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30726JD160000/2020-31153 | 文件编号: | 发布机构: | 党政办 | |
生成日期: | 2020-09-27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组配分类: | 公开年报 |
公开形式: | 网站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杭坪镇人民政府编制。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起止时间为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底。
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杭坪镇365中心联系,电话:057984339365。
一、总体情况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文件精神,杭坪镇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对照文件相关要求,明确各科室责任,细化各公开条目,有力推进政务公开工作。2019年度共发布信息140条,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强化认识,加强组织领导。镇领导班子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始终将政府信息公开作为确保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来抓,统筹谋划各项工作。
(二)突出重点,建立健全各项制度。按照上级部门的规范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对政府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信息送交、统计报送等具体工作进行规范。
(三)公开的数量。通过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26条,其他通过政务微博公开信息数25条、政府微信公众号发布各类信息89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
规范性文件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
行政强制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20 | 45.74万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 | 1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 | 1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 | ||||||||
属于国家秘密
2. |
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
(七)总计 | 1 | 1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1、信息公开内容深度和广度不够,公开信息的总量有限,信息公开宣传力度不大,群众对信息公开内容关注度不高;2、政府信息公开不够及时。本镇政策文件一栏没有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予以公开。
(二)改进措施。1、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加强领导。2、加强学习培训。在今后一段时期内要对《条例》加强学习培训,提高镇干部职工执行《条例》能力,增进人民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和了解。3、抓好主动公开。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规定,通过政府门户网站等渠道,积极推进财政资金信息、重大民生信息、社会普遍关注热点信息的公开。4、加强督促检查。进一步发挥政务公开工作机构、纪检监察部门的职能作用,对未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未及时响应公众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行为进行纠正、问责和查处,充分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无。
杭坪镇人民政府
2019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