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30726ZF230000/2021-30398 | 文件编号: | 发布机构: | 办公室 | |
生成日期: | 2021-01-25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组配分类: | 公开年报 |
公开形式: | 网站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等法规规定和《浦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的相关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20年度金华市生态环境局浦江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局充分运用浦江县政府门户网站、诗画浦江及“六·五”世界环境纪念日等公开平台和载体,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工作,重点抓好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不断拓宽公众参与渠道、不断提升公开实效。2020年在政府网站上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共265条(包括“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栏目),诗画浦江发布信息数共154条。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公开机制。为使政务公开工作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我局着眼于建立政务公开长效机制,使政务公开成为一种自觉的意识和行为,充实和调整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下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统一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实施。具体日常工作由办公室主要负责,落实政务公开的各项要求,做好牵头协调和监督检查,同时将工作细化分解到相关科室和人员,形成“一级抓一级”的责任机制,确保政务信息公开清晰、规范、到位。
(二)深化公开内容,完善公开形式。我局始终以保障公民知情权为目标,在坚持和完善政务信息公开中部门信息公开栏目的基础上,按照便利、实用、有效的原则,不断拓展公开内容,规范公开形式,严格按照要求开设了“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目录,下设目录包括重大建设项目领域以及生态环境的公共服务事项,其他行政职责,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和行政命令,行政管理等,及时将与生态环境相关法规文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生态环境质量公示及行政处罚公示等公开于政务网站。截至目前,“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栏目共公开信息33条。
(三)运用多样载体,推动工作落实。一是依托浦江县政府门户网站,不断推进网上政务公开,开设机构概况、法规文件、发展规划、部门动态、部门预决算、应急管理、公开年报、生态环境等八大栏目,并分门别类逐一在网上发布公示,截至目前共公开232条。二是通过“企业环保咨询日”制度的建立,由相关领导,业务科室、下属单位负责人及生态环境技术专家组成的“浦江县生态环境专家团”为企业提供环保政策和技术免费咨询服务,咨询内容涵盖企业安全生产及环境管理、排污许可填报及环评机构行业管理等,本年度共开展咨询10余次,参与人数达1500余人次。三是结合“六五环境日”,通过现场攻坚成果展、环保业务咨询台、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展示生态环境治理成果,宣传环保政策法规、排污许可、“五水共治”、“蓝天保卫战”等环保知识,解答群众关心问题,提高群众知晓率和满意度,进一步提升公众对生态环境治理工作的认可度、参与度。同时为了搭建市民与生态环境部门有效沟通交流的平台与桥梁,联合义乌分局举行“义浦同城环保设施开放日”活动,邀请公众参观浦江治水馆、义乌华川垃圾焚烧厂、义乌餐厨垃圾处置中心等地,向公众展示生态环境治理成果,了解环保基础设施,推动形成崇尚生态文明、践行绿色生活的良好风尚。
(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截至2020年12月31日,我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的范围在浦江县政府网站上主动公开发布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265条。并未出现影响或者可能影响社会稳定、扰乱社会管理秩序的虚假或者不完整信息。
(五)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2020年度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0件。
(六)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2020年度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案件0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 |||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3 | 3 | 3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115 | 3 | 118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27 | 4 | 31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39 | 3 | 36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8 | 17941778 |
三、收到和助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二、上年结转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三、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 ||||||||||||||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虽然我局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做了一定的工作,取得一些成效,但也还存在一些问题:对主动公开信息、依申请公开信息和不公开信息的区分存在模糊认识;对应主动公开信息的分类还不够准确,给公众查询造成了一定的不便;未履行好对下属单位信息公开信息公开监督职责,导致存在由于信息公开不及时而被通报的情况发生。
(二)改进措施。一是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二是对存在的问题,逐一整改。抓好信息及时发布,努力提高信息公开质量。三是继续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内容的录入公开,加大金华市生态环境局浦江分局信息的录入工作,凡是要求公开的内容必须公开。认真开展查缺补漏和整改工作,抓紧时间向网站录入信息内容,向信息公开要数量,逐步规范要质量,并按规定及时更新信息内容。四是履行好政务信息公开的牵头协调和监督检查工作,按时督促各科室及下属单位公开信息,并对所公开的信息进行严格把关、审核,确保信息公开准确及时、公正便民。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