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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30726ZF040000/2021-34222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办公室
生成日期: 2021-01-29 主题分类: 教育 组配分类: 公开年报
公开形式: 网站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浦江县教育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图解)
发布日期:2021-01-29 10:30 浏览次数: 来源:办公室

 

浦江县教育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

年度报告(图解)

 

一、总体情况

(一)做好主动公开工作

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坚持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五公开。

1.分解责任、落实到位。围绕政务公开年度重点工作,提高思想认识,把重点工作任务逐项分解到各科室,专人负责,明确责任内容和完成时限。

2.完善目录,力求全面。根据上级及时修订完善教育事项主动公开基本目录,补充义务教育公开事项,做好重大决策公开,进一步充实各栏目的信息发布工作,扎实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2020年,通过多种信息公开网站公开政务动态、财政决算、信息公告、人事招聘等信息约690余条。

3.及时公开,保障知情权。在决策公开中,做好重大决策预公开。对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需要广泛知晓的事项和社会关切的事项以及法律法规和县政府规定需要公开的事项,均通过政府网站、网络、新媒体等方式,依法、及时、全面、准确、具体地向社会公开。

(二)严格落实依申请公开

教育局高度重视依申请公开工作,2020年,教育局无接到社会公众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件。

(三)加强政府信息管理

教育局建立了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内控制度,完善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各项内部工作制度,协调推动本机关各内设机构加强政府信息管理的基础工作,确保各项数据“统得出、报得准、可核查”。政府信息公开负责科室:教育局办公室,监督电话0579-84207238。加强信息审核,确保内容发布准确、语言表述规范、公开过程可查,更好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对于政府工作的监督、规范作用。

(四)加强平台建设

1.加强信息公开网站运营。指派专人管理公开网站,加强政府网站内容建设,丰富信息栏目,规范网站名称、域名、徽标、网页标签管理。同时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及时更新网站的各个板块,确保相关内容准确及时,使其成为社会公众便捷、全面获取重点政府信息的权威渠道。政府信息公开主要为途径:浦江县人民政府政务公开栏目、浦江教育公共服务平台 

2.用好新媒体平台。充分发挥“浦江教育”微信公众号灵活便捷的优势,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办事服务等工作,进一步增强公开实效,提升服务水平。共有微信公众号1个,每天发布微信信息两条以上。

3.及时回应舆情。增强舆情风险防控意识,密切监测收集苗头性舆情,拓展舆情收集渠道,加快舆情反应时效。切实管好用好互联网阵地,维护意识形态安全。保持政府网站找错系统畅通,及时回应网民诉求。

(五)监督保障

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力度,明确相关审查制度和审核人,精确到各科室。做好对公开内容表述、公开时间、公开方式的研判,避免发生信息发布失实、失信、影响社会稳定等问题。依法保护好相关人员个人隐私,除惩戒公示、强制性信息披露外,对涉及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公开时要做好去标识化处理,保护个人隐私。对发现政务公开公众造成不当影响的,严肃追究责任。教育局坚持把社会评议作为管理的主要抓手,在网站、新媒体等公示信息公开公众,接受各界的监督和评价,努力提高信息公开业务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27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38

-41

297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11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33

3569.9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专业性不足,队伍力量不足。对政策宣讲及解读的时效性、针对性有待提高。总体工作需要不断加强提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