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30726ZF100000/2020-29810 | 文件编号: | 发布机构: | 办公室 | |
生成日期: | 2020-08-27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组配分类: | 应急管理 |
公开形式: | 网站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浦江县司法局处置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发布日期:2020-08-27 17: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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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办公室
为有效预防各类突发事件的发生,快速处置社会突发事件,充分发挥我县司法行政系统的职能作用,保护公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县委县政府相关文件要求,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 本应急预案的适用范围
本应急预案的适用范围包括在全县范围内发生的有可能造成重大恶性事件的重大矛盾纠纷的应急处理。
二、突发事件应急的组织领导
成立县司法局突发事件应急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傅国方 局长
副组长:楼红明 副局长
贾侣康 副局长
黄卫康 全面依法治县办专职副主任
李 挺 政治处主任
黄燎原 党组成员
王旭东 党组成员
应急小组成员为各科室、中心、处、所为负责人,按照日常工作分工和职责范围,各负其责,处理好分管范围内的突发事件。
三、突发事件的处理
1.突发事件一旦发生,各司法所应在最短的时间将情况报局机关,局机关及时派出有关人员赶赴现场处理突发事件。
2.第一责任人和司法所长在第一时间赶到纠纷现场后,要迅速弄清纠纷性质,掌握情况,平息事态。
3.对涉及到多个部门的重大疑难纠纷,要充分发挥“大调解”机制作用,及时召开协调会和听证会,积极开展调处工作。
4.对确实调处不成的纠纷,要积极引导当事人依法诉讼,走依法维权的道路。
四、应急工作的具体要求
1.局机关与各司法所形成两级联动调处机制,相互补充,确保上下贯通、对接流畅。
2.应急小组保证通讯联络畅通,局领导手机24小时开通,保证随时接听突发事件情况。
3.有关人员在接报突发事件后,不拖拉、不推诿,迅速采取果断措施,并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
4.认真做好节假日的纠纷排查工作,确保将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