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30726000000/2020-34198 | 文件编号: | 发布机构: | 办公室 | |
生成日期: | 2020-06-11 | 主题分类: | 国土资源、能源 | 组配分类: | 结果反馈 |
公开形式: | 网站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浦江县人民政府关于《确定划拨用地成本费用收取标准》 公开征求意见情况的反馈
发布日期:2020-06-11 1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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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定划拨用地成本费用收取标准》于2020年6月1日在http://www.pj.gov.cn/art/2020/6/1/art_1229196958_59060875.html上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工作规定的通知》(浙政办发〔2016〕82号)第十三条规定,现将反馈结果予以公示。
经过10天的公示期,截止6月10日,我单位共计收到0条反馈意见。
如有疑问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
1.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浙江省金华市浦江县浦阳街道环城南路221号;邮编:322200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814681559@qq.com
联系人:江笑玲 联系电话:640770
浦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6月11日
信息来源: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