对政府抄告单、领导批示等要求减、免、缓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的情况,要坚持原则,不开口子,不搞变通,坚决杜绝类似情况的发生。

2.关于“人防易地建设面积和易地建设费核算错误”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认真核对审批资料,确定潘XX黄XX2户多缴人防易地建设费。已积极对接县财政局,并在2020年4月22日完成潘XX和黄XX2户多缴的人防易地建设费的退还工作;二是因工作疏忽导致核算错误已诚恳向两位审批对象道歉,并举一反三,开展同类问题的查找整改;三是建立审批卷宗季度检查复核制度,避免该类错误出现和存在。

3.关于“人防工程督促整改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监督指导开发商开展整改工作,2020年3月15日完成了人防工程改造方案的审批工作,2020年4月15日由开发商和人防门厂家完成人防门框和人防门的安装工作,2020年4月25日完成了整改验收工作;二是按照省人防办2020年的部署,开展了一次防空地下室平时使用和维护管理大检查活动,由4个局领导带队,分四个小组对全县已竣工的41个人防工程进行了巡查,对发现的人防工程维护保养中存在的问题,责令维护管理单位限期进行了整改。同时,我局建立了定期巡查制度,按季度组织人员开展竣工人防工程巡查检查;三是加强行政执法力度,定期联合综合行政执法局开展联合执法,对违法违规破坏人防工程等问题,从严进行立案查处,该整改的按要求进行整改,该处罚的按规定进行处罚,通过执法,对违法行为起到一定的震慑作用。

4.关于“人防101工程变更频繁”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对上述情况进行核实,认真分析原因,查找不足。二是加强对工程变更相关规定要求的学习,做到程序到位、各方人员到位,变更合理合规;三是加强派驻纪检监察组的参与,确保大的工程变更必须有派驻纪检监察组人员参加并同意,才能变更。

5.关于“人防101工程款重复结算”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对上述情况进行核实,认真分析原因,查找不足,严格按审价报告整改到位。二是加强对工程建设项目监管政策和知识的学习,不断提高监管人员的能力和水平。

6.关于“小型工程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已对以上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对相关人员进行提醒谈话;二是召开专题会议,对县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工)委(党组)会议的通知》(浦组通〔2018〕32号)文件进行原汁原味学习,确保内化于心;三是认真学习《合同法》和小型工程建设的相关知识和有关规定,严格按程序和规定执行,并对上面的问题认真反思,举一反三,坚决杜绝类似问题发生。

7、关于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减免缓”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我局对2013年以来所有的审批项目进行了核查,共有60个项目存在“减免缓”问题,按省办的要求进行了上报;二是我局将列入省整改清单中的60个“减免缓”项目按省定的"5+1"标准完成了整改。

下一步,县应急管理局(人防办)党委将以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为契机,举一反三、由点及面深入排查廉政风险,采取标本兼治、综合施策,实行长效管理,继续加强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始终坚持把增强“四个意识”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坚定不移地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认真贯彻落实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高质量开好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切实加强党员干部的政治意识、责任意识、担当意识。

(二)始终坚持严字当头,持续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牢固树立“抓好党建就是最大政绩”的理念,切实加强局党委对应急管理工作的全面领导,履行好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确保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落到实处,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强化政治担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把全面从严治党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加强党员教育管理,严格组织生活制度,广泛开展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发挥好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严格执行“六大纪律”,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相关规定精神,不断加大对重点领域的治理和监管力度。

(三)始终坚持驰而不息,努力巩固和拓展巡察整改工作成果。进一步强化“标杆”意识,锲而不舍地抓好长期整改任务的落实,努力做到“目标任务不变、工作力度不减、督促落实不松”,大力巩固巡察整改成果。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坚决防止反弹和回潮;对尚未完成的整改任务,持续抓好整改,确保按照既定目标限时完成,取得实效;对需要长期坚持的,将一抓到底、抓常抓细、久久为功。坚持把具体问题整改与构建长效机制结合起来,把解决面上问题和深入剖析根源结合起来,把巡察整改与巩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日常管理结合起来,着力健全标本兼治、更加注重治本的长效机制。

(四)始终坚持以改促安,推动全县应急管理工作上新台阶。局党委将站在全县发展大局的高度,正确处理党建工作和业务发展的关系,按照巡察整改的要求,把加强党的领导、强化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贯穿于各项工作始终,真正做到让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同频共振。把县委巡察转化为推进工作的强大动力,不断加强和改进应急管理工作,着力提升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能力,为推进浦江高质量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的环境。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84157630,邮政信箱:浦江县月泉东路900号,电子邮箱pjaj@163.com

 

中共浦江县应急管理局委员会     

2021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