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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30726ZF070000/2020-12245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公安局
生成日期: 2020-05-11 10:07:24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组配分类: 户籍管理
公开形式: 网站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大中专院校学生在学期间户口迁移(退学、转学、肄业)办理服务指南
发布日期:2020-05-11 10:07 浏览次数:
  

事项编码:其他-05140-006                 

 

 

 

 

 

 

 

 

 

 

 

 

 

 

 

大中专院校学生在学期间户口迁移(退学、转学、肄业)办理服务指南

 

 

 

 

 

 

 

 

 

 

 

 

 

发布日期: 2018               实施日期:2018    

浙江省公安厅

 

 大中专院校学生在学期间户口迁移(退学、转学、肄业)办理服务指南

 

一、适用范围 

   入学时已将户口迁入高校的学生

二、事项审查类型 

即审即办。

三、审批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二条第一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都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履行户口登记。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的,必须经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二)《浙江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第四节  大中专院校学生

在学期间,被批准转学的,应当凭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转学申请(备案)表或省级高校主管部门的批准证明材料,将户口由转学前学校迁至现就读学校。

因故退学、肄业或被开除学籍的,应当凭学校通知或相关证明,将户口迁往入学前户口所在地或父母现户口所在地。

在学期间,已将户口迁往本省学校的本省籍学生,因实际需要,可以向入学前户口所在地或父母现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户口迁入登记。

四、受理机构 

浦江县公安局治安分局人口管理大队(办证中心)户籍派出所。

五、决定机构 

浦江县公安局治安分局人口管理大队(办证中心)户籍派出所。

六、数量限制 

无。

七、申请条件 

  入学时已将户口迁入高校的学生,在学期间退学、转学或肄业的。

八、禁止性要求

无。

九、申请材料目录 

1. 迁移人员居民身份证,原件1份;

2. 高校批准退学或转学的文件,原件1份;

3. 肄业证,原件1份;

4. 被投靠人居民身份证,原件1份;

5. 被投靠人居民户口簿,原件1份;

根据迁移人实际原因选用材料办理户口迁移选2-3项材料

十、申请接收 

由申请人向拟迁出地浦江县公安局治安分局人口管理大队(办证中心)或派出所提出申请。

十一、办理基本流程 

(一)申请人向迁出地浦江县公安局治安分局人口管理大队(办证中心)户籍派出所提出申请,并提交材料。

(二)浦江县公安局治安分局人口管理大队(办证中心)户籍派出所对符合办理条件且材料齐全的,当场予以办理。

十二、办理方式

窗口办理。

十三、办结时限 

符合办理条件且材料齐全的,当场予以办理;

十四、收费依据及标准 

  首次申领迁移证,免收工本费;户口迁移证丢失、损坏补办或过期失效重办的,收取工本费1元。浙价发[1994]98号、浙价费[1991]81

十五、审批结果 

批准或不批准决定。

十六、结果送达 

现场送达

十七、行政相对人权力和义务

(一)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申请人有依法取得行政许可的平等权利,行政机关不得歧视。

(二)行政机关依法作出不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的,应当说明理由,关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三)行政许可直接涉及申请人与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的,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前,应当告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在被告知听证权利之日起五日内提出听证申请的,行政机关应当在二十日内组织听证。

(四)申请人申请行政许可,应当如实向行政机关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十八、咨询途径和办理进程、结果公开查询 

单位

地址

地址

办公时间

咨询电话

 

 

 

 

浦江

办证中心

仙华路68号行政服务中心公安窗口4-9

办证中心:夏令830—1630

冬令830—1600

各派出所:夏令上午8
30—1130下午1430—1800

冬令上午8
30—1130下午130—1700

0579-84112711

平湖派出所

檀溪镇寺前村檀溪东路97-x

0579-84372007

黄宅派出所

黄宅镇浦郑路汽车站对面

0579-84361209

白马派出所

白马镇腾飞中路68

0579-84290073

郑宅派出所

郑宅镇冷水村

0579-89381639

郑家坞派出所

郑家坞镇迎宾路5

0579-84316955

网上咨询:http://www.zjzwfw.gov.cn/

十九、监督投诉渠道申请人可通过电话、网上、市行政服务中心督查处等方式进行投诉。

电话投诉:12345  0579-84114708

网上投诉:浙江省统一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http://zxts.zjzwfw.fov.cn/wsdt/)

二十、办公地点和时间

单位

地址

地址

办公时间

咨询电话

 

 

 

 

浦江

办证中心

仙华路68号行政服务中心公安窗口4-9

办证中心:夏令830—1630

冬令830—1600

各派出所:夏令上午8
30—1130下午1430—1800

冬令上午8
30—1130下午130—1700

0579-84112711

平湖派出所

檀溪镇寺前村檀溪东路97-x

0579-84372007

黄宅派出所

黄宅镇浦郑路汽车站对面

0579-84361209

白马派出所

白马镇腾飞中路68

0579-84290073

郑宅派出所

郑宅镇冷水村

0579-89381639

郑家坞派出所

郑家坞镇迎宾路5

0579-84316955

二十一、办理进程和结果公开查询

单位

地址

地址

办公时间

咨询电话

 

 

 

 

浦江

办证中心

仙华路68号行政服务中心公安窗口4-9

办证中心:夏令830—1630

冬令830—1600

各派出所:夏令上午8
30—1130下午1430—1800

冬令上午8
30—1130下午130—1700

0579-84112711

平湖派出所

檀溪镇寺前村檀溪东路97-x

0579-84372007

黄宅派出所

黄宅镇浦郑路汽车站对面

0579-84361209

白马派出所

白马镇腾飞中路68

0579-84290073

郑宅派出所

郑宅镇冷水村

0579-89381639

郑家坞派出所

郑家坞镇迎宾路5

0579-84316955

 

 

 

 

 

 

 

 

 

 

附录1  大中专院校学生在学期间户口迁移(退学、转学、肄业)办事流程图


 

 

 

 

 

 

 

 

 

 

 

附录2  申请材料示范文体

无。

附录3  常见错误示例 

无。

 

附录4  常见问题解答 

无。

 


信息来源:县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