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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30726ZF070000/2020-12243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公安局
生成日期: 2020-05-11 10:04:00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组配分类: 户籍管理
公开形式: 网站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户口迁往省外办理服务指南
发布日期:2020-05-11 10:04 浏览次数:
 事项编码: 其他-05140-004                 

 

 

 

 

 

 

 

 

 

 

 

 

 

 

 

户口迁往省外办理服务指南

 

 

 

 

 

 

 

 

 

 

 

 

 

 

发布日期: 2018               实施日期:2018    

浙江省公安厅

 

户口迁往省外办理服务指南

 

一、适用范围 

    辖区内的常住户籍人口。

二、事项审查类型 

即审即办。

三、审批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二条第一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都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履行户口登记。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的,必须经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二)《公安部关于启用新的户口迁移证、户口准迁证的通知》

(三)《浙江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试行)》(浙公通字〔200882号)第三十条十条:公民离开户口登记的常住地到另一常住地实际长期居住的,应当由迁移人或者户主及时向公安派出所申报迁移登记第

三十一条:公民申报迁移登记时,应当提交与迁移事由相关的证明材料,并按规定申领户口准迁证、户口迁移证等户口迁移证件。 

(四)浙江省公安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户口迁移办理工作规范》(浙公通字[2017]99号)

四、受理机构 

浦江县公安局治安分局人口管理大队(办证中心)或派出所。

五、决定机构 

浦江县公安局治安分局人口管理大队(办证中心)或派出所。

六、数量限制 

无。

七、申请条件 

  已在省外申请领取户口准迁证的本省常住户籍人口

八、禁止性要求

无。

九、申请材料目录 

1.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1

2.迁出户的居民户口簿,原件1

3.迁入地县级公安机关签发的户口准迁证,原件1

十、申请接收 

由申请人向拟迁出地浦江县公安局治安分局人口管理大队(办证中心)户籍派出所提出申请。

十一、办理基本流程 

(一)申请人向迁出地浦江县公安局治安分局人口管理大队(办证中心)户籍派出所提出申请,并提交材料。

(二)浦江县公安局治安分局人口管理大队(办证中心)户籍派出所对符合办理条件且材料齐全的,当场予以办理。

十二、办理方式

窗口办理。

十三、办结时限 

符合办理条件且材料齐全的,当场予以办理;

十四、收费依据及标准 

  首次申领迁移证,免收工本费;户口迁移证丢失、损坏补办或过期失效重办的,收取工本费1元。浙价发[1994]98号、浙价费[1991]81

十五、审批结果 

批准或不批准决定。

十六、结果送达 

现场送达

十七、行政相对人权力和义务

(一)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申请人有依法取得行政许可的平等权利,行政机关不得歧视。

(二)行政机关依法作出不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的,应当说明理由,关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三)行政许可直接涉及申请人与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的,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前,应当告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在被告知听证权利之日起五日内提出听证申请的,行政机关应当在二十日内组织听证。

(四)申请人申请行政许可,应当如实向行政机关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十八、咨询途径和办理进程、结果公开查询 

单位

地址

地址

办公时间

咨询电话

 

 

 

 

浦江

办证中心

仙华路68号行政服务中心公安窗口4-9

办证中心:夏令830—1630

冬令830—1600

各派出所:夏令上午8
30—1130下午1430—1800

冬令上午8
30—1130下午130—1700

0579-84112711

平湖派出所

檀溪镇寺前村檀溪东路97-x

0579-84372007

黄宅派出所

黄宅镇浦郑路汽车站对面

0579-84361209

白马派出所

白马镇腾飞中路68

0579-84290073

郑宅派出所

郑宅镇冷水村

0579-89381639

郑家坞派出所

郑家坞镇迎宾路5

0579-84316955

网上咨询:http://www.zjzwfw.gov.cn/

十九、监督投诉渠道申请人可通过电话、网上、市行政服务中心督查处等方式进行投诉。

电话投诉:12345  0579-84114708

网上投诉:浙江省统一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http://zxts.zjzwfw.fov.cn/wsdt/)

二十、办公地点和时间

单位

地址

地址

办公时间

咨询电话

 

 

 

 

浦江

办证中心

仙华路68号行政服务中心公安窗口56

办证中心:夏令830—1630

冬令830—1600

各派出所:夏令上午8
30—1130下午1430—1800

冬令上午8
30—1130下午130—1700

0579-84112711

平湖派出所

檀溪镇寺前村檀溪东路97-x

0579-84372007

黄宅派出所

黄宅镇浦郑路汽车站对面

0579-84361209

白马派出所

白马镇腾飞中路68

0579-84290073

郑宅派出所

郑宅镇冷水村

0579-89381639

郑家坞派出所

郑家坞镇迎宾路5

0579-84316955

二十一、办理进程和结果公开查询

单位

地址

地址

办公时间

咨询电话

 

 

 

 

浦江

办证中心

仙华路68号行政服务中心公安窗口4-9

办证中心:夏令830—1630

冬令830—1600

各派出所:夏令上午8
30—1130下午1430—1800

冬令上午8
30—1130下午130—1700

0579-84112711

平湖派出所

檀溪镇寺前村檀溪东路97-x

0579-84372007

黄宅派出所

黄宅镇浦郑路汽车站对面

0579-84361209

白马派出所

白马镇腾飞中路68

0579-84290073

郑宅派出所

郑宅镇冷水村

0579-89381639

郑家坞派出所

郑家坞镇迎宾路5

0579-84316955

 

 

 

 

 

 

 

 

 

 

 

 

 

 

 

 

 

 

 

 

 

 

 

 

 

 

 

 

附录1  户口迁往省外办事流程图


 


附录2  申请材料示范文体

  无。

附录3  常见错误示例 

无。

 

附录4  常见问题解答 

无。

 


信息来源:县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