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30726ZF130000/2020-15653 | 文件编号: | 发布机构: | 人力社保局 | |
生成日期: | 2020-03-24 17:11:50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组配分类: | 部门动态 |
公开形式: | 网站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2019年度“4050”社保补贴优惠新变化
发布日期:2020-03-24 1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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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50社保补贴”也称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是我县促进困难群体就业的一项重要措施。即全县范围内缴纳养老保险的城镇失业人员(男50周岁以上,女40周岁以上的未退休人员)和服务性企业可享受社保补贴的政策。
符合条件的个人:携带《就业优惠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中国银行账号复印件前往户口所在地社区或户口所在乡镇(街道)劳动保障救助管理站办理。
符合条件的企业:携带《再就业优惠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公章前往县行政服务中心一楼人力社保局窗口办理。
新的变化:
1.申请补贴标准分为上半年和下半年两个标准。
3.失业人员领取失业金期间不得重复享受“4050”社保补贴优惠。
温馨提示:社区及乡镇(街道)受理时间:即日起截止至2020年4月30日
(编辑办公室)
信息来源:县人社局
信息来源:县人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