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30726JD050000/2021-30486 | 文件编号: | 发布机构: | 党政办 | |
生成日期: | 2021-01-27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组配分类: | 乡镇动态 |
公开形式: | 网站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根据县委部署,2020年4月13日至6月30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对花桥乡花桥、下宅溪、塘波、林坞口等4个村进行了巡察。2020年7月24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向我乡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花桥乡党委把巡察整改任务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紧迫意识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行动自觉。二是坚持问题导向,抓好整改落实。三是巩固拓展成果,力促常态化制度化。
截至目前,17项整改任务已全部完成,巡察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党政纪处分3人,组织处理3人,共清退、追缴资金1.0423万元,制定和修订相关制度3项。
一、关于“行政村规模调整未做到完全融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对原横山村债务和未付款情况进行核实,对当事人和问题所在村进行协调。
(二)对下宅溪村主职干部杨某某和沈某某进行提醒谈话,落实行政村规模调整政策。
(三)举一反三,对本乡行政村规模调整融合情况、债务问题进行自查自纠,并做好整改和通报工作。
二、关于“重大决策未按程序决策”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下宅溪和塘波村已召开村两委扩大会议,学习村级财务制度、小微权力清单等内容。
(二)乡党建办常态化开展工作督查,对村两委会议记录进行纠正。
(三)对全乡监委会主任和驻村干部开展工作培训,严格落实“五议两公开”制度。
三、关于“村干部存在‘一言堂’现象”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对下宅溪支部书记杨某某进行提醒谈话。
(二)下宅溪村已召开村两委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与浙江鸿禧缘生态农业有限公司重新签订协议。
(二)2020年9月26日,召开第三季度村监会主任例会暨廉政教育会议,要求村监会主任全过程参与监督村务工作。
四、关于“会议记录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已对下宅溪村支部书记杨某某进行提醒谈话,给予时任花桥村支部书记汪某某严重警告处分。
(二)组织相关村召开村两委会议,对会议记录问题进行强调规范。
(三)乡组织一期会议记录和档案管理专题培训,实施村档乡管制度,并把会议记录纳入党建工作月度考查内容。
五、关于“党支部会议和村委会混开比较普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乡党建办开展“三会一课”专项检查整顿,发现整治问题26个。
(二)乡党建办组织一期党务知识培训,进一步提高支部书记党务能力。
(三)完善落实《花桥乡村级班子绩效量化考核办法(试行)》,实现保质保量开展工作。
六、关于“对巡察工作不够重视”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对下宅溪村支部书记杨某某进行提醒谈话。
(二)组织各村党支部学习巡察相关规定和纪律处分条例。
(三)加大巡察工作宣传力度,张贴宣传标语35张,提高对巡察工作的知晓率和支持率。
七、关于“会议记录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给予时任花桥村支部书记汪某某和时任塘波村支部书记陈某某严重警告处分。
(二)相关村召开村两委会议,由联村领导针对会议记录问题进行集体谈话,学习相关制度规定,并对照主题党日学习清单进行补记。
(三)举一反三,开展全乡范围检查整改行动,强化会议记录规范化管理。
八、关于“部分村党组织软弱涣散”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给予时任塘波村支部书记陈某某严重警告,对花桥村相关村民代表盛某某进行批评教育。
(二)明确花桥村和塘波村党支部为乡重点帮带支部,由乡党委书记和纪委书记亲自组建工作专班进行整改教育。
(三)结合整治立规创优行动,乡党建办开展党员干部党性作风和纪律规矩教育整治。
九、关于“党员干部规矩意识不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已给予花桥村相关负责人汪某某严重警告处分,对下宅溪不参加组织生活的党员实施组织除名,对两个村党支部书记(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
(二)花桥退休党员已补缴768元党费。相关村党支部召开组织生活会,结合剖析违纪党员干部案件,开展支委批评与自我批评和党员警示教育。
(三)组织全乡党员学习《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中组发〔2008〕3号),开展党费收缴工作专项检查,对党费收缴、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公示。
十、关于“少数村党员派系化严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给予时任塘波村支部书记陈某某严重警告处分,对林坞口村支部书记何某某进行提醒谈话。
(二)开展警示教育培训,组织自查自纠。出台《花桥乡村级班子绩效量化考核办法(试行)》,强化基层党组织建设。
(三)乡党建办对各村发展党员等党务工作开展检查指导,对相关村实施跟踪督导。
十一、关于“违规发放误工补贴”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给予时任林坞口村监委会主任林某某警告处分。
(二)2020年5月13日,相关人员向本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账户退回9630元误工补贴。
(三)2020年9月1日,由驻村干部召集村两委干部、村会计进行集体谈话,学习《花桥乡农村集体经济“三资”管理制度》等财经纪律。
十二、关于“执行财务管理制度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推进村级小微权力规范运行,加强对村务监督工作的业务指导。
(二)乡纪委、三资管理服务中心组织对各村主职干部、监委会主任、会计进行财经纪律教育和业务培训。
(三)实行1000元以上开支须经联村领导、驻村干部审核签字制度,定期邀请第三方对村财务进行审计。
十三、关于“发包和出租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对花桥村会计黄某某进行了批评教育,并补齐发包合同。
(二)下宅溪村召开村两委会议,对两委干部开展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和财经纪律规定教育培训,确保今后项目建设和招投标规范到位。
(三)2020年9月26日,召开第三季度村监会主任例会暨廉政教育会议,要求其全过程参与监督村务工作。
十四、关于“村级债务处理不及时”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村原保洁员2019年欠发的34800元工资,已于2020年7月27日、8月28日分两次汇款至其个人账户。
(二)对现保洁员则按合同约定每月将500元预付生活费汇入其个人账户。
(三)对村干部开展财务培训,要求做到量入为出、不超财力搞建设。
十五、关于“集体利益与个人利益存在冲突”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2020年7月2日,相关借款已全部支付给当事人。
(二)规范村级借贷和债务管理,落实村集体借贷须经村民代表会议通过、公示公开等制度。
(三)2020年9月26日,召开第三季度村监会主任例会暨廉政教育会议,要求村监会主任全过程参与监督村务工作。
十六、关于“应对群众诉求不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塘波村已完成外墙粉刷费用应收应退工作,其中应收13户18201元,应退9户5639元。
(二)2020年8月4日,塘波村召开两委会议组织学习村级小微权力清单,规范村务公开事项。
(三)2020年9月26日,召开第三季度村监会主任例会暨廉政教育会议,要求村监会主任全过程参与监督村务工作。
十七、关于“违规支付工程款”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给予时任塘波村支部书记陈某某严重警告处分,对所在村监委会主任陈某某进行批评教育。
(二)花桥村、塘波村、下宅溪村均已召开村两委扩大会议和组织生活会,对财经制度纪律进行学习教育,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杜绝发生类似问题。
(三)2020年9月26日,召开第三季度村监会主任例会暨廉政教育会议,推行小微权力规范运行。
下一步,乡党委将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巡察工作要求,进一步增强管党治党意识,以这次整改为动力和契机,深入查找和及时解决村级党组织在作风建设、廉洁自律、遵守政治纪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打造良好政治生态环境。一是强化问题意识,持续抓好问题整改。二是巩固整改成果,建立长效制度机制。三是深化整改成效,推进事业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84170206,邮政信箱:322000,电子邮箱zghqxjw@163.com。
信息来源:党政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