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政务公开 >信息公开目录 >部门信息公开 >税务局 >公开年报
索引号: 330726ZF340000/2021-34202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税务局
生成日期: 2021-01-28 主题分类: 政务综合类 组配分类: 公开年报
公开形式: 网站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国家税务总局浦江县税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1-01-28 16:29 浏览次数: 来源:办公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20年国家税务总局浦江县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方面内容,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可在国家税务总局金华市税务局门户网站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浦江县税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浙江省浦江县恒昌大道186号,邮编:322200,电话:0579-88181010,传真:0579-88181170)。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国家税务总局浦江县税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上级税务部门和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紧紧围绕服务地方经济发展大局,不断加强组织领导,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浙江省税务系统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清单〉的通知》(浙税办函〔2020〕27号)和《国家税务总局金华市税务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金华市税务系统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清单〉的通知》(金税办函〔2020〕13号)的要求,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为主线,不断提升纳税服务水平、提高涉税政务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不断健全组织机构、完善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不断畅通公开渠道,主动回应社会关切,持续加强政务公开力度,规范政务公开流程。

 (一)加强主动公开工作

 我局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依法依规做好信息公开工作,2020年,主动公开信息164次,涉及行政许可1702条,行政处罚53条。重视群众关切,做好涉税咨询工作,严格按照规定时限、程序办理,及时有效回应,2020年,收到12366工单74件、8890工单27件,均在时限内受理答复,接受率、答复率均为100%。积极主动办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10件,为进一步完善政策提供参考。

 (二)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

 我局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完善依申请受理机制和依申请公开平台建设。依托浙江省税务局网站和浙江省政务咨询举报投诉平台受理各类依申请公开件。2020年,我局共受理依申请公开0次。

 (三)完善政府信息管理

 2020年,我局对信息公开内容进行了全面梳理和严格把关,全面规范网上信息发布机制,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绩效管理、细化量化考核内容,形成制度、规范运作。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建设,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

 (四)强化平台建设

 按照上级税务部门部署,统一公开口径、明确时间节点,优化公开途径。在办税服务厅设置公告栏、导税台,针对纳税人关心的涉税事项、办税流程和最新法律法规,为纳税人提供办税指南,全面公开办税流程、监督投诉渠道。

 (五)深化监督管理

 加强内控建设,落实内控制度体系的具体措施,梳理信息公开工作岗位风险点,依托内控监督平台,不断降低信息公开风险。加强工作督查,由纪检组、办公室、法制股和相关业务股室,按照职责分工,定期对息公开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发现过错,严肃责任追究,及时纠正和整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同时,提高工作人员的责任感和严谨性。2020年,我局均未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投诉举报案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

-2

1702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0

+37

444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8

-31

328

行政强制

5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7

1094280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社会

公益

组织

法律

服务

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一是公开信息时效性不强。由于加工整理、编写、传递各个环节上滞留时间过长,导致部分信息公开还存在滞后性。二是宣传和引导工作有待加强。目前,我局主要依托市局网站、办税服务厅公开栏和媒体报道等形式进行信息公开,但在利用融媒体平台方面还有待加强。

 (二)改进措施

 一是缩短信息处理时间。优化部门间协作,规范信息处理,提升信息处理各环节效率,能做到当天上报公开的,绝不推迟到第二天,防止由于拖延造成信息过时。

 二是加强考核管理。严格落实《国家税务局系统保密工作规则》等相关制度规定的学习,提高对国家秘密的敏感性和保密意识,政务公开坚持“先审后发”。将政府信息公开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和重点工作督查范围,确保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三是加强宣传引导。顺应“互联网+”的趋势,整合公开平台资源,提升信息搜索水平,让纳税人更加便捷获取信息。结合税收政策、纳税服务、“清廉机关”建设,进一步丰富信息公开内容。加强重大政务舆情回应工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通过政务公开深化公众参与社会治理。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