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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30726ZF270000/2021-30357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办公室
生成日期: 2021-01-25 主题分类: 综合类 组配分类: 部门动态
公开形式: 网站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坚决查处高空抛物
发布日期:2021-01-25 08:37 浏览次数:

高空抛物现象

曾被称为"悬在城市上空的痛"

高空抛物

不仅是一种不文明的行为

造成许多安全隐患

情节严重者还要追究刑事责任

烟头、花盆、酒瓶、砖石、垃圾……各种物品从天而降,哪怕是一个“小物件”,也会直接导致“大隐患”。近日,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便查处一起在建厂房高空抛撒建筑垃圾的违法案件,依法对施工单位进行立案处罚。

群众

 

“潘宅一工地在建厂房内,有人将建筑垃圾直接从楼上抛下,影响过路行人安全,你们快来看看吧……”

收到!马上出发!

 

执法队员

接到举报后,浦南执法中队立即前往现场勘查。执法队员赶到现场时,发现工地工人已经下班,周围地面确实有疑似抛洒物,但无直接证据证明该工地存在从建筑物内向外抛洒物品的行为。

次日一早,执法中队安排队员加强对该工地的巡查力度。终于,在上午10时30分左右,发现该工地有人正在将砖头碎渣从4楼直接抛出窗外。执法人员立即上前制止其行为。

“清理出来的建筑垃圾也没多少,贪图省力就直接从楼上扔下来。早知道会被处罚,我一定不偷懒了...”当事人在接受调查后悔地说道。随后,执法队员当场对当事人的不文明行为进行教育,指明高空抛物行为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

鉴于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金华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的相关规定,执法队员依法对当事人进行立案调查,并处以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

杜绝高空抛物

不做高空抛物的肇事者

下一步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将持续加大

对高空抛物行为的治理力度

不断强化宣传教育

希望广大市民朋友

抵制高空抛物

共同构建和谐美丽家园


信息来源: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