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30726ZF210000/2020-29925 | 文件编号: | 发布机构: | 办公室 | |
生成日期: | 2020-08-28 | 主题分类: | 文化、卫生、体育 | 组配分类: | 部门预决算 |
公开形式: | 网站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一、浦江县卫生健康局汇总概况
(一)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省、市有关卫生健康、中医药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深入推进医药卫生健康体制改革,统筹规划与协调全县卫生健康服务资源配置,负责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
2、负责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制定并实施重大疾病防治规划,执行国家免疫规划及政策措施,协调有关部门对重大疾病实施防控和干预,发布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负责卫生应急工作,制定卫生应急预案和政策措施,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和风险评估,指导实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与应急处置,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3、负责职责范围内的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精神卫生、公共场所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爱国卫生和传染病防治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与评估。
4、负责组织拟订全县基层卫生健康服务、妇幼卫生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全县基层卫生健康、妇幼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基本公共卫生健康服务均等化,完善基层卫生机构运行新机制和乡村医生管理制度。
5、负责医疗机构医疗服务的行业管理。指导和监督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医疗技术、医疗质量、医疗安全、采供血机构以及院前急救机构的管理。实施医疗机构和从业人员执业许可制度,组织制定医疗卫生职业道德规范,建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体系。
6、负责深入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建立公益性为导向的绩效考核和评价运行机制,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促进非公立医疗机构健康规范发展。建设和谐医患关系,维护良好医疗秩序。
7、负责组织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贯彻国家基本药物目录,执行基本药物采购、配送、使用的有关规定;负责药械集中采购的具体组织实施与监督管理。
8、贯彻落实国家生育政策和生育管理政策,组织实施促进出生人口性别平衡的政策措施,组织监测计划生育发展动态,制定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制定优生优育和提高人口素质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动实施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促进计划,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数量。
9、组织建立计划生育利益导向、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和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等机制。负责协调推进有关部门、群众团体履行计划生育工作相关职责,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政策的衔接机制,提出稳定低生育水平政策措施。
10、制定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制度并组织落实,协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务工作机制。
11、组织拟定全县卫生健康人才发展规划,指导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全科医生等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培养,建立完善住院医师和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并组织实施。
12、组织拟定全县卫生健康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卫生健康相关科研项目,组织开展重点学科建设。参与制订医学教育发展规划,协同指导学校医学教育和计划生育教育,组织实施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
13、指导全县卫生健康工作,完善综合监督执法体系,规范执法行为,监督检查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组织实施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的考评工作,监督落实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
14、负责卫生健康宣传、健康教育、爱国卫生、健康促进和信息化建设等工作,依法组织实施统计调查。负责卫生健康工作的对外交流合作和卫生援外有关工作。
15、拟订并组织实施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负责中医药的继承、创新和中西医结合工作,统筹协调中西医发展。
16、负责县保健委员会确定的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17、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浦江县卫生健康局汇总部门决算包括:局本级决算、局属事业单位决算。
纳入浦江县卫生健康局汇总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 浦江县卫生健康局;
2. 浦江县人民医院;
3.浦江县中医院;
4.浦江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5.浦江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6.浦江县卫生监督所;
7.浦江县卫生进修学校;
8.浦江县计划生育协会;
9.浦江县流动人口管理办公室;
10.浦江县卫生事务管理中心;
11.浦江县浦阳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12.浦江县浦南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13.浦江县仙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14.浦江县黄宅镇前陈卫生院;
15.浦江县黄宅镇卫生院;
16.浦江县白马镇中心卫生院;
17.浦江县郑宅镇卫生院;
18.浦江县郑家坞镇卫生院;
19.浦江县岩头镇卫生院;
20.浦江县杭坪镇卫生院;
21.浦江县檀溪镇中心卫生院;
22.浦江县虞宅乡卫生院;
23.浦江县前吴乡卫生院;
24.浦江县花桥乡卫生院;
25.浦江县大畈乡卫生院;
26.浦江县中余乡卫生院。
二、浦江县卫生健康局汇总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
三、浦江县卫生健康局汇总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支总计109,154.38万元,与2018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7195.77万元,增长18.7%。主要原因是:基建账并入单位行政账,基建项目拨款收入和支出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06,975.38万元;包括财政拨款收入24,139.3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6,856.0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7,283.25万元),占收入合计22.57%;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事业收入82,591.38万元,占收入合计77.21%;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其他收入244.67万元,占收入合计0.23%。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97,878.7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4,192.37万元,占86.02%;项目支出13,686.38万元,占13.98%;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6,109.84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7797.99万元,增长42.58%。主要原因是:基建账并入单位行政账,基建项目拨款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758.3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4.06%。与2018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4078.44万元,增长42.13%。主要原因是:年末追加医共体建设(乡镇卫生院)等经费。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758.3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万元,占0%;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0%;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0%;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0%;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92.46万元,占2.13%;卫生健康(类)支出13,301.38万元,占96.68%;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0%;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0%;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0%;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0%;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0%;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0%;住房保障(类)支出164.51万元,占1.2%;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万元,占0%;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0%。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9369.41万元,支出决算为13,758.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6.84%,主要原因是年末追加医共体建设(乡镇卫生院)等经费。其中: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19年年初预算为9.84万元,2019年支出决算为47.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80.5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离退休人员去世发放抚恤金。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9年年初预算为156.63万元,2019年支出决算为170.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8.8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养老保险缴费基数调整增加支出数。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19年年初预算为63.41万元,2019年支出决算为71.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2.1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职业年金缴费基数调整增加支出数。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项)。2019年年初预算为3.02万元,2019年支出决算为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5.8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调整增加支出数。
卫生健康支出(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主要用于卫健局、计划生育协会等单位在职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等。2019年年初预算为387.05万元,2019年支出决算为464.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0.0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入,部分项目经费追加预算。
卫生健康支出(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主要用于计生工作经费、爱委会经费、医疗卫生事务管理经费、基层卫技人员培养培训项目经费、“两非”办案专项经费、基层人口计生干部培训经费、其它业务费等。2019年年初预算为118万元,2019年支出决算为88.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5.0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计生工作经费由财政直接下拨到各乡镇街道。
卫生健康支出(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其他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支出(项)。2019年年初预算为137.44万元,2019年支出决算为311.9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26.9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补助资金的影响。
卫生健康支出(类)公立医院(款)综合医院(项),主要用于县人民医院大型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发展和人才培训、离退休人员补助、公共卫生服务补助以及无偿献血经费补助等。2019年年初预算为5万元,2019年支出决算为70.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11.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使用了上年结余资金。
卫生健康支出(类)公立医院(款)中医(民族)医院(项),主要用于县中医院中医事业补助经费。2019年年初预算为50万元,2019年支出决算为5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卫生健康支出(类)公立医院(款)其他公立医院支出(项),主要用于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等公立医院大型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发展和人才培训、离退休人员补助、公共卫生服务补助等。2019年年初预算为162万元,2019年支出决算为763.6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71.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时部分省资金未明确。
卫生健康支出(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乡镇卫生院(项),主要用于实施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的全县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工作所需的人员经费、公用经费、材料费等所需的各项经费;乡镇卫生院基本设备配置经费;乡镇卫生院房屋设备维修经费等。2019年年初预算为1591万元,2019年支出决算为4134.5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59.8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部分项目使用年初结余资金,且年初预算时部分省资金未明确。
卫生健康支出(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项),主要用于实施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的村卫生室(站)的建设经费、运行经费等补助经费。2019年年初预算为197万元,2019年支出决算为140.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1.3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按实际进度分次拨付。
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项),主要用于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开展疾病预防控制服务工作所需的人员经费、公用经费、材料费等所需的各项经费;计划免疫经费等。2019年年初预算为1002.82万元,2019年支出决算为1003.5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经费追加预算。
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卫生监督机构(项),主要用于县卫生监督所开展卫生监督服务工作所需的人员经费、公用经费、材料费等所需的各项经费;办案补助经费;监督检验经费等。2019年年初预算为313.94万元,2019年支出决算为340.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8.4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经费追加预算。
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妇幼保健机构(项),主要用于为了提高农村妇幼保健工作水平,加强婚前保健服务,积极引导欲婚人员接受婚前检查,加强儿童健康体检,孕产妇产前、产后检查,育龄已婚妇女妇女病检查,妇女生殖保健等工作所需的各项经费。2019年年初预算为27万元,2019年支出决算为2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其他专业公共卫生机构(项),主要用于县卫生进修学校退休人员经费、在职人员经费、公用经费、遗属生活补助经费等所需的各项经费。2019年年初预算为84.42万元,2019年支出决算为90.7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7.5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经费追加预算。
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主要用于全县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责任医生开展城乡公共卫生服务工作所需的人员经费、公用经费、材料费等各项经费。2019年年初预算为2204万元,2019年支出决算为2466.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1.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追加,且年初预算时部分省资金未明确。
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专项(项),主要用于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及增补叶酸经费、艾滋病防治经费、新生儿疾病筛查免费项目经费、适龄儿童窝沟封闭项目补助经费、地方病及重点疾病防治经费、美沙酮治疗点专项经费、农村妇女“两癌”检查项目经费等。2019年年初预算为580.18万元,2019年支出决算为720.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4.1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资金拨付,增加支出决算数。
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项),主要用于应对食物中毒、传染病流行、突发人身安全、自然灾害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所需的各项经费等。2019年年初预算为13万元,2019年支出决算为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3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经费按实结算,实际支出数减少。
卫生健康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计划生育机构(项),主要用于县流动人口管理办公室在职人员经费、公用经费、材料费等所需的各项经费。2019年年初预算为171.36万元,2019年支出决算为182.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6.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经费追加预算。
卫生健康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计划生育服务(项),主要用于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技术服务、乡村计生服务工作站日常活动等所需经费。2019年年初预算为64.5万元,2019年支出决算为6.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7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计划生育政策调整,对项目经费进行了调整。
卫生健康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主要用于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优生“两免”、“三优”促进、四项手术减免等所需的各项经费。2019年年初预算为1428万元,2019年支出决算为1573.3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0.1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经费追加预算。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9年年初预算为29.25万元,2019年支出决算为27.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9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退休人员增加,减少支出数。
卫生健康支出(类)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19年年初预算为39.07万元,2019年支出决算为4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4.4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医疗保险缴费基数调整增加支出数。
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救助(款)疾病应急救助(项),主要用于开展疾病应急医疗救助工作所需经费。2019年年初预算为104万元,2019年支出决算为1.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该项目经费按实结算,实际支出数减少。
卫生健康支出(类)优抚对象医疗(款)优抚对象医疗补助(项),主要用于浦江黄峰精神专科医院、浦江康宁精神专科医院收治的精神病人所需的按规定拨付的医疗补助经费等。2019年年初预算为280万元,2019年支出决算为355.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6.8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精神病人医疗补助经费按实结算拨付,使用了上年结余资金。
卫生健康支出(类)老龄卫生健康事务(款)老龄卫生健康事务(项),主要用于支付老龄卫生健康事务的各项经费。2019年年初预算为5万元,2019年支出决算为0.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该项目经费按实结算,当年未全部完成,项目延续至第二年。
卫生健康支出(类)其他卫生健康支出(款)其他卫生健康支出(项),主要用于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等单位血站保障能力建设、大型医用设备购置、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等所需的各项经费。2019年年初预算为0万元,2019年支出决算为420.11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时省资金未明确。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支出(项)。2019年年初预算为142.45万元,2019年支出决算为164.5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5.4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缴费基数调整增加支出数。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562.2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606.5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等16项内容;
公用经费2,955.6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电费、邮电费等17项内容。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228.8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39%。与2018年相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855.17万元,增长13.01%。主要原因是:增加了政府投资项目。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228.8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0万元,占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类)支出7,221.22万元,占99.89%;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0%;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0%;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0%;其他(类)支出7.6万元,占0.11%;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0%。
3.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30556万元,支出决算为7,228.8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3.66%,主要原因是政府投资项目建设进度不够理想,支出数减少。其中:
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土地开发支出(项),年初预算为30556万元,支出决算为7215.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3.6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政府投资项目建设进度不够理想,支出数减少。
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7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7.6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该项目为机构改革后,民政局划转入项目。
(八)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53.67万元,支出决算为44.22万元,完成预算的82.39%,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三公”经费支出减少。
2.“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为6.53万元,占14.76%,与2018年度相比,增加6.53万元,主要原因是2019年有因公出国安排,安排人员出国业务学习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31.16万元,占70.47%,与2018年度相比,增加21.85万元,增长234.69%,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维修费用与2018年相比有所增加,且有购入两辆业务用车(电动车);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6.53万元,占14.77%,与2018年度相比,增加1.86万元,增长39.83%,主要原因是国卫复审工作增加费用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为7万元,支出决算为6.53万元。完成预算的93.29%。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的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国际旅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从严合理安排费用支出,压缩经费。
其中,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单位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1个;本单位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1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数为34.26万元,支出决算为31.16万元,完成预算的90.9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车辆各项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8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2辆业务用车(电动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3.16万元,主要用于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县卫生监督所、县流动人口管理办公室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2019年度,本级及所属单位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辆。
(3)公务接待费预算数为12.42万元,支出决算为6.53万元,完成预算的52.58%。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兄弟县市来客等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部门公务接待活动有所减少。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国内公务接待70批次,累计907人次。
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县卫生健康局、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县卫生监督所、县计划生育协会、县流动人口管理办公室等单位所需的外宾接待活动餐费、住宿费等支出;接待0人次,0批次。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6.53万元,主要用于县卫生健康局、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县卫生监督所、县计划生育协会、县流动人口管理办公室等单位所需的国内公务接待活动餐费、住宿费等支出。接待907人次,70批次。
(九)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浦江县卫生健康局组织对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项目16个,共涉及资金5515.8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79.98%。组织对2019年度0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
组织对“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金”、“ 免费产前筛查项目、免费0-3岁儿童发育监测和筛查项目补助经费”等16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515.8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其中,对“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金”、“ 免费产前筛查项目、免费0-3岁儿童发育监测和筛查项目补助经费”等项目委托局内评审机构开展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预算绩效评价为优秀,项目设定前做了充分的评估、预算,绩效目标明确具体,立项依据充分,程序规范,项目性质和项目预期绩效目标,细化为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和可持续影响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具体绩效指标进行评价为达到。财务管理执行健全,资金使用合规.资金按照进度有效执行。。
组织对“局本级”“妇保院”等部门(单位)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试点,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515.8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其中,对“局本级”等部门(单位)整体支出委托局内评审机构开展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大部分项目都能按时完成,且能及时支付资金,整体来看执行情况良好,个别当年未完成项目,将于第二年抓紧实施完成,确保资金执行进度。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至少公开2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附绩效自评表)
浦江县卫生健康局在2019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金及免费产前筛查项目、免费0-3岁儿童发育监测和筛查项目补助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金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自评结论为“优秀”。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50.96万元,执行数为150.9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全年完成扶助176人,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及时、足额发放扶助资金;二是家庭发展能力、社会稳定水平逐步提高。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上级对一些疑难问题解释不明确。下一步改进措施:与上级积极反映沟通中。
免费产前筛查项目、免费0-3岁儿童发育监测和筛查项目补助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8分,自评结论为“优秀”。项目全年预算数为69.59万元,执行数为69.5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为1630人进行产前筛查,为5894人进行发育监测和筛查,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及时、足额发放补助资金;二是有效地建立产妇和儿童监测、筛查及早期发展干预服务体系,进一步降低出生缺陷的发生。发现的问题及原因:群众知晓率有待提高。下一步改进措施:通过多渠道、多方面的宣传,如在婚检时发放宣传资料,普及科学育儿知识,提高儿童家长科学育儿能力。
(绩效自评表见附件。)
3.财政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如有)。无。
4.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绩效评价结果见附件。
说明:部门评价是指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财政评价是指以财政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1.16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1.13万元,增长1.26%,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增加经费支出。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655.3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537.5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962.69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55.06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334.4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50.26%。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701.7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26.43%。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浦江县卫生健康局本级及所属各单位共有车辆39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36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所属各下属单位的业务用车。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5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17台(套)。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动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
8.年初结转和结余:指预算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9.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10.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11.项目支出:指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5.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项):指除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等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17.卫生健康支出(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8.卫生健康支出(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9.卫生健康支出(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其他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支出(项):指除行政运行等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20.卫生健康支出(类)公立医院(款)综合医院(项):指卫生健康、中医部门所属的城市综合性医院、独立门诊、教学医院、疗养院和县医院的支出。
21.卫生健康支出(类)公立医院(款)中医(民族)医院(项):指卫生健康、中医部门所属的中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民族医院的支出。
22.卫生健康支出(类)公立医院(款)其他公立医院支出(项):指反映除综合医院、中医(民族)医院等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公立医院方面的支出。
23.卫生健康支出(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乡镇卫生院(项):指用于乡镇卫生院的支出。
24.卫生健康支出(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项):指除乡镇卫生院、城市社区卫生机构以外的其他用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方面的支出。
25.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卫生监督机构(项):指卫生健康部门所属卫生监督机构的支出。
26.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项):指卫生健康部门所属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支出。
27.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妇幼保健机构(项):指卫生健康部门所属妇幼保健机构的支出。
28.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其他专业公共卫生机构(项):指除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卫生监督机构、妇幼保健机构等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以外的其他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的支出。
29.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
30.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专项(项):指重大疾病预防控制等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
31.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项):指用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支出。
32.卫生健康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计划生育机构(项):指卫生健康部门所属计划生育机构的支出。
33.卫生健康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计划生育服务(项):指计划生育服务支出。
34.卫生健康支出(类)中医药(款)中医(民族医)药专项(项):指中医(民族医)药方面的专项支出。
35.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其他公共卫生支出(项):指其他用于公共卫生方面的支出。
3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3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38.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救助(款)疾病应急救助(项):指财政用于疾病应急救助资金的补助支出。
39.卫生健康支出(类)优抚对象医疗(款)优抚对象医疗补助(项):指按规定补助优抚对象的医疗经费。
4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支出(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4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4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