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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30726ZF140000/2021-29966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办公室
生成日期: 2021-01-13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与能源综合类,财政综合类 组配分类: 部门预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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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0年部门预算
发布日期:2021-01-13 16:02 浏览次数: 来源:自然资源局办公室

浦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0年部门预算

 

一、浦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根据《中共浙江省委关于深化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中共浙江省委关于市县机构改革的总体意见》和省委、省政府批准的《浦江县机构改革方案》,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是县政府组成部门,为正科级,挂县林业局牌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关于自然资源和规划、林业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自然资源和规划、林业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自然资源管理、国土空间规划和测绘地理信息管理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县管理、保护与合理利用自然资源的政策、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拟订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并组织实施及监督检查。

2.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和统一确权登记工作。建立健全统一规范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评价。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制定完善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细则。建立健全全县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和汇交管理等。负责全县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调处全县自然资源权属和不动产权属争议。

3.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和合理开发利用工作。组织拟订自然资源发展规划、战略和开发利用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和自然资源利用评价考核,指导节约集约利用。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组织研究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宏观调控、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建立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制定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落实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制度,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相关资产收益。

4.负责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推进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制度,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编制主体功能区规划。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建立健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拟订国土空间规划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拟订并实施土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负责土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工作。负责国土空间规划行业管理工作。

5.拟订城乡规划编制计划,提出年度规划编制任务建议并组织实施。组织控制性详细规划、专项规划的编制、修改,负责相应规划的审查和报批。负责组织编制城市设计、重点地区的详细设计、修建性详细规划和城市景观风貌规划。负责统筹并指导监督全县城乡规划管理工作。负责城乡规划的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建设项目的选址论证,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项目用地规划许可证。审核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方案。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负责对建设工程进行竣工规划核实。受县政府委托审批村镇规划。参与全县乡村振兴工作。负责全县村镇建设项目的规划指导和监督检查。

6.负责统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和国土绿化。牵头组织编制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和国土绿化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修复工程。负责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绿化造林等工作。牵头建立和实施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制定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政策措施,提出备选项目。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按分工指导森林城市建设。组织实施森林、湿地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承担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

7.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牵头拟订并实施耕地保护政策,负责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负责土地征收征用、收储管理。

8.负责矿产资源、地质勘查行业管理工作和全县地质工作。负责矿业权管理,监督指导矿业权有形市场建设。会同有关部门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调控及相关管理工作。负责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及压覆矿产资源审批。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和保护。组织实施地质矿产专项勘查。管理县级地质勘查项目。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负责古生物化石的监督管理。负责地质勘查的安全生产管理。

9.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相关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组织编制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指导开展森林防火巡护、野外用火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林场、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等开展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和督促检查等工作。负责林业有害生物检疫工作。

10.负责测绘与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基础测绘和测绘行业管理。负责测绘资质资格与信用管理。监督管理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测绘与地理信息成果、地图和测量标志保护工作。负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管理。

11.负责森林、湿地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组织编制并监督执行森林采伐限额。负责林地管理,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公益林划定,负责公益林建设、保护和利用的监督管理,负责天然林保护工作,负责古树名木保护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湿地保护利用规划和相关标准,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殖、栖息地保护和恢复、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人工繁育或培植、经营利用。按分工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进出口。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

12.负责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拟订各类自然保护地发展规划、政策和相关标准并监督实施。负责各类自然保护地设立、调整、规划、建设相关工作。负责县政府直接行使所有权的国家公园等自然保护地的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组织世界自然遗产的申报,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的申报。负责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自然遗产管理。

13.负责推进林业改革相关工作。拟订深化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场等改革意见并监督实施,指导国有林场建设和发展。拟订林业经济调节政策和林业产业相关标准并监督实施,指导林业帮扶、兴林富民相关工作。负责林木种苗生产经营监督管理。负责林业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组织指导监督林产品质量工作。

14.推动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制定并实施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创新发展和人才培养战略、规划和计划。组织拟订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全县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工程及创新能力建设,组织科技成果转化和推广应用。推进自然资源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

15.负责自然资源督察和行政执法工作。根据县委县政府授权,对乡镇(街道)、开发区落实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及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负责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违法案件查处。指导全县森林公安工作,监督管理森林公安队伍。

16.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7.职能转变。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的要求,强化制度设计,发挥国土空间规划的管控作用,推进多规合一,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加强自然资源监督管理的统筹协调,大力推进国土绿化、提升森林质量,为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提供科学指引,保障生态安全。进一步加强自然资源的调查监测和评价、确权和登记、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建立健全源头保护和全过程修复治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实现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推进各类自然保护地的归并整合和规范管理,构建统一规范高效的自然保护地保护体系。创新激励约束并举的制度措施,推进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深入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强化自然资源管理规则、标准、制度的约束性作用,推进数字化转型,提升全县自然资源管理的现代化水平,推进服务便民高效。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浦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部门预算包括: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本级预算、局属浦江县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浦江县国土资源交易中心、浦江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浦江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浦江县统一征地中心、浦江县土地整理中心、浦江县规划与测绘管理处、浦江县林业生态工程建设站、浦江县林场浦江县仙华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处预算。

    二、浦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部门2020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浦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部门2020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浦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农林水支出、节能环保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城乡社区支出浦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部门2020年收支总预算16936.28万元。

(二)关于浦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部门2020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浦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部门2020年收入预算16936.28万元,其中:上年结转302.47万元,占1.8%;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541.81万元,占32.7%;政府性基金收入11092万元,占65.5%。
  (三)关于浦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部门2020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浦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部门2020年支出预算16633.81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7.5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10.63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1092万元、农林水支出2545.15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2313.0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53.1万元节能环保支出42.3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2919.25万元,占17.5%;日常公用支出248.6万元,占1.5%;项目支出13465.88万元,占81%。

结转下年0万元。

(四)关于浦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部门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浦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部门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6633.81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5541.81万元、政府性基金11092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7.5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10.23万元、节能环保支出42.13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1092万元、农林水支出2545.15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2313.0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53.1万元。

(五)关于浦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部门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浦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部门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5541.81万元,比2019年执行数增加3742.1万元,主要是由于机构改革后林业、规划合并,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相应增加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77.58万元,占5%;卫生健康(类)支出110.23万元,占2%;节能环保(类)支出42.13万元,占0.8%;农林水(类)支出2545.15万元,占45.9%;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2313.05万元,占41.7%;住房保障(类)支出253.1万元4.6%。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2313.05万元,主要用于行政运行、事业运行、其他自然资源事务支出、基础测绘与地理信息监管

2)农林水支出2545.15万元,主要用于行政运行 事业机构、森林培育、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

3)节能环保支出42.3万元,主要用于停伐补助。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7.5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及其他社会保障支出

5)卫生健康支出110.63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和事业单位医疗

6住房保障支出253.1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

    (六)关于浦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部门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浦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部门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167.8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919.2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248.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七)关于浦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部门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1.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浦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部门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11092万元,比2019年执行数增加 万元,主要是城镇开发边界内的控制性详细规划、撤村并居后的村庄规划修编、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地籍管理专项经费、森林生态公益林补助、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森林古道修复工程、城镇标定地价体系建设、集体建设用地和农用地基准地价制定等

2.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城乡社区支出11092万元,占100%。

3.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2120806城乡社区支出土地出让业务支出11092万元,主要用于办案费补助及卫片执法专项经费、城镇开发边界内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国土空间信息平台、城市重要地段城市设计、各类专项规划、专题研究、撤村并居后的村庄规划修编、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平原、丘陵地区1:2000基础测绘地形图更新、地籍管理专项经费、土地出让前期费用、矿证管理专项经费、不动产登记存量数据整合工作、一村万树四边绿化项目、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森林生态公益林补助、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森林古道修复工程、城镇标定地价体系建设、集体建设用地和农用地基准地价制定、会议室改造、 日常性公用经费、四牌楼档案室房租、2020年聘用人员工资福利、不动产登记系统整体“迁云”及权调分离改造、不动产登记一窗平台、不动产登记网上办理、林权登记管理信息系统及数据整合、不动产登记档案整理扫描、不动产登记证书(证明)电子证照系统、浦江县浦阳江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

(八)关于浦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部门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浦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部门2020 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7万元,2019年执行数增加 万元,增长(下降)  %,具体如下:

1.公务接待费:2020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1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100%。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来客招待用餐及住宿等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业务需要招待上级来客。

2.2020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16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6万元,主要用于局属浦江县执法监察大队公务执法用车浦江县林业生态工程建设站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林业线执法用车并入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0年浦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部门本级1家行政单位以及浦江县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浦江县林业生态工程建设站2家参公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708.54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1554.67万元,增长 %,主要是林业线人员并入后机关运行费相对增加

2.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浦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部门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浦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部门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8辆,执法执勤用车3辆、事业单位用车5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2020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及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4.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0年浦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部门专项公用类和发展建设类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0万元。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专户资金:教育收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XX(类)XX(款)XX(项):指……

11.XX(类)XX(款)XX(项):指……

 


附件包括:

浦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0年部门预算

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2020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2020年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2020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2020年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2020年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表 

浦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0年部门预算.docx

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表格(浦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汇总).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