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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30726JD040000/2021-30179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党政办
生成日期: 2021-01-20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组配分类: 公开年报
公开形式: 网站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前吴乡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报告
发布日期:2021-01-20 09:12 浏览次数: 来源:党政办

2020年,前吴乡法治政府建设坚持以党的十九届三中、四中全会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紧紧围绕全乡中心工作,坚持以创新促规范,以规范求发展,以发展强服务,强化组织领导,狠抓工作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顺利推进,取得明显成效。

一、 健全制度,强化领导,法治政府建设保障有力

1、 领导重视,完善法治政府网络。乡党委、政府始终对法治政府情况给予高度重视,将其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及时调整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做到人员变动、组织不乱、工作不断,进一步明确领导小组工作职责,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制定全乡推进依法行政实施意见、工作计划,检查、指导和督促全乡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2、 明确责任,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年初,乡党委、政府及时召开乡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全体会议,落实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目标责任制,强化监督机制,各内设机构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对本机构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负总责,形成一级抓一级,逐级抓落实的层级工作体系,做到法治政府建设整体有人抓,具体工作有人做,事后监督有人管,保证法治政府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 加强学习,规范行为,法治型政府建设有序开展

1、 落实学习培训。按照“统一组织、分级分类、全员培训”的要求,明确不同层次对象的培训办法、培训内容和培训考核,确保学习培训效果,举办了乡全体领导干部、村“两委”干部参加的培训班50起,参加人员累计700人次。举办法治讲座10场次,受教人数达300余人次。组织一年一度乡全体干部学法用法考试,通过率达100%。经培训学习后,前吴乡新增拥有行政执法证件人员1人次,。

2、 加强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广播、宣传流动车、法治宣传栏和微信公众号等宣传载体,不断推进宣传教育向各村延伸。深入各村、学校等进行宣传教育活动,全年累计发放法治宣传资料18000份,开展法律咨询活动40余场次,接待法律咨询300余人次,使法治建设氛围不断浓郁。

3、 规范行政行为。引导和激励乡全体工作人员特别是执法人员学法、守法,树立严格依法办事理念,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合法行政、合理行政,做到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责权统一,加强对执法行为的监督,形成用制度管人,依法办事公平公正的良好局面。

三、 转变职能,提高效率,服务性政府建设深入实施

严格按照机关效率效能建设工作的要求,不断强化服务意识,努力创新服务方式,全面提升办事效率,有效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

1、 完善的社会稳定机制。建立健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机制,完善社会预警体系、应急机制、社会动员机制,努力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工作机制,建立统一领导、分级负责、职责明确、运转有序、反应迅速、处置有力的工作领导小组。不断规范信访接待制度,坚持以解决群众的实际问题为出发点,认真及时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努力做到事事有交代,件件有回复。

2、 加强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加强政府内容监督,规范决策程序,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工作,打造阳光政务。自觉接受上级部门监督,主动接受人大代表、村民代表的监督。同时完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重视政府网站、政务微信、电子屏等宣传阵地建设,及时发布各类信息,让人民群众了解政府活动、政策法规、重大决策等关键信息,从而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畅通媒体采访渠道,为新闻媒体调查采访提供方便,如实介绍情况。

四、 改进作风、强化监督,阳光型政府建设稳步推进

1、 建立健全民主科学决策机制,提高行政决策水平。

完善行政决策程序,建立决策纠错机制,实行行政问责制度,是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的重要保障,有利于行政机关谨慎决策,防止决策的盲目性、随意性,避免决策失误。乡政府建立领导干部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及时发现并纠正决策执行中存在的问题,适时调整和完善决策。对违反规定导致决策失误的,依法实行行政问责,追究行政过错责任,切实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

2、 加强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完善政府法治建设。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制定、清理和发布工作,严格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对于以乡政府名义发布的涉及全乡性的规范性文件全部由乡法律顾问进行合法性审查,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切实提高了规范性文件质量。

3、 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

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依托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等宣传阵地,全面公开政务信息,保证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