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丽葡萄园建设考核验收细则
一、申报对象
浦江县内连片种植50亩以上的葡萄园,旅游配套设施达标。
二、申报条件
1.基地面积50亩以上(集中连片)。其中葡萄长廊建设面积300平方米以上,钢架连栋标准大棚不少于10亩;巨峰葡萄种植面积20亩及以上的葡萄园要求至少20亩实施高品质示范基地建设;建设项目必须提供《美丽葡萄园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简表》(附件3)。
2.葡萄园环境卫生整洁美观,环境卫生,杂物堆放整洁有序,垃圾不乱丢弃,无投入品废弃物,实行葡萄秸秆粉碎后综合利用。
3.农药、化肥等生产资料使用和管理规范、台账清楚;种植基地管理制度健全,人员分工明确;上级质量安全部门抽验过程中,出现不达标情况将一票否决。
4.产地环境已通过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基地或有机认证的基地,需要提供证书及复印件;未通过的主体需要提供葡萄质量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生产记录档案等资料。
三、申报程序
1.申报。符合申报基本条件的项目单位需填写《浦江县美丽葡萄园立项申报表》(附件1),由所在乡镇(街道)筛选,每乡镇限报2个。
2.立项。由县农业农村局组织相关人员对项目的可行性进行审核,并将相关材料报县农发基金管委会备案。
3.申报期限。5月底前将相关材料报送至县农业农村局,逾期未申报的不予立项。
四、验收办法
1.申报单位填写《浦江县美丽葡萄园验收表》(附件2)。
2.乡镇验收:由各乡镇(街道)组织人员对申报美丽葡萄园的基地实行动态管理,开展不定期抽查(如有一次不合格即为不通过),最终将验收结果汇总后报县农业农村局。
验收标准:
(1)基地规模化,设施现代化。
基地面积50亩以上(集中连片)。其中葡萄长廊建设面积达300平方米以上,钢架连栋标准大棚不少于10亩;巨峰葡萄种植面积20亩及以上的葡萄园要求至少20亩实施高品质示范基地建设。
(2)卫生洁化,环境美化。
葡萄园环境卫生整洁美观,杂物堆放整齐有序,无投入品废弃物,实行葡萄秸秆粉碎后综合利用,配备一台粉碎机。
(3)产品安全,质量保障。
农药、化肥等生产资料使用和管理规范、农事台账记录清楚;种植基地管理制度健全;上级质量安全部门抽验过程中,出现不达标情况将一票否决。产地环境已通过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基地或有机认证的基地,需要提供证书及复印件;未通过的主体需要提供葡萄质量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生产记录档案等资料。
(4)设施达标,服务到位。公厕、停车场、休息场所配套设施齐全。
3.农业农村局核查:农业农村局根据乡镇(街道)验收情况,组织评审组评审认定,上报县农发基金管委会备案。
附件:1、浦江县美丽葡萄园立项申报表
2、浦江县美丽葡萄园验收表
3、美丽葡萄园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简表
4、美丽葡萄园建设考核评分表
附件1
浦江县美丽葡萄园立项申报表
申报单位 | |||
法人代表 | 联系电话 | ||
品种 | 巨峰: 亩 其他: 亩 | 实施规模 | 亩 |
基地地点 | 乡镇(街道) 村 | ||
简要情况说明:(包括设施、控产、环境卫生、质量安全抽查等情况)可附页 | |||
乡镇(街道) 意见 | 意见: 是否属于粮食生产功能区: 领导签字: 经办人员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 ||
县农业农村 局意见 | 分管领导签字: 经办人员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 ||
县财政局 意见 | 领导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 | ||
县农发基金 管委会意见 | 领导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 |
附件2
浦江县美丽葡萄园验收表
申报单位 | |||
法人代表 | 联系电话 | ||
品种 | 巨峰: 亩 其他: 亩 | 实施规模 | 亩 |
实施地点 | 乡镇(街道) 村 | ||
验收时间 | |||
自查意见(包括设施、控产、环境卫生、质量安全抽查等情况)可附页 | (盖章) 年 月 日 | ||
乡镇(街道)验收意见 | 验收意见: 动态管理抽查 次,合格 次 是否属于粮食生产功能区: 领导签字: 验收人员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 ||
县农业农村局意见 | 分管领导签字: 经办人员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 ||
县财政局 意见 | 领导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 | ||
县农发基金 管委会意见 | 领导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 |
附件3
美丽葡萄园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简表
一 | 基地名称 | |||||||
二 | 实施单位 | |||||||
三 | 项目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四 | 项目建设地点 | |||||||
五 | 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 |||||||
六 | 项目建设分项名称 | 建设 单位 | 规模 (数量) | 投资 (万元) | 进度安排 | |||
分项1 | 基础设施建设 | |||||||
① | ||||||||
② | ||||||||
③ | ||||||||
④ | ||||||||
小计(万元) | ||||||||
分项2 | 钢架连栋标准大棚建设 | |||||||
合计(万元) | ||||||||
乡镇(街道) 审核意见 | 经办人员签字: 分管领导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 |||||||
附件4
20 年美丽葡萄园建设考核评分表
序 号 | 项 目 | 评分内容 | 分值 | 验收得分 | 评分依据 |
1 | 基地规模化,设施现代化 | 基地面积50亩以上(集中连片) | 10 | 现场检查 | |
巨峰葡萄种植面积20亩及以上的葡萄园要求至少20亩实施高品质示范基地建设(其他葡萄园视作满分) | 7 | 现场检查及查看资料 | |||
葡萄长廊建设面积300平方米以上 | 10 | 现场检查 | |||
钢架连栋标准大棚不少于10亩 | 10 | 现场检查 | |||
2 | 卫生洁化,环境美化 | 葡萄园环境卫生整洁美观 | 8 | 现场检查 | |
杂物堆放整齐有序 | 5 | 现场检查 | |||
无投入品废弃物 | 5 | 现场检查 | |||
实行葡萄秸秆粉碎后综合利用,配备一台粉碎机 | 5 | 现场检查及查看资料 | |||
3 | 产品安全,质量保障 | 农药、化肥等生产资料使用和管理规范、农事台账记录清楚 | 5 | 现场检查及查看资料 | |
种植基地管理制度健全 | 5 | 现场检查及查看资料 | |||
农产品质量安全抽验合格,一次不达标一票否决 | 5 | 查看资料 | |||
提供无公害、绿色、有机证书及复印件;或提供葡萄质量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等文件、生产记录档案 | 5 | 查看资料 | |||
4 | 设施达标,服务到位 | 公厕、停车场、休息场所配套设施齐全 | 20 | 现场检查 | |
合计 | 100 |
备注:总分90分以上为合格
信息来源: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