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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丽葡萄园建设考核验收细则
发布日期:2020-12-18 15:28 浏览次数:

美丽葡萄园建设考核验收细则

一、申报对象

浦江县内连片种植50亩以上的葡萄园,旅游配套设施达标。

二、申报条件

1.基地面积50亩以上(集中连片)。其中葡萄长廊建设面积300平方米以上,钢架连栋标准大棚不少于10亩;巨峰葡萄种植面积20亩及以上的葡萄园要求至少20亩实施高品质示范基地建设;建设项目必须提供《美丽葡萄园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简表》(附件3)。

2.葡萄园环境卫生整洁美观,环境卫生,杂物堆放整洁有序,垃圾不乱丢弃,无投入品废弃物,实行葡萄秸秆粉碎后综合利用。

3.农药、化肥等生产资料使用和管理规范、台账清楚;种植基地管理制度健全,人员分工明确;上级质量安全部门抽验过程中,出现不达标情况将一票否决。

4.产地环境已通过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基地或有机认证的基地,需要提供证书及复印件;未通过的主体需要提供葡萄质量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生产记录档案等资料。

三、申报程序

1.申报。符合申报基本条件的项目单位需填写《浦江县美丽葡萄园立项申报表》(附件1),由所在乡镇(街道)筛选,每乡镇限报2个。

2.立项。由县农业农村局组织相关人员对项目的可行性进行审核,并将相关材料报县农发基金管委会备案。

3.申报期限。5月底前将相关材料报送至县农业农村局,逾期未申报的不予立项。

四、验收办法

1.申报单位填写《浦江县美丽葡萄园验收表》(附件2)。

2.乡镇验收:由各乡镇(街道)组织人员对申报美丽葡萄园的基地实行动态管理,开展不定期抽查(如有一次不合格即为不通过),最终将验收结果汇总后报县农业农村局。

验收标准:

(1)基地规模化,设施现代化。

基地面积50亩以上(集中连片)。其中葡萄长廊建设面积达300平方米以上,钢架连栋标准大棚不少于10亩;巨峰葡萄种植面积20亩及以上的葡萄园要求至少20亩实施高品质示范基地建设。

(2)卫生洁化,环境美化。

葡萄园环境卫生整洁美观,杂物堆放整齐有序,无投入品废弃物,实行葡萄秸秆粉碎后综合利用,配备一台粉碎机。

(3)产品安全,质量保障。

农药、化肥等生产资料使用和管理规范、农事台账记录清楚;种植基地管理制度健全;上级质量安全部门抽验过程中,出现不达标情况将一票否决。产地环境已通过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基地或有机认证的基地,需要提供证书及复印件;未通过的主体需要提供葡萄质量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生产记录档案等资料。

(4)设施达标,服务到位。公厕、停车场、休息场所配套设施齐全。

3.农业农村局核查:农业农村局根据乡镇(街道)验收情况,组织评审组评审认定,上报县农发基金管委会备案。

附件:1、浦江县美丽葡萄园立项申报表

2、浦江县美丽葡萄园验收表

3、美丽葡萄园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简表

4、美丽葡萄园建设考核评分表

附件1

浦江县美丽葡萄园立项申报表

申报单位


法人代表


联系电话


品种

巨峰:    亩    其他:    亩

实施规模

基地地点

乡镇(街道)           村            

简要情况说明:(包括设施、控产、环境卫生、质量安全抽查等情况)可附页


乡镇(街道)

意见

意见:

是否属于粮食生产功能区:

领导签字:           经办人员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县农业农村

局意见

分管领导签字:            经办人员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县财政局

意见

领导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

县农发基金

管委会意见

领导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2

浦江县美丽葡萄园验收表

申报单位


法人代表


联系电话


品种

巨峰:     亩        其他:     亩

实施规模

亩   

实施地点

乡镇(街道)      村

验收时间


自查意见(包括设施、控产、环境卫生、质量安全抽查等情况)可附页

(盖章)         年   月   日

乡镇(街道)验收意见

验收意见:

动态管理抽查   次,合格   次

是否属于粮食生产功能区:

领导签字:           验收人员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县农业农村局意见

分管领导签字:            经办人员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县财政局

意见

领导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

县农发基金

管委会意见

领导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3

美丽葡萄园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简表

基地名称


实施单位


项目联系人


联系电话


项目建设地点


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建设分项名称

建设

单位

规模

(数量)

投资

(万元)

进度安排

分项1

基础设施建设





















小计(万元)


分项2

钢架连栋标准大棚建设









合计(万元)


乡镇(街道)

审核意见

经办人员签字:               分管领导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4

20  年美丽葡萄园建设考核评分表

序 号

项  目

评分内容

分值

验收得分

评分依据

1

基地规模化,设施现代化

基地面积50亩以上(集中连片)

10


现场检查

巨峰葡萄种植面积20亩及以上的葡萄园要求至少20亩实施高品质示范基地建设(其他葡萄园视作满分)

7


现场检查及查看资料

葡萄长廊建设面积300平方米以上

10


现场检查

钢架连栋标准大棚不少于10亩

10


现场检查

2

卫生洁化,环境美化

葡萄园环境卫生整洁美观

8


现场检查

杂物堆放整齐有序

5


现场检查

无投入品废弃物

5


现场检查

实行葡萄秸秆粉碎后综合利用,配备一台粉碎机

5


现场检查及查看资料

3

产品安全,质量保障

农药、化肥等生产资料使用和管理规范、农事台账记录清楚

5


现场检查及查看资料

种植基地管理制度健全

5


现场检查及查看资料

农产品质量安全抽验合格,一次不达标一票否决

5


查看资料

提供无公害、绿色、有机证书及复印件;或提供葡萄质量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等文件、生产记录档案

5


查看资料

4

设施达标,服务到位

公厕、停车场、休息场所配套设施齐全

20


现场检查

合计

100



备注:总分90分以上为合格


信息来源:办公室