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235新沂-海丰公路浦江郑家坞段公路工程勘察设计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日期:2020-12-31 1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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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235新沂-海丰公路浦江郑家坞段公路工程勘察设计项目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标段编号:A3307260820001147001001
标段编号:A3307260820001147001001
开标时间: | 2020年12月29日 | 公示时间 | 2020年12月31日至2021年01月04日 | ||||||
排名 | 中标候选人 | 投标报价/下浮数/收费比例 | 质量要求 | 项目负责人 | 证书类型 | 证书编号 | 工期 | 评标结果 | 得分 |
1 | 金华市交通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 5860400元 | 合格 | 肖质江 | 教授级高级工程师(路桥工程) | G3300215442 | 18个月 | 通过 | 93.27分 |
资格条件对业绩的要求 | 有 |
评标办法对业绩的评审要求 | 有 |
中标候选人业绩:
中标候选人 | 该业绩证明对象 | 业绩名称 | 建设单位(项目业主) | 与评审有关时间、规模、技术、技术指标及其他要求 | 提交证明材料 | 在投标文件的位置 | 评标结果 |
金华市交通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人)、核工业金华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 | 金华市交通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人) | 235国道金华婺城至武义公路工程勘察设计 | 金华市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施工图设计批复时间:2017年8月25日,合同签订时间:2016年11月9日 | 施工图设计批复文件、合同协议书、项目发包人出具的业绩有效材料 | 第一信封(商务文件) | 通过 |
金华市交通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人)、核工业金华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 | 金华市交通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人)、核工业金华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 | 东阳市南上湖至郭宅公路建设工程 | 东阳市干线公路建设指挥部 | 施工图设计批复时间:2017年4月14日,合同签订时间:2014年12月12日 | 施工图设计批复文件、合同协议书、项目发包人出具的业绩有效材料 | 第一信封(商务文件) | 通过 |
金华市交通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人)、核工业金华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 | 金华市交通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人)、核工业金华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 | 330国道婺城段武义江大桥应急抢修改工程 | 金华市婺城区公路管理段 | 施工图设计批复时间:2019年11月14日,合同签订时间:2019年7月18日 | 施工图设计批复文件、合同协议书、项目发包人出具的业绩有效材料 | 第一信封(商务文件) | 通过 |
金华市交通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人)、核工业金华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 | 核工业金华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 | 南浔至临安公路南浔区南浔至练市段勘察设计 | 湖州南浔交通水利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 施工图设计批复时间:2017年12月6日,合同签订时间:2017年3月20日 | 施工图设计批复文件、合同协议书、项目发包人出具的业绩有效材料 | 第一信封(商务文件) | 通过 |
金华市交通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人)、核工业金华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 | 项目负责人 | 235国道金华婺城至武义公路工程勘察设计 | 金华市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施工图设计批复时间:2017年8月25日,合同签订时间:2016年11月9日 | 施工图设计批复文件、合同协议书、项目发包人出具的业绩有效材料 | 第一信封(商务文件) | 通过 |
金华市交通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人)、核工业金华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 | 项目负责人 | 330国道婺城段武义江大桥应急抢修改工程 | 金华市婺城区公路管理段 | 施工图设计批复时间:2019年11月14日,合同签订时间:2019年7月18日 | 施工图设计批复文件、合同协议书、项目发包人出具的业绩有效材料 | 第一信封(商务文件) | 通过 |
金华市交通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人)、核工业金华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 | 项目负责人 | 义乌至永康公路工程(永康木渠至童宅段) | 永康市干线公路建设办公室 | 施工图设计批复时间:2016年12月30日,合同签订时间:2016年6月15日 | 施工图设计批复文件、合同协议书、项目发包人出具的业绩有效材料 | 第一信封(商务文件) | 通过 |
金华市交通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人)、核工业金华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 | 桥梁分项负责人 | 330国道婺城段武义江大桥应急抢修改工程 | 金华市婺城区公路管理段 | 施工图设计批复时间:2019年11月14日,合同签订时间:2019年7月18日 | 施工图设计批复文件、合同协议书、项目发包人出具的业绩有效材料 | 第一信封(商务文件) | 通过 |
否决投标的原因及依据:
序号 | 被否决单位 | 被否决原因 | 否决投标的依据 | 组织询问核实情况 |
1 | 台州市交通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人)、浙江有色勘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 | 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文件)中路线分项负责人、路基路面分项负责人基本养老保险清单“2020年1月-2020年11月”均显示“未到账”。 | 不符合第一信封资格审查“(4)投标人的主要人员资格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的规定”。 | / |
2 | 湖州交通规划设计院(联合体牵头人)、核工业湖州勘测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 | 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文件)中工程地质勘察分项负责人郑善喜的劳动合同聘用单位为“浙江省第九地质大队”,派驻人员协议书、社保资料信息均为“浙江省核工业二六二大队”,未提供“浙江省第九地质大队”和“浙江省核工业二六二大队”的关系证明资料。 | 不符合第一信封资格审查“(4)投标人的主要人员资格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的规定”。 | / |
本公示自即日起2021年1月4日止,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按规定向浦江县交通运输局(行政部门)投诉。
招标人:浦江县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 电话:15058565858 |
投诉受理单位:浦江县交通运输局 | 电话:0579-84206302 |
招标人(盖章) | |
2020年12月31日 |
信息来源:浦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